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行政许可的特征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行政审批的行政许可种类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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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种类:
1、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一般许可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申请人只需符合法定条件就可申请。特别许可如持枪许可、烟草专卖许可,需要对申请人予以特别限制。
2、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排他性许可是指获得申请后其他人不得再申请该许可,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非排他性许可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等。
3、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许可独立证书许可如驾驶执照、入境检疫证等申请。附文许可如专利许可、建设许可等。
4、权力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权力性行政许可如护照、驾驶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等。附义务的行政许可如建设用地许可、商标许可等,许可获得者必须同时承担一定时期内从事该项活动的义务。
营业执照不是行政许可证。经营范围不同。两者的区别是:营业执照是每个行业的经营者都需要办理的证件,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没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是违法的。
行政许可证是做某种特定行业所必须取得的证件,这个证件必须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取得的。
发放证件的部门不同。营业执照由工商局颁发,每年年检;而经营许可证,是由主管部门办理方放的许可经营的证明。
通常包括审批、核准、批准、同意、注册、认可、登记、检验、年检等几十种。但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婚姻登记、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登记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未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事项,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没有数量限制;三是对申请登记材料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行政服务事项主要是指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事项,如就业登记、企业登记、婚姻登记、养老、医疗、保险等事项。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审批的一种,是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申请从事某项事务或者获取某种资格作出的允许或不允许的决定。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行政审批的一种,是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各级政府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进行的审核、批准、核准等。如投资审批、环境评价批准、企业改制方案批准等。
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都属于行政审批,都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具体行为。两者区别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有严格的规定,执行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执行;非行政许可审批设定比较宽泛,对数量有限制。国务院正在陆续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及服务项目的专用章,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服务事项中统一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
对发往外县和上报的审批批文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和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各窗口单位业务股室或二级机构凭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和签发的意见即到即办。
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它们各有所长、各具特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体系,有效地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明显区别有以下四个方面:
(1)含义不同:
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
行政手段是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行政命令、指标、指示、规定、查封、扣押、检查、监督、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2)特点不同:
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显著差别在于:经济手段一般是间接调节,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温和性、引导性、间接性的特点;
行政手段一般是直接调节,并具有强制性、直接性、效果迅速的特点。
(3)调控的内容及侧重点不同:
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主要通过国家调整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来引导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如通过财政、税收、利率、贷款、货币发行、国债、国家的宏观经济计划等手段,主要侧重于解决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具体实施的经济手段有:①利用货币手段:利率的调整,货币发行量的调整,存贷款政策的调整。②利用财政、税收手段:财政支出规模和支出方向的调整,国债的发行,税目及税率的调整。③利用价格杠杆:通过对某些商品价格的调整来调节市场供求。④国家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如十一五规划、年度规划等。
国家宏观调控的行政手段主要通过国家行政的强制力量,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如通过行政系统、些主管单位及其所属职能部门下达行政命令、指标、指示、规定等手段,主要侧重于解决市场秩序问题,如对假冒伪劣的处罚,对偷税行为的行政制裁等等。
(4)地位不同:
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是主要手段;国家宏观调控的行政手段只是辅助手段,不能片面地强调和过多地运用。
以下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并向社会公告: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2、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对行政许可的概念可以从广义上和狭义上予以界定,广义的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机关的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批准、证明、检验、审核、备案等在内的所有行为,范围比较广泛。而狭义的行政许可则只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行政行为。后者是在制定《行政许可法》时所采用的概念。行政许可作为一种行政管理制度,是行政机关在管理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一种事先控制手段,通常称它为"行政审批"。许可特征:1、行政许可是需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行为。2、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虽然这里将行政许可的主体限定在"行政机关",但是实质上包括了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许可针对的是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包括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4、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的活动",这个特定活动的形式极为广泛,但是最终限定在行政许可法允许从事的事项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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