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彭宇案判决书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类似彭宇案的典型案例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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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成长新视点,分享问题看法。
序言:深挖王振华案件背后的地下色情产业链条,找出王振华相关犯罪证据,依法从重从严处理!二审如何判,这是一场法律与邪恶斗争的关键决战,此战事关法律尊严和受害者权益,是否真正伸张问题。
一、重新梳理王振华性侵幼女案过程疑点。有人说,这个案子检察院把能够收集的证据都收集起来了,我认为该案还有很多疑点没有被找出来:
1.周艳芬已经承认,帮王振华介绍无数个特殊服务的女性,这里面有没有被迫的?
2.王振华过去还有没有性侵幼女的历史未被举报的?
3.王振华有没有参加多人嫖娼的?
4.周艳芬所参加的地下黑色情产业链条,王振华扮演了什么角色?他有没有参与组织卖淫?
5.王振华有没有黑社会性质的背景?
6.陈有西这么卖命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陈有西除了1200万的酬劳,他还参与了王振华的什么事情?地下黑色色情产业链条与他有没有关系?
二、陈有西的无罪辩护问题。二审法院对王振华的案件审理,自然不要着急,不能被陈有西炒作的舆论牵着走,要根据几个问题的疑点,要求检察机关或被害者委托律师,提供更多证据。
不需要在乎陈有西如何替王振华狡辩,从他狡辩的证据里,来找出漏洞、剥开画皮,要求陈有西提供相关证据:
1.陈有西说想王振华只找16岁以上的女人,看来他应该是有具体的记录证据的,否则为什么会这么斩钉截铁地说昵。提供从来没有找过16岁以下的证据!
2.陈有西说王振华从来没有恋童癖和性虐待,要求他提供证据,凭什么得出的结论?证据在哪里,是什么证据?
3.要求陈有西对庭外发布声明做出解释,为什么不遵守该案不公开审理的相关规则,在庭外暴露信息!
这两个,是要求陈有西提供的,他作为犯罪分子的辩护律师,坚持做无罪辩护,必须按照要求拿出证据,王振华没有以上他说的问题或犯罪事实。
否则,应以做伪证,扰乱司法办案为名,依法追究陈有西的相关责任,吊销律师资格证,按律判处。
结语:查出了王振华、周艳芬在地下色情产业链条上扮演的角色,所犯的罪恶,以及陈有西在该案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一并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不客气地说,只要深挖下去,王振华无期徒刑是跑不脱了的,周艳芬也不只是四年,陈有西的律师证肯定会被吊销!
把王振华案件,作为一个标杆来审理,为全国树立一个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的榜样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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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真相到底如何,早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官讲的那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上去扶!这句话彻底粉碎了道德和法制,使法治成为一句笑话,也给法院、法官戴上了一顶难以摘下的黑帽。
不愿勇于承认错误,再怎么洗,能洗白吗?
法院判决彭宇最终赔偿了4万元。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老人徐寿兰在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了骨折,徐寿兰指认她是被小伙彭宇撞倒的,但彭宇则予以否认,后徐寿兰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彭宇赔偿徐寿兰4万元。
在南京,一位骑车老人深夜摔伤,为防过往汽车碾轧,十多位市民自发围成一圈对其进行保护,更有人取来手电筒,示意过往车辆避让。但直到2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始终都无人敢靠近老人对其施以援手。调查显示,仅7%的人会扶起摔倒老人,其余的人称担心惹麻烦。
面对摔倒而无助的老人,敢于施以援手将其扶起者竟不足一成!这不禁令人想起同样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给人们内心带来了某种“寒蝉效应”的冲击波,更对当下之社会风气起到了一种消极引导。受“彭宇案”判决之“寒蝉效应”的影响,致使市民间的互信链条发生更为严重的断裂,以致人们一旦遇到类似情景,便变得临危而“惧”、见义“怯”为了。
彭宇案判决书和类似彭宇案的典型案例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