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材料是什么,经法院确认的房产赠与约定可以进行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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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材料是什么,经法院确认的房产赠与约定可以进行撤销吗

本文目录一览:

1、 晋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材料是什么

2、 经法院确认的房产赠与约定可以进行撤销吗

3、 经适房、公房等特殊性质房屋买卖存在哪些问题要注意些什么

4、 经适房与商品房的房产证上有什么区别

一、晋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材料是什么

2016年,晋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五)单位破产、解散、撤消的;

(六)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七)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九)无自有住房租住房商品房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晋城住房公积...

二、经法院确认的房产赠与约定可以进行撤销吗

经法院确认的房产赠与约定可以进行撤销吗?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经法院确认的房产赠与约定可以进行撤销吗

【房产赠与撤销】经法院确认的房产赠与约定能否撤销

实践中,对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能否撤销,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法院确认的房产赠与,其效力等同于或高于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所以这种约定不可撤销。第二种观点认为,赠与的房产是不动产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才生效,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就应当被撤销。

上述两种观点均有失偏颇。第一种观点明显与上述离婚调解协议中的房产赠与约定可以强制执行的观点相同,因此也是错误的。第二种观点却混淆了合同有效和合同履行的两个概念。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效力是独立存在的,即合同是否有效,只要其内...

三、经适房、公房等特殊性质房屋买卖存在哪些问题要注意些什么

最近,有些消费者咨询经适房、公房等这类特殊性质的房租,其在出售和购买时,存在哪些问题,要注意些什么?由于这类房屋产权的性质比较特殊,与普通的商品房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买卖流程也有所不同,我们具体来看看是如何操作的。

问题一:经济适用房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出售?

经适房的全称为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不同于普通商品房。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拥有有限的产权,购买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该房屋是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如果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转让其经济适用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也就是说,购房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按照政策要求,是禁止将房屋转让给他人。

同时,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的,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房的,...

四、经适房与商品房的房产证上有什么区别

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

一、商品房

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的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

二、经济适用房

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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