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冤案(内蒙古特大十六人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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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冤案(内蒙古特大十六人冤案)

本文目录

  1. 你怎么看金哲宏案
  2. 有哪些冤案过了几十年才找到真正凶手的例子
  3. 历史上有哪些人伦惨案
  4. 内蒙古特大十六人冤案
  5. 内蒙古入室砍人被反杀,法院判定反打者防卫过当,如何看待这件事
  6. 呼格案始末
  7. 解放后最著名的冤案

你怎么看金哲宏案

有人说,金哲宏失去自由23年,即便没有改判无罪,按照道理也应该出来了,言下之意,正义来得太迟,再惨也惨不到哪里去了。

此言差矣,无罪释放跟服刑完毕出狱,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虽然结果都是重获自由,但是含金量显然是不一样的。

服刑完毕,还是有罪之身,不仅自己终身背着这个包袱,也影响到家人。一方面走到哪里,都要被人指指戳戳,这是杀人犯的家人;一方面在就业方面受到影响,比如金哲宏的儿子报考政法机关公务员、参军入伍、报考警校等等,在此之前都是受到影响的,属于政审不合格的类型,而且不仅影响他儿子,孙子也一样受到影响。

而现在金哲宏被改判,以上那些不利影响就不存在了。而且还有一点,服刑完毕,那毕竟案件没错,无论服刑多久,都是拿不到国家赔偿的。现在金哲宏多种疾病缠身,拄着双拐才能走路,失去了劳动能力,如果没有收入来源,出来生活也成问题,但是现在既然关押错了,那么就可以拿到国家赔偿。笔者简单算了一下,大概是240万元左右,至少下半生的生活有了着落了。

虽然正义姗姗来迟,但毕竟没有缺位,就这一点而言,犹如黑夜里闪烁的寒星,给夜行者以希望!我们相信,以后这种类型的案件会越来越少,这也是我们的美好愿望!

有哪些冤案过了几十年才找到真正凶手的例子

历数自2013年以来被平反和进入复查再审阶段的冤错案件,给人的感觉是“真不少”。2014年一年平反的冤假错案,可能就超过了2007到2012年这5年。如此多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是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重要体现,对确立“罪行法定”“疑罪从无”“严禁刑讯逼供”和“司法责任制”的现代法治理念,无疑有重大的意义。一个重大冤错案件的平反,其实就是给全社会上了一堂非常生动的法治课。

2013年,“十八大”后拉开平冤大幕

1、张高平案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再审宣判,涉嫌于2003年5月在杭州强奸杀害一位女大学生的浙江人张辉、张高平无罪,此时距离他们被捕入狱整整十年。《民主与法制》2013年第13期曾以《张高平一案》为题作过系列报道。

2008年7月,张高平在新疆石河子监狱阅览室翻阅《民主与法制》杂志2008年第13期,里面有一篇报道《被疑"灭门杀手"终判无罪释放》,是有关河南马廷新案的报道,其中提到了“袁连芳”这个名字,与当初逼迫他作有罪供述的“狱侦耳目”同名。他急忙向驻所检察官张飚报告,引起了张飚的高度重视,张飚通过多方努力查实两个“袁连芳”确为一人时,无疑确立了此案极有可能是冤案的心证。在正常渠道平冤无望的情况下,他建议张高平家属去找马廷新一案的辩护律师朱明勇。通过朱明勇律师从2011年开始的努力申诉,《东方早报》《南方周末》等媒体的接力报道,这一冤案终于被曝光,最后得以平反。

2、李怀亮案

整整一个月后,2013年4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中院再审宣判李怀亮无罪,当庭释放。李怀亮曾被认定为2001年8月发生在河南叶县的一起杀害幼女案的真凶,被判处死缓。与张高平案不同的是,张高平案的真凶通过DNA鉴定被认为极有可能是已经因另外一起奸杀女大学生案在2005年被判决执行死刑的勾海峰,李怀亮案的真凶却至今没有落网。他能被改判无罪,是因为“证据不足”。李怀亮案是司法机关贯彻“疑罪从无”的刑事诉讼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也是“十八大”后第一个“疑罪从无”的重大案例。

3、吴昌龙案

一周之后的5月3日,福建省高院宣判,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五人无罪。2001年6月,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一名纪委干部被当场炸死,陈科云、吴昌龙等五人被警方认为有作案嫌疑,一审时陈科云、吴昌龙被判处死缓。上诉后二审被发回重审,再判死缓,再次上诉后二审开庭后,近十年来迟迟没有判决。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多年申诉无果,直到2012年底,斯伟江、张培鸿、杨金柱、李金星等律师先后介入,此案才渐渐进入公众视野。2013年1月25日,杨金柱、李金星用8元钱买了5个红薯送给福建高院,引起轰动,得以顺利会见吴昌龙。2月8日,吴昌龙等人被取保候审。5月3日,冤案终于昭雪。

4、陈建阳案

7月2日,浙江省高院再审宣判:认定陈建阳、田伟冬、朱又平、田孝平在1995年3月20日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的事实错误;认定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田孝平在同年8月12日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陈金江的事实不能成立,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对前述5人针对该两起犯罪的定罪量刑,宣告王建平、朱又平无罪。

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杭州萧山先后发生2起劫杀出租车司机命案。陈建阳等5青年被警方认定为凶手,1997年,浙江高院二审宣判,4人判死缓,1人判无期。5青年服刑17年后,杭州警方通过指纹比对,抓获真凶项生源,五青年的冤案终于昭雪。

5、于英生案

1996年12月2日,安徽省蚌埠市一名妇女在家中被杀,她的丈夫于英生被认定为凶手,判处无期徒刑。自于英生入狱后,其父亲和哥哥便开始了长达17年的申诉。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8月13日宣判于英生无罪。于英生被无罪释放3个月后的11月27日,案件真凶、当地交警武钦元被抓获,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于英生妻子的犯罪事实。2015年5月15日,安徽芜湖中院一审判处武钦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起冤案平反昭雪,14位当事人走出监牢,2013年冤假错案的平反可谓有声有色。当然,2013年被平反的冤案应该远远不止这5起,但这5起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案例,引发了中国的新一轮平冤潮,起到了特殊的作用。

2014年,更多的冤案得到了平反

到了2014年,冤假错案的平反明显多于2013年,甚至可以说,这一年平反的冤假错案,比以前好几年的还要多。

1、张光祥案

2014年4月29日,贵州省高院判决张光祥无罪。1999年12月9日,贵州织金县人许晋在织金县八步镇街上其私人诊所内被杀害。2003年,公安机关得知张光祥与许晋平时关系较好,但许晋死后他未去看望及参加葬礼,因此认为张光祥有作案嫌疑,将其刑事拘留。张光祥很快供述将许晋杀死并抢走室内现金1140元的犯罪事实。但庭审时张光祥翻供。此案多次被退补、退侦,张光祥还一度被取保候审,但一审还是被判处死缓。经两次二审发回重审,三次被判有罪,历经15年,贵州省高院终于作出了无罪的终审判决。

2、王江峰案

2011年五六月份,在东莞打工的陕西富平县青年王江峰在网上认识了陕西铜川一名女子。9月初,王江峰飞回到陕西与这位女网友见了面。12月12日,正在家包饺子的他突然被铜川市公安局带走,原因是涉嫌抢劫罪。次年,王江峰被铜川市王益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书描述的案情是:他与女网友见面后,向其索要钱财未果,便将女网友背包抢走,将包内的黄金手镯等物在西安销赃。但王江峰表示这样的案情纯属子虚乌有,他上诉,其父四处反映情况。

西安市沙坡地区检察院等5家检察院先后介入此案,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但铜川市中院二审却改判王江峰有期徒刑三年半,而不是宣判无罪。2013年7月3日,铜川市检察院向铜川中院提起抗诉。2014年7月11日,这一荒诞离奇的案件终于水落石出,铜川市王益区法院宣告王江峰无罪,此时他已被关押了900多天。

3、欧阳佳案

2009年,湖南涟源市七星街镇少年欧阳佳被指控持刀抢劫,娄星区法院先后两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8年。再次上诉后,同案人员翻供,因参与抢劫的证据存在重大疑点且不能得到合理排除,全案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2014年7月14日,娄底市中院宣告欧阳佳无罪,当庭释放。

4、念斌案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少年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将作案嫌疑人锁定为死者邻居念斌,指控其投放含氟乙酸盐的剧毒鼠药。该案历时8年10次开庭审判,念斌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福建高院三度发回重审,最高法院死刑复核一次并发回重审。

为念斌案能获得公正的结果,张燕生、公孙雪、斯伟江、李金星、李霄林等一批律师付出了无比艰辛的努力,国内法学学者和毒理学鉴定专家多人参与,甚至到香港进行了毒理检测,证实念斌案存在着大量的伪造证据和鉴定。京港两地专家的结论是:念斌案的案发现场根本没有氟乙酸盐存在,两名死者不能认定是死于氟乙酸盐。

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民主与法制时报》,在2011年先后报道念斌案,是这一年全国仅有的有关念斌案的报道。念斌案平反后,2014年第23期,《民主与法制》以《念斌案:用谎言掩盖谎言》为题进行了系列报道。

5、高如举案

2004年1月25日,贵州省黔西县五里乡泥山村两名村民马德忠及其母唐乔英在家中被害。3个月之后,高如举、谢石勇和有吸毒史的卢刚等3人被黔西县公安局认定为凶手。高如举、谢石勇先被判死刑,再改判无期。2010年6月,被网上通缉六年之久的主犯卢刚被黔西警方抓获归案,但经过血液和DNA图谱比对,作案现场真凶的血迹并非卢刚所留。卢刚被取保候审,高如举、谢石勇仍被继续关押。直到《法制文萃报》等媒体进行报道后,贵州省公安厅组织了50余警力成立专案组,先后采集了1700余例血样、图谱进行化验、抽查,耗资近300万元,最终将真凶李家彬缉拿归案。2014年7月25日,高如举、谢石勇以检察院撤诉的方式走出了毕节看守所。

6、徐辉案

1998年8月25日,广东省珠海市三灶镇一名19岁女孩被奸杀,徐辉被警方认为有重大嫌疑,遭到抓捕。2001年5月,珠海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徐辉死缓。徐辉及其哥哥徐庆不断申诉,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诉信后,指令广东省检察院将此案转交广东高院,广东高院另组合议庭再审此案,2011年7月22日,广东省高院撤销此前所有的判决和刑事裁定,发回珠海中院重新审判。之后又拖了三年,直到2014年9月15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宣告徐辉无罪,当庭释放。此时徐辉已服刑近16年。

7、呼格吉勒图案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真凶赵志红落网,他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呼格吉勒案。尽管真凶再现,但此案依然被拖了9年,才得以平反。

呼格吉勒图案无疑是2014年平反冤假错案的最高潮,此案被广泛报道后,引起了全社会对冤假错案的进一步反思。限于篇幅,本刊还了解到2014年平反的其他一些冤假错案,不再作具体介绍,如:河南杨波涛案、云南施伟案、四川李冰川案、浙江汪崇余案、广西吴龙佑案、贵州王元松案、甘肃陈琴琴案、广东刘宏富案、内蒙古温忠申案、海南黄家光案等,有的还没有被媒体报道过,其中的经典案例,本刊将在今后予以报道。

总之,2014年被平反的冤假错案数量比往年多得多,涉及到的省份也很多,有的省这一年平反了好几个重大冤错案件,许多长达十多年的久拖不决的冤错案件,在这一年也得到了平反,当然不是偶然的。

2015,平反冤案开始常态化

到了2015年,表面上看,媒体报道的平冤案件似乎没有2014年多,但其实,是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进入了深水区,下一步需要平反的冤案难度更大,更多深层次的矛盾暴露出来,也引发了司法机关和中国法律界、法学界更多的思考。如何将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常态化,成为司法机关和全国法学界值得思考的问题。

1、陈夏影案

2015年平反的冤假错案中,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陈夏影案。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青年被认定为嫌疑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福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但2006年第三次二审时维持了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无期徒刑。三家人进行了长达19年的漫漫申诉,直到2013年,陈夏影的父亲找到福建律师吴国阜,经过吴国阜、李金星、毛立新、刘志强等众多律师的推动,引起社会关注。《民主与法制》杂志在2014年第20期以《福清"四﹒二六"绑架杀人案调查》为题,在国内率先报道了陈夏影案。2015年2月9日,福建高院决定再审陈夏影案。

5月29日,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判,原审被告人陈夏影、黄兴、林立峰三人不构成绑架罪。陈夏影、黄兴被直接释放,而林立峰则已经在2008年因患癌症在监狱医院去世。

2、张虎案

2015年7月17日,安徽高院在宿州中院对“阜阳张虎等故意杀人案”再审开庭宣判,张云、张虎、张达发、许文海、吴敬新等五人均被撤销故意杀人罪。

1996年6月,安徽省阜阳市一名17岁少女失踪,警方后来在一条公路附近发现其尸体。3年后,因为有人举报,张虎等五人被认定为凶手。经过两次发回重审,阜阳市中院对该案做出“降格”判决:一审判处张云无期徒刑,张虎有期徒刑15年,许文海、张达发、吴敬新各判有期徒刑10年。2002年,安徽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称原判“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事后,涉案人员家属不停申诉,期间有8位亲人去世,或多或少都与案子有关,有一位就是在申诉路上死于车祸。《民主与法制》2015年第23期曾以《冤案虽平反,五个家庭八位亲人已成故人》报道了该案。

3、曾爱云案

2003年10,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一研究生在该校办公楼遇害,并被抛尸。经湘潭市公安局侦查,曾爱云、陈华章有重大嫌疑。湘潭市中级法院分别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判处陈华章无期徒刑,被最高法院、湖南省高级法院先后发回重审。湘潭市中级法院于2013年4月17日对该案进行了重新公开开庭审理,最终于2015年7月21日宣判曾爱云无罪。

4、杨明案

2015年8月11日,贵州高级法院再审宣判,杨明无罪。1995年2月18日,贵州天柱县发现一具高度腐烂女尸。8月28日,杨明被捕。1996年12月26日,杨明被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在随后20年的服刑期间,杨明始终拒绝认罪和减刑,其家人也不断申诉。2015年2月28日,其申诉代理律师张磊致信贵州省检察院,反应杨明案的重重疑点,贵州省检察院接信后很快启动了复查程序,复查后向贵州省高院发出再审建议。经过贵州省高院立案再审,杨明案终于平反昭雪。获得自由之后,51岁的杨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83岁的老母亲磕头。

5、黄政耀案

2015年福建另一起值得关注的被平反的冤案,是黄政耀案。黄政耀是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因有外语专长,1997年起为福清市公证处兼职翻译公证文书并从中获得报酬,每次报酬不过20元。但2002年,他被指控涉嫌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和私分国家财产罪,公诉到法院后,法院迟迟没有判决,期间黄政耀多次被抓捕,又多次被取保候审。2014年6月,福清市法院一审以贪污罪被判处黄政耀有期徒刑11年。2015年5月18日,福州中院二审宣判,黄政耀无罪。

2015年平反的冤假错案当然远远不止这5个,而2015年平冤的特点是,更多的疑似冤案进入了复核、审查或立案再审阶段,但还没有宣判是冤假错案。这其中,最有名的是河北聂树斌案和海南陈满案。

2016,还有哪些期待?

1、聂树斌案

聂树斌案的知名度可能超过了前述所有冤案,《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民主与法制时报》曾对聂树斌案作过大量报道。2014年12月12日,几乎是在与呼格吉勒图案平反昭雪的同市,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开启了中国异地复查重大刑事案件的先河。当时很多人乐观地认为,如同呼格吉勒图案一样,聂树斌案的水落石出应该也为时不远了,没想到会拖到2015年年底。

2015年3月17日,聂案申诉代理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该案完整卷宗。这是2005年王书金这位“疑似真凶”被媒体广泛报道的整整十年之后,聂树斌案的案卷终于能够被律师看到。

4月28日,山东高院召开聂树斌案听证会。没想到听证会后,聂案再起波澜,不少人觉得聂树斌案有可能难以启动再审,在重重焦虑之下,聂案卷宗被公之于世。6月11日,经最高法院批准,山东高院决定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3个月;9月15日,因复查工作需要,经最高法院批准,山东高院决定再次延长聂树斌案复查期限三个月。这次延期的最后时间,是12月中旬。作为影响最大的疑似冤案,此案能否立案再审,无疑将对今后的平反冤假错案的形势产生重大影响。当然,任何案件的审理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聂树斌案也不例外。人们期待的,是真相能否公之于众,无论结果如何,都能让人心服口服。

2、陈满案

除了聂树斌案,另一个引人关注的案件是陈满案。在陈夏影案宣布立案再审的次日,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察院就陈满案向最高法院正式提出抗诉。最高法院立案审理后,4月24日,指令浙江高院对本案进行审理。但时至今日,浙江高院迟迟未开庭审理。本期《民主与法制》杂志对陈满案进行了专门报道。陈满已经在监狱中呆了21年,其父母已经是84岁的老人,渴望早日开庭的心情非常迫切。

3、黄志强案

2015年另一起引人关注的案件,是发生在江西乐平的一起抢劫强奸碎尸案。2000年5月,乐平市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及一女子郝某遇害。村民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等五人被认定为凶手。除汪深兵“漏网”外,其余4人于2006年被判处死缓,目前仍在监狱服刑。

2013年10月,涉嫌制造4起命案、10余名女性被侵害的犯罪嫌疑人方林崽,在法庭上坚称他是2000年那起奸杀碎尸案的真凶。2014年6月,此前“漏网”的汪深兵在被抓获一年后被取保候审。但江西司法机关迟迟未对该案启动复查再审。直到2015年7月31日下午,本案申诉人黄志强的父亲接到儿子从监狱打来的电话称,江西高院一法官在提审他的时候说,该院已决定立案复查此案。8月,此案申诉代理律师终于获准阅卷。

4、两梅案

《民主与法制》2015年第17期,以《两梅案再审马拉松》为题,对上海“两梅案”进行了系列报道。上海市民梅吉祥称,1995年7月,他回家发现妻子顾敏黎昏迷在地多处受伤,将其送医急救后脱险。11月,警方抓捕梅吉祥,告知其妻指控他是凶手。经审讯,梅吉祥承认行凶,还供出了弟弟梅吉杨是共犯。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梅氏兄弟均翻供。1997年2月,法院一审判处梅吉祥、梅吉杨共谋故意杀人,前者死缓,后者获刑12年。年底的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宣判后,梅氏兄弟及其家人不断申诉。2004年,最高法院裁定案件不符合再审条件,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2006年,最高检察院认为案件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2013年,上海司法机关重新核查该案,但2014年宣布的核查结果,仍认为原判决无误。上海名律师郑传本、王文正都为两梅案申诉付出过巨大心血,退休检察官刘炳华更是为此案奔走呼吁多年。近日,刘炳华告知本社记者,他实名举报疑似真凶三年后,上海市黄浦区公安分局已经立案,并告诉他,会在11月21日之前给予答复。他还得到消息,上海市政法委高度重视此案,会抓紧处理。

5、许金龙案

《民主与法制》2015年第23期以《年复一年,四个家庭从申诉到期待》报道了福建许金龙案,此前,《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成都商报》、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都对许金龙案进行了广泛报道。2013年10月,福建省检察院对此案启动复查,2014年3月向福建高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当时不少人以为,许金龙的平反进程将比陈夏影案快,没想到陈夏影案后来居上先平反了,而许金龙案至今还没有立案再审。近日,福建高院告诉本案申诉代理律师毛立新,福建高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已经组成了多达5人的合议庭,仍在复查中,但一直在抓紧办理。

6、姚二红案

在本刊今年报道的其他案件中,河南姚二红案(《民主与法制》2015年第16期以《还原周口20年前强奸案》进行系列报道)申诉代理律师李建飞等人自2014年6月递交了申诉材料后,几乎每周都与河南高院联系,但至今仍没有得到是否立案再审的答复。在李建飞看来,这已经严重超过了法定期限。河南高院多次对李建飞律师表示,周口中院正在积极研究此案,将尽快向河南高院汇报,一旦有了结果,法院将尽快答复律师。

历史上有哪些人伦惨案

我说一个发人深省的【连环】人伦惨案,残忍、残酷。而且差点该案就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了,因为当警方揭开这个谜底时3个主犯中有2个已经死了…幸亏在案件发生17年后公安机关的专项活动重启旧案调查,也幸亏还有1个主犯活着,最终将这起人伦惨案公诸于世。

1996年之前,四川省潼南县(现重庆市)住着老实本分的一家三口,丈夫陈文华和妻子周菊勤劳质朴,开着一家餐馆生意十分红火。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在那个年代也绝对算是小康之家了,因为94年四川人均月工资不过400块的时候这家人就入手了一辆当时售价1.2万的嘉陵145摩托车了…而且两人的独子陈刚长相英俊帅气,一家三口是很多邻居、朋友眼中的“模范家庭”。但是就在1997年底,夫妻俩竟毫无征兆地卖掉了自己的餐馆举家迁往遂宁市,没有人知道原因,甚至潼南县的亲友自此也很少再和他们联系。

1999年3月26日,遂宁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当地群众在一片烧焦的杂草丛中发现一具尸体,接警后遂宁警方立即赶往案发地。

死者为女性,年龄在45~50岁之间,尸体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无法辨认,尸检解剖后发现其呼吸道没有沾染灰尘,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因此警方判断她是被人勒死后再浇上汽油毁尸灭迹的,一般情况下这种作案手法都是熟人之间的情杀或者仇杀,因为很明显凶手就是不想让警方知道死者的身份进而追踪到其社会关系。不过现场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证明死者身份的物证,所以警方只能从失踪人员处入手展开调查。

经过不断的走访调查,民警们发现从潼南县刚搬迁过来不久的中年妇女周菊失踪了,而她的丈夫陈文华最近行为诡异,据邻居说平常都热情开朗的他似乎总是刻意回避熟人,而且自己的老婆失踪好几天了也不见他去报案。这让办案民警对他产生了怀疑并对其社会关系和最近的活动情况展开了调查。

没几日法医检测报告出来了,证实该死者正是陈文华失踪了几天的妻子周菊!而当警方告诉他这个消息时,陈文华依然表现异常,只是淡淡地说了句:“早就知道会有这天了。”

这一系列的反常举动都令警方加大了对陈文华的怀疑并加快了对其案发时间段的活动调查。很快,民警就发现两个可疑人员,潼南县居民毛继和古小中。

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遂宁警方终于掌握了两人的杀人证据并将他们逮捕,面对铁证如山,他们也没有太多的“抵抗”就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幕后主使陈文华给供了出来,原来他们是受陈文华雇佣杀妻的,至于原因?陈文华告诉警方是因为夫妻两人感情不合,在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遂动了杀机,于是花费高价请毛继帮忙,毛继又找来自己的朋友古小中,两人将周菊骗至他们租来的小车上将其活活掐死,并用汽油焚烧,最终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不等和无期徒刑并被关押在南充市嘉陵监狱。

2012年,保外就医的陈文华和古小中先后因病去世,当年的3个杀人凶手就只剩下了毛继,也幸好他活着,终于将一个更加可怕的秘密揭开!

2013年,公安机关展开“三个一百”行动,对过往未破的命案展开重新调查,而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警方决定就从积压在他们档案库中17年的“11.27案”入手,这件十几年来悬而未解的残忍命案一直都被当地警方视为头号必破大案,那这究竟是一起什么案子?时间还得拨回到17年前…

1996年11月27日上午八点,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警方接到一个村民的报案,在安岳县毛家镇九村二组马路边的麦田里发现一具被焚烧严重的尸体,接警后安岳县警方立即赶到了现场,但是尸体烧毁太过严重,仅能判断死者为男性,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后被人泼上汽油焚尸灭迹。而且相较于周菊,他被烧得更加“干净”…刑侦人员仅从一一根唯一没有被烧毁的手指上勉强提取到一枚指纹。并且死者身上同样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物证,只在现场找到了一个“万宝路”香烟盒子、一块手表、一双白手套、一枚硬币、一把刀柄被烧毁的匕首和几张面值五角的纸币。

因为有价值的证据实在太少,当年的刑侦技术也确实比较落后,就是指纹数据库都没有建立完善,所以专案组民警也只能通过最原始的走访调查去寻求突破,只能期待有失踪人口上报…然而安岳县那段时间却没有家属上报过失踪人员信息,资阳市范围内各县城虽然有人员失踪但经过细致的甄别后都排除可能性,死者的身份无法确定、找不到尸源,破案便遥遥无期,哪怕安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将此案列为首要案件,并明确指出不管未来有什么人员变动都不允许撤销“11.27案”的调查,可17年了,始终还是没有破获。更重要的是当年这起案件令当地警方颜面尽失更令当地居民人心惶惶,案发地附近的村庄总是流传着各种版本的“灵异事件”…许多妇女、小孩都不敢打案发地前面经过…

其实大家应该都发现了,这位男性死者的死亡方式、经过和陈文华妻子周菊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机械性窒息而死,然后被拖到人烟稀少的田埂处浇上汽油焚烧,唯一的不同点就是一个在安岳,一个在遂宁,两地相隔了近76公里,那这两起案件会不会有什么关联呢?

此时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数据库已经联网,安岳县警方将当年保留的那枚指纹印模取并出并输入公安机关的数据库,没想到这枚指纹竟神奇地和1994年潼南县(2013年已经是重庆市潼南区)警方在一次扫黄打黑行动中采集到的一张指纹卡比对成功,而它的主人名叫——陈刚!

这个名字不陌生吧?没错,他就是这篇回答开头提到的陈文华和周菊夫妻俩的独子!

儿子和妻子都是以同样的方式死的,而且妻子就是丈夫陈文华买凶杀害的,那会不会陈刚的死也和陈文华有关呢?虽然此时一家三口都已经离开了人世,但尚在服刑的“3.26案”凶手毛继会不会知道这件案子呢?他有没有可能当年也参与了该案?为了解开这一17年谜案,安岳县警方来的关押毛继的南充市嘉陵监狱,当监狱管理员告诉毛继安岳县警方上门找他时毛继就已经显得魂不守舍了,因为他知道埋藏在心底17年的另一桩杀人案终究还是被警方挖了出来…

安岳警方几乎没有费太大劲,毛继就一五一十地将这起尘封了17年的悬案和盘托出,果然这件案子还是他和古小中两人做的,而且!还是受雇于陈刚的父亲陈文华!

听到这,所有审讯民警都是一脸错愕,他们不敢相信看上去老实巴交的陈文华不仅仅买凶杀妻,甚至还买凶杀子…究竟是怎样的人才能干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才让他会对独子痛下杀手?

1993年,陈刚高中都还没毕业就辍学了,整天不是在家睡觉就是到处溜达,刚开始可能只是上游戏厅打打电动,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频繁出入各种歌厅、酒吧。而那个时候对于毒品的打击力度可能还不是很大,在潼南县的各大歌厅、酒吧都有种类不同的毒品买卖,少不更事的陈刚很容易就中了圈套并且染上了严重的毒瘾,成日萎靡不振白天睡觉晚上去酒店找“毒友”鬼混,每当毒瘾发作,他更是逼着父母给钱,否则就是寻死觅活乱砸一通,而陈文华夫妇因为忙于店里的生意刚开始并没有注意到儿子的变化,以为只是去喝酒玩游戏,所以总是向儿子妥协。久而久之,陈刚的毒瘾越来越大,发作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越来越严重,此时陈文华已经被这个儿子逼得无心经营生意也最终知道儿子是染上了毒瘾,可是虽然他有尝试过想带陈刚去戒毒,但陈刚不仅抵触甚至还对夫妻两人拳打脚踢…在陈刚一次毒瘾发作逼着要钱并动手打父亲时还威胁到:“不给我钱我就让你死”…

对儿子毫无办法的陈文华终日借酒浇愁,而且经常到距离自家餐馆不远的“毛记餐厅”买醉(不在自家酒店是为了躲避儿子),久而久之,他和餐厅老板毛继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终于有一天,在父子两又一次动手之后陈文华将自家的丑事毫无保留地告诉毛继,并且央求他帮自己杀掉这个孽子(毛继之前也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三教九流的朋友多)…起初毛继并没有答应,因为自己虽然打架斗殴无所不作,但毕竟是杀人啊?那可是要偿命的!所以那个时候毛继只是一心劝导陈文华想开点…直到有一天,毛继曾经的好朋友、社会闲散人员古小中来到他的店里诉苦,两个囊中羞涩的大男人边喝酒边想着如何赚钱,突然毛继眼前一亮,他想起了陈文华拜托自己杀子之事,于是将来龙去脉告诉了对方,这个古小中估计也确实是走投无路了,当即就叮嘱毛继要是下次陈文华再提起此事就接下这笔“买卖”…

巧了,就在第二天,陈文华家的孽子又和他动起手来,并且这次陈刚还真的操起了家伙,为了保命,陈文华只能慌不择路地跑向毛继的餐厅。眼看机会来了,毛继便叫来古小中,三人商议一番后陈文华下定了决心并以15000元的价格让两人帮忙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二天,付了部分定金后两人就去租了辆汽车,并将陈刚骗上车,当然,他们知道不能在潼南县范围杀人,于是将车开到距离潼南县城87公里外的安岳县,在到达一处僻静地后两人合力在车上将陈刚活活掐死,随后将尸体拖下车并倒上事先准备好的汽油焚尸…

将孽子杀死之后陈文华的家里确实得到了暂时的清净,但是因为儿子多日不见,他的妻子周菊开始觉得不对劲了,于是多次催促陈文华去寻找儿子或者报警,可他每次都是敷衍了事,并扬言:“他就是个孽子,死在外面倒干净”…

几个月过去了,周菊依旧不见儿子的身影,此时她越发地感觉蹊跷,因为丈夫似乎总是刻意回避此事,甚至每当提及儿子都显得十分不耐烦,所以她对陈文华说:“就算是死在外面了你也要给我把他的尸体找回来”。

妻子的念叨开始让陈文华内心陷入不安中,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或许不再像之前那么“理直气壮”了,每每走过儿子的房间,他总会感到莫名的恐惧。于是1997年底,在其百般劝说之下终于说服妻子离开潼南县跟着自己去遂宁做生意。

刚搬到遂宁时夫妻俩的生活还算是正常,可每逢佳节,周菊思子之心就加重一分,终于在1999年元宵节,两人因为陈刚之事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也就在争吵过程中周菊脱口而出:“我看就是你杀了陈刚吧?别让我找到证据”。

这突如其来的话让陈文华大吃一惊,难道周菊发现了些什么吗?那几天,他尽量刻意回避妻子,但周菊却总是不依不挠,并在两人的又一次争吵中周菊威胁道:“心虚了?我已经找到证据了,你等着,我明天就去公安局报案”。

没人知道周菊是否真的发现了什么秘密,反正在陈文华看来,她是会去报警的,那样自己就完了,所以一个邪恶的念头涌上陈文华的脑海: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周菊也杀了,让她去地底下陪那个孽子吧!

于是第二天,陈文华便动身返回潼南找到毛继,他将妻子怀疑自己杀了儿子的事告诉对方,同时允诺再给2万让他们帮忙杀掉周菊…

毛继心想上次杀陈刚警方也没有任何线索,这次也可以做得神不知鬼不觉,而且还有钱拿,最重要的是假如她真的去报警了自己也得完蛋。所以他几乎没有太多的思考就满口答应了下来,并且当天就着手准备杀人工具…

第二天,毛继和古小中两人依葫芦画瓢,完全沿用3年前杀害陈刚的手法将周菊骗上车(两人之前在潼南本就有点认识),随后在一片荒郊野地里将其掐死并焚尸…

后来的事我已经在前面说了,只是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一次会“阴沟里翻船”,而且还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被警方抓获(不到5天)…

听完这整件案子的详细经过和原因,办案民警也都不由得背脊发凉,如果说陈刚是孽子死有余辜,但陈文华的妻子周菊呢?儿子被丈夫杀害后无辜的她也成了刀下亡魂,而且凶手竟然还是自己的丈夫…没有人知道这个曾经视儿子为掌上明珠的父亲下定决心雇凶杀子时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内心煎熬,只不过他在那一刻开始也悄无声息地发生了巨变,他开始失去了人性,失去了理智。

但造成这起人伦惨剧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是毒品!它对一个人的身体和精神控制实在太可怕了,它要毁灭一个家庭也实在太快了,从93年到96年,短短3年时间而已,它控制了陈刚并且“控制”了陈文华,一个小康之家瞬间坠入深渊…

内蒙古特大十六人冤案

答案公式1:1、是的2、因为2010年9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生了一起特大十六人冤案。该案中,内蒙古满洲里市的16名青少年,因涉嫌从尚农羊中偷牛,被警方拘留,并在审讯过程中被逼供。后经DNA检测和对点牛尸体的解剖鉴定均显示,被偷的牛并非死于盗窃行为,而是死于其他原因。但在此之前,这16名青少年却已被判刑入狱。3、这起冤案已经得到了有效处理,有关部门已对其中的责任人进行了依法严肃处理,并对受害者进行了赔偿和救助,以此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合法权益。

内蒙古入室砍人被反杀,法院判定反打者防卫过当,如何看待这件事

此案能否反转,应该会从“昆山反杀案"的判罚结果中看得到希望。

内蒙古入室砍人被反击,导致入室歹徒两天后死亡的案件,个人认为,法院判反击者防卫过当很值得商確。

凌晨四点,睡得正酣,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遭到不法歹徒手持武器入室行凶的突然袭击,该使人产生多么大的紧张和恐怖的心理;当满屋子的人硬着头皮起床后看到被害人鲜血淋沥,正以为自己人多把歹徒吓跑了的时侯,却又突然遭到胆敢入室行凶歹徒在黑暗中的二次攻击,当然就会认定,歹徒必定是个穷凶极恶的危险人物,如果自已不把他放倒,这满屋子的人都会有性命之忧;当反击者在与歹徒搏斗中抢到了凶器时,肯定是一顿乱打,因为此时是相互以命相搏的搏斗,并不是象电影中有早先设计好了的故事情节,规定打几下就不会死,也不是比武中武林高手的单打独斗,可以做到点到为止,而此时是正处于黑暗中的混战,紧张慌乱中也没有人会知道应该只打几下凶手就不会死。况且,歹徒当时并沒死。可行凶者家属却说,是防卫反击者当时没有及时把凶手送医,才导致了行凶者的死亡。

但是,他根本不能想象到当时的情景,不能理解到当时在自己的家也会遭到突然袭击的满屋子人的心情,不能想到做为普通人看到己鲜血满面的自己的亲人还没得到救治,却能反去先救治行凶的歹徒,况且此时在黑暗中还不能搞清楚被放倒在地的凶手的真实状况呢?

本来,就凭行凶者带着武器入室蓄谋杀人这一条,就可以判防卫者是正当防卫的。因为被迫防卫者,大都是平时看见打架都害怕的普通人,并不是身手了得的武林高手,也不是身经百战,心里素质过硬,久经沙场的老战士,更与前来行凶者是两个不同级别和层次的人,只要他们能在与凶手殊死搏斗中保住自己的性命就是万幸了,怎么还会具有“点到为止"那么高的心理素质呢?!这又不是在拍电影。

所以,个人认为,这起案子跟"昆山反杀案"是一样的,在防卫者被迫反击最终能反杀成功就是属于正当防卫,如果法庭判定是属于防卫过当,有不尊重现场情景和事实的背书之嫌。不知大家怎么看!

图片摘自网络

呼格案始末

呼格吉勒图案又称呼格吉勒图冤杀案,是一起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的冤案。

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报案人是呼格吉勒图,公安机关认定呼格吉勒图是凶手。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承认他曾经在1996年4月的一天,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赵志红的死刑被临时叫停。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2015年1月,中共新华社党组决定,对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予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1月23日下午,呼格吉勒图父母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对办案人员控告举报书

解放后最著名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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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敬祥抢劫案

2.

徐计彬强奸案

3.

聂树斌强奸杀人案

4.

佘祥林杀妻案

5.

孙万刚强奸杀人案

6.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奸杀案

7.

李久明入室杀人案

8.

张绍友“奸杀侄女”案

9.

念斌投毒案

10.

赵作海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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