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途中灭失,代办托运人需要赔偿吗?集装箱保险的性质及保险价值是什么意思?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货物运输途中灭失代办托运人需要赔偿吗、集装箱保险的性质及保险价值是什么、理赔公估人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哪些、陆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法律常识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半个月前,我公司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化肥买卖协议》,约定由我公司将化肥销给李某,并负责联系运输车辆,代办托运至李某指定的地点。我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将化肥交与某汽运公司后,因运输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整车化肥掉入江里被水冲走、溶解。未收到化肥的李某遂要求我公司赔偿。请问,我公司是否应担责?
律师解答:
你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首先,你公司已完成对李某的化肥交付。根据代办托运的相关规定,在代办托运合同中,卖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即算完成了交付。而你公司根据李某的要求,已经实际办理托运手续并将化肥交给了承运人汽运公司,当属其列。此外,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
1997年5月18日,被告签发集装箱保险单。随附的**保险公司集装箱保险条款(定期)及附加补充协议规定:投保险别为:集装箱综合险(一切险),“被保险集装箱发生损失时,本公司按承保险别和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集装箱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对集装箱受损后,被保险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也负责补偿。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损失、费用不负责赔偿:由于集装箱内在缺陷和特性引起的损失和费用;正常磨损及修理费用;集装箱全损时,本公司按保额全部赔付;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修理应事先取得本公司的同意,如损失应由船方,其他受托人或任何第三者负责时,应办好向这些责任方追偿的一切手续。对此条补充协议第五条特别规定”保险人不负责集装箱的正常磨损及(其)修理费用;对于意外损坏产生的修理费用(包括还箱时发现的),保险人将凭具有IICL验箱师资格的人员出具的修箱鉴定报告给予赔...
【相关法规】
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
截至1999年2月,韩国个人保险公估人数目已达2026人,截至1999年5月10日,保险公估法人单位数目有73个,保险公估人在损害保险领域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保险法》明确规定损害保险公司应聘用理赔公估人对保险事故的损失额及保险金进行公估或委托从事理赔公估事务的入担任此项工作。
根据理赔公估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理赔公估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受损害保险公司雇佣的理赔公估人,称为雇佣理赔公估人;一类是不受损害保险公司雇佣的、独立操仍损害理赔业务的理赔公估入,称为独立理赔公估人。
根据理赔公估人的业务领域,理赔公估人可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种公估人从事火灾保险与特种保险的损害额的公估;第二种公估人从事海上保险(包括船船保险、装卸保险、航空保险及运输保险)损害额的公估;第三种公...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是货物运输保险的一种。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起讫采用“仓至仓”责任条款。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地车站全部卸离车辆后开始计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以火车和汽车为限,其主要险别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是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是货物运输保险的一种,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种。
1、陆上货物运输保险之陆运险责任范围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陆上运输工具(主要是指火车、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在驳运过程,包括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对陆运险的承保范围大至相当于海运险中的“水渍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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