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持枪抢劫杀人案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持枪抢劫杀人案以及宜宾菜坝镇菜胜村入室抢劫杀人案,杀人者17岁判死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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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暴》
在这部影片中吴彦祖饰演的大反派张隼是一个无恶不作的社会毒瘤,这个角色据说有“湘鄂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首犯”张君的身影在里面,所以张隼气焰嚣张地在抢完银行后坐在钱上吃面的场景令人印象深刻,他无视身后的枪林弹雨淡然吃面,将悍匪的形象深入人心。
食人案,女童被做成人肉火锅
2009年1月2日,广州市的4岁小女孩珍珍(化名)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以一种极惨的方式……
当日上午8时许,爷爷有事外出,便将珍珍托付给相熟的街坊芳姨代为照顾片刻。
芳姨家开着个小店,既要售卖东西,还得做一些其他活计,没能看管好珍珍。待9时左右,爷爷回家看不见孙女,问芳姨也不知道,四处找了个遍,依然没有发现。
到了中午11时,珍珍奶奶下班回家,得知她失踪,逐一到各个街坊家中询问,不仅问大人,也问平时常和珍珍一起玩耍的孩子。结果,大人说没见过珍珍,小孩子也说当天没有跟珍珍玩过。
坐在巷口的阿婆表示,她整个上午都在巷口,没见珍珍出去。这话让珍珍奶奶宽了心,如此说来,珍珍应该还在巷内某处。巷子里有几家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既然街坊都说没看到珍珍,她或许是不小心跑进了空房子。
奶奶万不会想到珍珍会被杀害,她带着期望,挨着把那些空房屋检查了一次,边检查边唤着珍珍,然而,还是没得到半点回应。
这下家人着急了,赶紧报了警。中午12时许,警察赶到现场,与家属一起,逐一对巷内有人居住的房屋进行了搜查,同样没发现珍珍的下落。
不过,通过走访,警方留意到一个叫“阿良”的男子,有居民反映,阿良精神有些问题,时而说些疯话。
警方认为,阿良具备攻击人的潜质。进一步了解得知,阿良整天都没有踏出其所租住的34号房,相当可疑。
下午4时许,珍珍奶奶及一位相熟的同乡带着警方再次来到阿良门前。铁门半掩,众人欲推门而入,阿良听到声音后,跑出来用手在门后抵住。
阿良的行为表现出了更大可疑,众人便用力地将门推开。
门开后,阿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民警看到门边有块湿地毯,疑惑地上前用手摸了下,是红色的液体,疑似人血。
同乡看罢,对珍珍奶奶说:“你孙女怕是没救了。”
民警立即控制了阿良,并对房间展开搜查。房内摆放凌乱,尤如垃圾场,只有灯、电饭锅和冰箱几样电器。
床底和大堆的衣物下都没有发现珍珍的踪影,最后,民警把目光放到了门边那个单层的冰箱上,乍一看去,它并不能容纳一个四岁女童的身体。可当冰箱门被拉开时,出现在眼前的是被分割成几块的尸体,头颅也被砍了下来。
头颅证实了珍珍的身份,经鉴定,她被砍碎成了八块,冰箱里只找到六块。事后阿良交待,另两块已被他切成肉片当作“人肉火锅”烫熟蘸酱油吃下,这六块放在冰箱里准备日后食用。
消息传出,有两个街坊不约而同地提到,“他应该是心理有点变态的,有一晚在巷口看电视,播放到打仗死人时,他就说过‘其实人肉很好吃'。”
当时大家都当他是“发神经”,案发后才惊觉,近年有多名租户的孩子失踪,或许都与他有关。
阿良是外地人,时年三十五岁,性格孤僻,几乎不与跟人交流。因而,除了他的房东,巷子里的居民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大家只知道他以前在附近一家制衣厂打工,后来从厂里出来了,自己在家做些制衣的散工维生。
阿良被捕时,很多街坊将他团团围住,骂他是魔鬼、变态,他表现得十分镇定,没显露任何恐慌,更没有激动情绪反应,一直木讷不语。
有街坊透露,阿良喜欢穿女人衣服。他曾穿着连衣裙、甚至女内衣招摇过市。
隔壁33号房的邻居说,“他总喜欢收集一些女人的衣裤回家,不知道是捡来的还是偷来的。”
有年轻的女街坊称,“平日照面时,他喜欢呆呆地盯着我看,但没有进一步的冒犯行为。”
珍珍出事后,她爷爷非常自责,终日以泪洗面,见着相熟的人就啜泣道:“她被砍得血肉模糊,头颅上两颗小眼睛都还没关上,死不瞑目啊……”
说到伤心处,一家人相拥痛哭。
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从部队转业参加检察工作时间还不长,有一次看到一个内部通报,说得是黑龙江省讷河县杀害42人的案件。
案发很偶然。
1991年10月22日,杭州市火车站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候车大厅里有二男一女行踪诡异,盘查时发现他们的旅行袋里有多人的身份证、3000多元的钞票,还有口服麻醉药物,涉嫌抢劫犯罪,依法收审。
警方通过身份证,又联系上一个姓谢的杭州萧山人,他举报这两男一女前几天合伙“做局”,女子先出面勾引他,随后两个男的一齐出手,把他随身钱款洗劫一空。
按照属地办案的规定,案件转交给上城区公安分局涌金派出所办理。
主办警官黄国华在提审女嫌犯徐丽霞时,徐提出一个要求,“?身上来例假了,能不能帮我买个卫生巾”?。黄警官怔了一下,还是派人去商店把卫生巾买了回来。
也许,?就是这个温馨的细节感动了徐丽霞。
徐丽霞交待了合伙抢劫谢某等人的犯罪事实以后,黄国华例行性的问了一句:“你还有什么要交待的事情?”
出人意料的情况出现了。
徐丽霞说:“我还有一个大案子,比这个案子还大得多得多。如果我把这个案子讲出来,我肯定是死,你肯定是立大功。我们在东北还杀了20多个人,但我希望你们局长能来见我。”
杀死20多人,这是骇然听闻的特大案件。
黄警官立即向派出所赵所长报告。
所长以赵副局长的名义提审了徐丽霞。
徐丽霞交代,她原来是齐齐哈尔市的一名幼儿园教师,1990年11月与丈夫吵架后离家,在火车站附近转悠时遇到了贾文革,而这也是她噩梦的开始。当时贾文革以为她是失足女,徐丽霞则真以为贾文革会给她介绍工作。
徐丽霞跟着贾文革到了贾家,结果却遭到了强?奸?,掐晕后被扔进了地窖。苏醒后的徐丽霞发现地窖里堆满了尸体。求生欲望使徐在极端恐惧中挣扎着从地窖里爬了出来。
贾文革原以后徐已经死了,没想到她?竟然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两人达成协议,徐从外面把人勾引回来,然后由贾文革等人抢劫杀人。从此,徐成了贾的情人及杀人抢劫帮凶。
中途,徐丽霞曾经想逃脱贾的魔爪。贾早就看透了她的心思,威胁她:如果她想逃跑,就杀了她的儿子。徐也就死心塌地的跟着贾去犯罪了。
贾?文革原本是讷河县?当地一家工厂的工人,因违反纪律被开除,后来从事杀猪、杀牛卖肉生意。?因为性格怪癖,经常把一些年轻的失足女带到家中进行性交易。久而久之,经济无法支撑,于是产生杀人抢劫的念头。
讷河县?是中国马铃薯之乡、中国甜菜之乡和优质大豆主产地。有很多生意人来讷河收黄豆和?马?铃?薯?,当时没有银行卡,都是?现金交易。?贾文革就找到李秀华、孙文力、李彦珍(贾文革妻子)、王艳玲四人,用“谈生意”“色诱”等方式进行杀人抢劫犯罪活动。他们在?齐?齐?哈?尔?火?车站和?纳?河?火车站以?谈?生意、?找?工?作?的名义,?把?人?骗?到?贾?家?。男人被?抢?走?财?物?后??勒?死?,女人则?被?强?奸?后?杀?死?,尸体就?扔?进?地?窖?。?以后,?徐?丽?霞?也?加?入?了犯?罪?行?列?。
当?地?警方也收到一些人失踪的报告,可惜因条件限制,都没有能及时破案。
杭州市上城公安分局于10月24日向讷河县?公安局?发出电报,告之贾文革等人杀害多人,其妻及另?一个同案犯在看守埋尸的房屋。谁知,讷河警方竟然回复:“?查无此案”?。
上城公安分局只好又向齐齐哈尔公安局发出同样内容的电报。很快,齐齐哈尔市局的长途电话就打到了上城分局,告知:“现场已经挖掘出19具尸体,正在勘查,贾妻自杀,孙犯落网,我们马上派工作组到杭州,对接具体事宜。”
该案引起公安部的高度重视。
在高层的督促之下,警方又在现场发现另一个埋尸的地窖。共清理出42具尸体。
11月上旬,齐齐哈尔警方来杭州押解贾文革、徐丽霞等三人回东北。为了确保安全,公安部要求加挂一个专用车厢。
杭州警方专门出了个红头文件,认定徐丽霞在侦破该案中有重大立功表现。
1992年?1月8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判处贾?文?革?等?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24日,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在讷河召开公判大会,会后将贾文革、徐?丽?霞?等?人?绑?赴?刑?场?处?决?。
事后,讷河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及案发地派出所所长被免职。
杭州警方有关人员受到表彰,黄国华荣立一等功。在公安机关,活着的民警荣立一等功的屈指可数。
该?案?触?目?惊心,实在太惨了?。
泰山抢劫银行嫌犯一定是预谋,一时冲动说站不住脚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嫌犯如果想引起他人注意,肯定是有所诉求,说明他对生活并没有失去希望,还有药可救!
泰山抢劫银行嫌犯没有给自己留退路11月15日,山东泰安一银行内,一名歹徒持凶器抢劫并挟持一名人质。
公安机关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因为犯罪嫌疑人情绪激烈,叫嚣与人质同归于尽。且经多次警告无效后,公安机关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击毙,人质被成功解救,无其他人员伤亡。
泰山抢劫银行案绝对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早有预谋有人认为泰山抢劫银行被击毙嫌犯是冲动,是为了引起他人的注意,这一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嫌犯如果想引起他人注意,肯定是有所诉求,说明他对生活并没有失去希望,还有药可救!
如果只是一时冲动,而不是预谋抢劫——
第一:他可以干点别的,而不是去抢劫银行。
银行安保措施很严,不要说单打独斗,就是团伙作案,也很难成功。
而且,他应该知道抢劫银行是重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抢劫罪的起步量刑,就是三年。其中,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持枪抢劫等行为,起刑点是十年,最高是死刑。
抢劫银行不就等于自掘坟墓,哪里还有诉求的机会?
第二:如果嫌犯是一时冲动,想引起警方重视的目的已达到,可以诉求遭受的不公平或冤屈,为什么还负隅顽抗?
如果嫌犯是一时冲动,他在警方到达后,肯定会静下心来思虑一番,做个考量。在这种局面下,人质暂时安全,警方会尽可能地劝降嫌犯。
但从泰安警方的通报中可以看到——
犯罪嫌疑人不仅劫持了人质,且存在"情绪激烈,叫嚣着与人质同归于尽"的行为。
这就是预谋抢劫失败后的绝望,他已抱定必死的决心!所以,他没有同警方谈判,也没有任何犹豫!
持枪抢劫,情节非常严重,一般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入室抢劫杀人致两人死亡,属于罪大恶极,杀人者17岁不会判死。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未成年人犯罪也不适用于死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上海曾经及近年来发生过的比较有影响力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有;
(一)1981年,江西藉艾红光系列流窜电击抢劫杀人案(罪犯已于案发31年后被上海刑警803重案支队抓获,已被判死缓)
(二)1985至1998,上海藉顾满保系列上门抢劫杀人案(罪犯顾满保已于2004年被上海刑警803重案支队抓获,已执行死刑)
(三)1985,7.2上海孟家宅凶杀案(已破)
(四)1986.3.31上海青浦女法官被害抛尸河道案(已破)
(五)1986上海藉高干子弟陈小蒙,胡晓阳等人流氓案(已于案发后被判死刑,并执行)
(六)1987上海藉于双戈持枪抢劫银行杀人案(案发后被上海刑警803从宁波抓获归案,已执行死刑)
(七)1988.7.28上海锦江饭店日籍小林康二被杀案(已破)
(八)1997魏广秀系列敲头案(已破)
(九)1996.8.25戴厚英,戴醒被害案(已破)
(十)1997.8.21虹口拓皋路304弄碎尸案(已破)
(十一)1998.宝山煤气杀人案(已破)
(十二)2003.11.25上海原平路灭门案(已破)
(十三)2008.7.1闸北袭警案(已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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