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种类和内容?行政诉讼的证据补强规则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种类、行政诉讼的证据补强规则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的证据举证制度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的证据可以保全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4、 行政诉讼的证据可以保全吗
一、书证。
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二、物证。
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
三、视听材料。
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
四、证人证言。
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除了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而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和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不能做为案件的证人外,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做证一般应亲自出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经人民法...
行政诉讼中的补强证据规则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此处的适用前提是“未成年人”“证言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
(2)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当事人不利的证言。这是源于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与民事诉讼证据相应规范相比更为具体、更具可操作性。
(3)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不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其提供的证言的可靠度自然会降低,故有必要对其进行补强。
(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虽然视听资料具有高科技性,但极易被伪造、篡改而难以识别,这样的视听资料当然需要补强。
(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复制品。...
行政诉讼中举证规则
行政诉讼中,由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即行政机关要证明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下列情况下,原告需要提出证据证明:
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应当提供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要提供损害是因行政行为造成的证据。
《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
行政诉讼的证据可以保全,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保全的是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2)申请保全的证据需要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相当的关联性;
(3)申请证据保全必须在举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4)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
(5)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从其规定。
所谓诉前证据保全,是指在起诉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于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提取保存或者查封的一种诉讼行为。
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本证和反证等。
《行政诉讼法》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以下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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