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山东省安全工作条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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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职工代表选举是通过招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的,要做到公平,公正,不营私無蔽,宣读选举的目的,意义,使全体职工利益得到最大的保证。
所以这项工作必须得认真对待,不能马马虎虎走过场,做到发挥工会组织作用,让工人当家作主人。选出真正能替工人当家作主的代表。全体不计名投票,这样公开了,选出真正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心声,为大多数人服务的代表人。
企业员工常遇到的纠纷涉及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纠纷等。这些纠纷中,尤以工伤待遇纠纷为最。现在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回复。
发生以上(争议)纠纷,可以投诉解决,程序性的方式就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
一、社会保险待遇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此所谓"五险",这些制度的设置旨在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五险中,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另外“三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
发生用人单位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主要通过行政程序解决。
(一)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二)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即,工伤保险待遇。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三、劳动报酬纠纷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四、劳动保护纠纷
主要包括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劳动合同纠纷
是指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六、关于经济补偿费的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工会职工福利发放规定
1.教育培训中的优秀学员可以发放奖励,这个是第一条规定。也就是说职工的素质提高培训等教育培训中如果成绩优秀的话,可以获得奖励。
2.基层文体活动可以有奖励,可以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
3.公益活动中看教育类电影的电影票、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的门票、春游秋游可以购买门票。
4.职工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可以使用经费支出。
你可以到上级工会要一本《工会会员手册》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是为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各项职权服务的专门工作机构。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是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并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实践证明,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有助于更好地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有助于职工代表大会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有助于吸收更多的职工代表参加日常的民主管理。因此,要重视发挥专门小组的作用。
1、专门小组的设置。
专门小组的设置,应根据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所需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应设置生产经营、规章制度、生活福利和评议干部等专门小组。除此之外,职工代表大会还可以根据执行某项临时性民主管理任务的需要,设置一些临时性的专门机构,如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监督小组、提案审查委员会等,这些临时性的专门机构待工作任务完成后,即可撤销。
2、专门小组的人员组成。
专门小组的成员,一般由职工代表中提名产生,同时也可聘请非职工代表参加。
专门小组人员在组成过程中,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专门小组成员一般应具备熟悉对口业务、政策,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办事公道,群众威信较高等条件,同时专门小组主要从不担任部门以上主要领导职务的种类人员中选择。二是专门小组成员的数量一般由5至9人组成,大型企业可适当增加。三是专门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至2名。四是专门小组成员的任期应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任期相一致,根据需要,职工代表大会也可对专门小组成员的任期进行调整。五是专门小组成员的产生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专门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审定属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督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提案的处理;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规定,各专门小组必须结合所担负的各项民主管理业务的特点,制订出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1、生产经营专门小组
这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审议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生产经营方面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规章制度专门小组
这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审查企业重要规章制度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重要规章制度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生活福利专门小组
这是职工代表大会为审查同意或审议决定有关企业内部分配和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资金分配方案,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大会上述有关决议的贯彻执行。
4、评议监督干部专门小组
这是职工代表大会为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干部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在职代会评议企业行政领导干部期间,在企业评议监督干部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为职工代表大会评议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评议监督领导干部的建议和方案;同时,通过各种形式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对各级行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权。
(其他根据本部门需要设置制定)
制度,不可能是完全合理的。
你进入企业时,制度就已经存在了,你认为不合理可以不进入。
有些时候,不低头,难生存啊!
中国的文字千变万化,员工与职工其实是一样的意思,只是表达的语境不同。
职工一词国企用得多,员工一词私企用得多。职工是指职员与工人,员工是指除企业老板以外所有的人员。它们含的范围与阶层其实是一样的。
实际管理当中,国企喜欢用职工,表示职员与普通工人,领导含在职员里,但国企业有行政性质,领导也可能列为行政官员,不列入职员。私企喜欢用员工,表示职员与普通工人及非股东管理人员。
但总的管理发展趋势是员工与职工将为合二为一,至于哪一个留下来,我觉得会是员工。你觉得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条例。
本条例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0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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