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关于消防验收,以及关于消防施工验收,你知道多少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消防验收程序为:
申请→受理→组织验收→综合评定→拟定验收意见→审批→制作验收意见书→送达。
1、申请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06号令)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等规定要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④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⑤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⑥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⑦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3、组织验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性检查和功能测试的方法,组织消防验收评定检查。
4、综合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性检查和功能测试的方法,组织消防验收评定检查。
5、拟定验收意见
消防验收人员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拟定“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意见。
6、审批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主官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制作验收意见书
消防验收人员根据审批决定的验收意见,制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8、送达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在法定期限内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通过窗口送达申请人。
消防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数据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包含的与安全和功能检测有关的分部工程资料应齐全。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消防验收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准备材料
公安部第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验收的项目有很多的,主要有:1.消防设施的完好率,设施功能要符合要求,其中严重缺陷项=0重缺陷项和轻缺陷项按照不同消防设施有不同的判定标准。
2.联动设备要设置在自动状态。3.主备用电源要符合要求。4.消防水源(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符合设计要求。5.室内外消火栓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设置符合要求。6.疏散通道和疏散门宽度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7.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广播安装符合设计要求。8.消防专用电梯和消防专用电话符合设计要求。9.消防车道符合设计要求。10.消防救援窗符合设计要求。11.消防救援场地符合设计要求。12.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和防火间距符合设计要求。13.建筑物的平面布置符合设计要求。消防强制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
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消防验收现场主要验一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全面要求,规定和规范,二是配套的消防安全制度,规定是否健全,三是消防设施设备及零配件,易耗件是否配齐规范,四是消防安全通道设置是否合理适用,五是是否设置消防安全专业岗位及专业人员,六是平时自查,维护,应急应对预案是否落实。
第一步,验收申报前准备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消防系统设施施工、调试、检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自行验收,自行验收合格后由各单位负责验收人员签字,各验收单位对验收结论进行确认并加盖单位的公章以备消防验收申报使用;
第二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
建设单位在自行验收合格后,就可以向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报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并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消防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报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自行验收的报告)向消防窗口进行申报,材料齐全后,消防窗口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消防机构到现场进行验收
消防窗口受理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去工程现场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消防机构在现场验收的主要内容为:
1、建筑周边的验收,主要包括消防车道、登高车操作面、防火间距、室外消防给水等内容;
2、建筑专业的验收,主要包括耐火等级、疏散楼梯、疏散距离、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分隔、装修材料使用等内容;
3、消防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漏电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4、对验收结果进行整理,并根据验收判定规则进行综合判定,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建设单位,并督促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第四步,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建设单位在收到消防机构的验收整改意见后,召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整改结束后,对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阐明整改结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消防机构,申请对工程的复验;
第五步,消防机构进行复验
消防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复验申请后,会组织验收人员对第一次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逐条核查,然后根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来综合评定该建筑验收的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建设工程验收结论符合下面两个条件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验收合格;否则综合判定为消防验收不合格:a)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的资料审查判定为合格;b)建设工程的所有单项验收均评定为合格。
第六步,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
消防机构在验收结束后,将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验收综合判定为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书,验收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则出具验收不合格的意见书,并告知建设单位的救济途径和不得投入使用的要求。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