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程序(违建拆除要走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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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程序(违建拆除要走哪些程序)

本文目录

  1.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
  2. 强制执行流程中,先冻结银行卡,还是先通知被执行人
  3. 违建拆除要走哪些程序
  4. 申请强制执行系统显示结案了,执行完毕,并未收到款怎么办
  5. 申请强制执行后,钱没有执行回来反而被终结本次执行怎么回事
  6. 申请了强制执行后钱还是没付完,执行终结了,怎么办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称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虽然仅仅两句话,但因不同解读,理解不一,基层执行起来非常困惑。目前,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强制拆除之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也就是说要遵循催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步骤。与此同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还要做到两点:一是要进行公告限期拆除;二是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时才能强制拆除。但是,由于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清晰,基层执法部门在限期拆除公告何时发布、公告什么内容等问题上,意见很不一致。

强制执行流程中,先冻结银行卡,还是先通知被执行人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同时可以立即采取冻结等执行措施,否则先走漏风声,被执行人可能第一时间就将银行卡的钱全部转移或者消费,司法实践当中,被执行人往往在使用该银行卡时才得知被冻结。狡猾的被执行人败诉后就早已转移财产,能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案件多是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0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含冻结、扣押、查封等)。

在强制执行过程当中,执行法官一般是先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是否有钱,再决定是否采取冻结措施,如果银行账户根本没有钱或者金额太少,执行法官一般是不会冻结的,冻结的多是金额较大的账户,冻结时需要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电子冻结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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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要走哪些程序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在老家自建了房屋,但由于对建房程序不了解,多数是未经过任何审批或者超面积建造了房屋,这些房屋在法律上很可能被定义为违建。但是您知道即便是违建政府若要拆除也是要经过一系列合法的程序方能实施的吗?下面在明律师花1分钟的时间来为您梳理违建的合法拆除程序……

我国《行政强制法》是专门规定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内容很多很杂。今天为您筛选出针对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拆程序,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房屋强拆程序。

首先,政府机关若想强拆老百姓的房屋,必须在拆除之前先期公告,即便下文中的某些程序政府并未进行,但是公告是一个很重要的程序。这是对于不动产的特殊规定,毕竟房子是老百姓的安身之所,不能草率。

其次,有关政府部门要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该文书中要包含房屋所在位置,所有权人姓名,违法点以及行使救济的权利等一些基本内容。如果您收到这份通知书时,请注意以上几项是否齐全、下发主体是否有权利下发该通知,任何一项不满足,下面程序不用看了,这个房屋强拆程序一定违法。要注意的是,即便限拆通知形式合法,政府也不能直接在限拆通知规定的时限届满后采取下一个拆除步骤。因为《行政强制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言外之意就是在限期拆除通知书下发后,您即便不行使任何诉权,政府机关也必须等到最长的6个月的起诉期限届满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拆除程序,这个条件在实践中往往被忽视掉

紧接着,如果您在6个月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房屋,那么行政机关会下发一个《催告书》。该书面催告要包含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您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等。在规定期间内,如果您提出了要陈述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听取,并且记录、复核,否则一样违法。

然后,若您在催告期间没有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没有履行,那么行政机关将会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该文书您要注意的是下发主体是否有强制拆除主体资格,以及内容是否全面。

最后就到了拆除程序了,县级以上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管部门等在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后可以直接组织强制执行。根据最高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此种情形下的违法建筑由行政机关负责拆除,法院不受理此类非诉执行申请。

通过简单的描述违建房屋强拆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峰律师团队在这里提示您两件事,第一,房屋强拆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一套非常繁琐的程序,该过程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整个强拆程序即违法;第二,您在收到任何责令通知书也好、限期拆除通知书也好,一定要第一时间行使诉权,千万不要任凭事态发展,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申请强制执行系统显示结案了,执行完毕,并未收到款怎么办

1、如果法院已经立案超过三个月,被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以终结执行;

2、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3、本次执行终结后五年内,每隔六个月法院需要通过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第十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第十二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以后,执行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并通过该信息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将案件信息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中屏蔽:

(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的;

(二)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依法应予屏蔽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申请强制执行后,钱没有执行回来反而被终结本次执行怎么回事

终结本次执行,就是本案走完所有法律程序,最后就是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时,法院发现被告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就是说被强制执行的对象既无财产也无钱,法院一时失去了强制执行的基本条件,老赖什么都没有,无法强制,法院不得不暂时终结本次执行,这个终结并不是永远的终结,不代表此案的结束,只是本案件走完了所有程序,一旦发现被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又可重新启动对被告的强制执行的程序,原告也不必悲观失望,应积极主动寻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提供,配合法院重启强制执行。

此回答如有不对之处可指正,谢谢。

申请了强制执行后钱还是没付完,执行终结了,怎么办

这情况很常见的。通常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注意时效),对方不执行的,可以向一审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如果执行局接受执行了,这就是执行局立案,从立案到执行完毕,时间是六个月。当然特殊情况下,经法院院长批准还能再延长三个月。但是如果对方财产不足以清偿,甚至对方根本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执行局也没有法子,这叫执行不能,到此为止,本次立案执行完毕,这叫执行终结。你说的情况就是上述的对方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不过,剩余的债务你不用担心,你还可以向法院执行局再次申请执行,前提是你发现对方有新的财产可供执行,也就是要有新的执行线索,去法院立案庭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当然你肯定会问,我怎么能发现对方有了新的财产可供执行呢?要你法院执行局干嘛?这没法子呀,自己的事情总要自己操心,你发现不了,你这就叫举证不能。人家法院会已经告知你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可申请恢复执行程序。有些财产摆在明处的财产,比如房子在房管局有存档,存款有银行账号,你倒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有些神出鬼没的财产执行局也没精力去调查。当然如果执行局磨磨蹭蹭的不给立案,那等到磨蹭够六个月了,你再去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呵呵呵,很别扭吧,说起来容易,听起来也容易,做起来别扭死了。

那么怎么才能发现新的执行线索呢?这首先要自己留心上心;然后比如可以花钱买线索,悬赏提供线索。可以请律师来协助,大多数场合律师持律所公函是可以申请查询的。如果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财产,变相低价抛售财产,或者怠于主张到期债权的,那这就是拒执了,可以司法拘留了。

总之,执行难,很头疼,慢慢来吧,需要全社会的努力,这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彻底解决的。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强制执行程序和违建拆除要走哪些程序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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