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属于要约合同吗?保险条款当中又被分为哪几大类型?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保险属于要约合同吗、保险条款当中又被分为哪几大类、保险条款的法律规定怎么样、保险投保时须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保险属于要约合同吗
3、 保险条款的法律规定怎么样
保险属于要约合同吗
(一)要约合同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
合同要约的生效要件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关价目表的寄送、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而特定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如一个水泥厂有2000吨水泥可以销售,分别向4个建筑公司发数量各为500吨的要约。
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但...
保险条款当中又被分为哪几大类
根据保险条款的不同性质,通常有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之分。
基本条款
是指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规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通常印制在保险单上,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附加条款
是指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补充规定,它通常对基本条款的内容加以扩大或者限制。例如,扩大承保责任、减少基本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或者承保范围等,以满足投保人的需要。通常,保险人事先印制附加条款的相应格式,在与投保人就特别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填写完毕后,将其粘贴在保险单上。
法定条款
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明确规定的条款。法定条款的内容包括:
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
保险条款的法律规定怎么样
《保险法》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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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亲自填写《投保书》,要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不隐瞒不遗漏,以确保投保後的权益。《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在保书上投保人(签章)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于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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