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刑法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挠人是什么罪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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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小姜和父亲办完事一起从外边回来,快走到村子的时候,发现自家的车停在路边,急忙走到跟前去看,发现车子在震动,这是有人在搞车震啊。小姜气不打一处来,猛烈拍打车门,不开,小姜一气之下将车窗砸烂。
这时,才从车里爬出来两个人,一个是他老婆,一个却是邻居老王。小姜的老婆见状不对,跑了,邻居老王跪在地上请求饶恕他这一回。
姜氏父子哪里还听得进去,他们早已失去了理智,两人噼里啪啦对邻居老王就是一顿饱揍,直把老王打趴在地上不会动了,还算小姜的父亲有点理智,说,别打了,再打恐要出人命了。
后来邻居老王被送到医院抢救,鉴定为轻伤。邻居老王报了警。
姜氏父子被警方刑事立案。小姜一看这个事情闹大了,要坐牢,就主动提出赔偿老王医疗费5万元,希望得到对方谅解。但老王提出必须赔偿20万元,不然不会谅解。
最终,因谅解没有达成,姜氏父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小姜真是后悔莫及啊,说,看到有人在车里睡他老婆,一下子没能控制住自己,就用拳头打了几下,出出气。谁料到竟把人打伤,最无辜的是,还连累了60多岁的父亲老姜一起被刑事拘留。家中母亲小脑萎缩,奶奶瘫痪在床,小姜一个农村人,实在赔不出那么多钱。
小姜老婆与老王通奸违反了道德,但小姜动手打人却违反了法律。老王被鉴定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小姜的遭遇让人同情,老婆出轨,自己冲动打人,连累老爹一起住看守所,太不值了!感情从来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既然一方已经抛弃昔日感情,转向了别人,另一个就放手吧。打人,即换不回来感情,还给自己惹麻烦,得不偿失。
故意挠人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挠人就是他人的身体进行侵害,属于故意伤害罪。这个故意伤害罪可以根据对被害人的具体伤情轻重进行具体的判决。其实这种故意挠人的行为是对被害人一种人格的侮辱和身体的侵害,其行为性质是非常恶劣的。
这个问题关键是证据。例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现场勘查记录,司法鉴定等。
以下举例说明。
例一。
某甲交通肇事致某乙重伤。某甲因害怕某乙致残会有巨额赔偿,遂二次碾压致某乙死亡。现场附近的摄像头清晰记录这一过程。某乙甲被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例二。
某丙交通肇事致某丁轻伤。为逃避赔偿,某丙将某丁移到现场外围三百米处,并用杂物掩盖。后某并逃逸后被抓获。经鉴定某丁本来伤情并不重,因某丙将其隐藏,失血过多而死亡。某丙被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中没有“伤害罪”,只有“故意伤害罪”,很多非法律人士为了称呼方便,将“故意伤害罪”简称为“伤害罪”,以至于造成存在两个不同罪名的印象。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肯定是故意伤害,因为它已定性为伤害罪,而涉嫌伤害还没定性,法院或许判涉嫌伤害不成立,无罪
专业分析
按照刑事公诉程序,第一步是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审判判决;根据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轻伤、重伤由检察院负责起诉,轻伤由法院直接起诉。构成轻伤需要经过专门的法医鉴定,这是故意伤害罪成立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关于刑法故意伤害罪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