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签合同的去哪里告和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申请仲裁还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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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压工资不给,到劳动局告肯定有用。因为,劳动局也就是现在的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该给员工二倍的工资赔偿。
公司足额及时给员工发放工资,是《劳动法》对公司的法律强制要求。公司压工资不给,是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员工完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维权,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关键是要提供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压工资不给等违法事实,劳动监察部门是会受理,帮助你来维权的。
应提供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资卡(工资条)、银行流水条、职位名片、任职命令、聘书、带有公司标志的工作服等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题主维权能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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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劳运者之哥”感谢你相信“头条”,并把您工作生活中遇到不开心的事分享给大家!
第一步:及时投诉。因为劳动监察部门对欠薪案时限只有2年,而且你越快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更容易调查取证,处理事效更快更好。如果你在建筑工地上做工,遇到工资被拖欠问题,你可以到做工的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提交项目名称,总包、建设单位,劳务公司和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以及考勤表、工资表、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他们会依法调查处理的,如有必要,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或行政处罚,严重的话还可以移交公安机处理。
第二步:理性讨薪。因为调查办案需要一定时间,劳动监察部门也是为农民工撑腰的,要相信他们。同时,为了彻底解决当前农民工工资国家也出台了一整套一系列保障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制度。同时各级各部门各行业都出台了责任追究制,还有上级各级业务管理督查督办的业务部门。十九大后新设监察委和纪检委合署办公,就是为了方便人民投诉处理个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更畅通的衔接处理。对群众的诉求不及时办理,不仅追责问责,还列入年终绩效考核。
第三步:逐级反映。接到农民工举报投诉后,如果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不了,还会报当地政府牵头成立的治理企业拖欠工资联席会议处理,各级成立专门解决农民工工资管理机构。现人社部公开各省、自治区拖欠农民工工资专用电子信箱。你关注可以一下“劳动者之哥”,之哥已转发全国各省拖欠工资投诉电话,你可以向他们反映。也可以把你被拖欠工资情况写清楚,投到我所转发当前各省“根治欠薪进行时”的电子信箱中,这此问题都列入各级督查督办清单的,也相信你的工资得到解决。
总之,办法会比困难多,咱们农民工也需要理性依法维权讨薪,祝你尽快拿到辛苦钱!
年关将至,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乡村之声《三农中国》推出《平安过年指南》,解答听众和网友的问题,普及法律维权方面的相关知识,为大家平安过年保驾护航。
1农民工如何进行合法有效讨薪
眼下,“讨薪”依然是困扰很多农民工朋友的难题。如果从包工头手里接活时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把钱要回来?
网友:我们是干装修的,去年在外地包工头手里接了一个大学装修的活儿,已经干完半年了,但大部分的钱总是拖着不给。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想起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
北京道成律师事务所谢燕萍律师:
如果是包工包料,一般是按面积或工作量去结算,会认定为承揽合同的关系。从谁手上包的活儿,就去找谁要相关合同款项,按照事先约定的金额比例去支付相应款项。
如果只提供了劳务,那么这些人与包工头之间就形成了个人的雇佣关系,去找包工头索要劳务费。如果起诉,就要准备相关证据,比如对这个房屋实际进行装修的一些事实、做了多少、应该结算多少钱的证据。
网友:找劳动部门帮忙讨薪,填了一张表回去等电话,但过了几个月也没给电话,后来又让我们去找劳动局或法院。可是我只有一张欠条,应该怎么办?
北京道成律师事务所谢燕萍律师:
如果是建筑工地农民工讨薪,不牵扯到其它相关权益,就只有欠条、只想要工资,那么建议拿着欠条,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这样可以快速启动诉讼程序,之后通过判决书、调解书的方式,把金额固定下来,就能够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2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怎么维权
买礼物、买年货,春节前正是购物的高峰期。不过在农村,市场监管力量仍然比较薄弱,假冒伪劣商品非常多见,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也有假的。
网友:买到了假农药,或者是觉得农药效果不好、有问题,该向哪个部门投诉,维权的步骤是什么?
北京市达远律师事务所蒋玉律师: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把农民为了具体的农业生产而购买必需的生产资料列入。这样的法律规定,其实有些国家是没有的。我国农民数量多,由于具体的情况所限,更容易受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39条就详尽列出了维权的相应途径和方法。比如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了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来解决:
第一,与经营者进行协商,协商和解。
第二,如果协商和解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进行调解。
第三,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第四,根据相关达成的协议进行仲裁。
第五,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简单来说,先去找经营者,如果可以达成和解、愿意赔偿,是较好的选择;如果经营者不赔偿,在保留证据的情况下,向消费者保护协会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向农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处理;最后向法院起诉。这些途径都是可以一次展开的。
这么多维权途径有一个前提,就是在购买的时候保存了相关的证据,比如收据、发票等等,能够证明购买出处,有了基本的证据之后才能进行后面的维权。
3春运回家,带好身份证件
春节回家,对于很多漂泊在外的打工者来说,可能是一年当中最重要的事。票再贵,要回家;路再远,要回家;工作再忙,也要一家人围在一起吃上一顿团圆饭。2019年春运已经拉开了大幕。您在乘火车时,一定带好身份证件。
网友:乘火车时可以使用哪些身份证件?
铁路运输企业实行车票实名制,请凭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购买车票,并持车票及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站、乘车,但免费乘车的儿童及持儿童票的儿童除外。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旅行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含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领事馆证、海员证、外交部开具的外国人身份证明、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铁路公安部门开具的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等25种,1.5米以上16岁以下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还包括学生证。
为了提高购票、验证速度,建议大家使用居民身份证购票。
唱的强的合同我签了合同他不给我。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举报投诉劳动监察的一个理由。
至于选择劳动仲裁,还是劳动监察,这个与个人意愿和诉求目的有关,同时,也与劳动仲裁机构、劳动监察机构的职责和办事程序有关。
整理了一下劳动仲裁机构、劳动监察机构的职责与办事程序,有心者可以耐心阅读。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1、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特征:
(1)监察主体的特定性。
(2)监察行为的规范性。
(3)监察内容的专门性(或特殊性)。
(4)监察决定的强制性。
2、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第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3、劳动保障监察时效:
劳动保障监察的时效为2年。是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不予追究。
劳动保障监察的时效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劳动保障监察的方式:
主要有四种方式:
日常巡检书面审查专项检查接受举报投诉劳动争议处理
1、劳动争议概念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因实现劳动权利或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纷纷。又称劳动纠纷或劳资纠纷。
劳动争议的特征主要有:
(1)劳动争议的主体是特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2)劳动争议主体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3)劳动争议的内容是基于劳动权利义务争议。
(4)劳动争议一般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2、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历史发展。
1950年建立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1957年撤销
1987年恢复,出台《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
1993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1995年《劳动法》
2008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一调一裁两审”的处理体制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方针: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
4、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的程序。
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起诉与受理阶段
准备与调查阶段
开庭与审判阶段。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
5、集体劳动争议概念:
是指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可分为集体劳动争议和个别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类型。
集体争议处理的特别要求:
一是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处理;
二是劳动者一方可推选3-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三是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结”处理原则。
6、集体合同争议
集体合同争议又称集体劳动合同争议或团体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签订集体合同或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利益争议。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权利争议。
集体合同争议与集体劳动争议区别。
7、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
(1)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
(2)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8、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区别
相同:两者都是代表政府部门依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处理劳资案件,目的都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和社会稳定。
区别主要:
(1)性质不同
(2)程序不同
(3)受案不同
(4)处理不同
(5)救济不同
五、劳动争议协商与调解
1、劳动争议协商:
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协商这种自主化解争议的方式是当事人解决争议的首要途径和快捷方式,并贯穿于争议处理全过程。
劳动争议协商的最大特点是双方可直接磋商,无须第三方介入。协商是和解协议产生的基础,没有协商就没有和解协议。
2、劳动争议协商特点
(1)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进行;
(2)协商程序简单,无须第三方介入;
(3)协商快捷方便,成本较低;
(4)集体争议劳动者一方可以推举3-5人代表人参加协商活动;
(5)当事人经协商达成的协议为和解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3、劳动争议和解协议
劳动争议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为解决劳动争议而达成的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但不具有强制履行的效力。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劳动争议的预防对策
一是加强法律宣传,注重源头预防。
二是督促企业民主管理,不断依法规范用工。
三是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让职工平等参与工资集体协商。
四是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和劳动者利益诉求渠道。
五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六是制定集体争议应急处理预案,部门联动。
5、劳动争议调解
概念:是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法律和事实,以民主协商的方式,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而解决纷争的一种活动。
狭义上调解:企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调解组织等基层调解。
广义上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四个特点:
一是调解的实施在于第三方力量的介入;
二是调解的进行强调各方意见的参与;
三是调解的达成来源于其中立性;
四是调解的最终目的在于争议得到解决。
6、劳动争议调解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是实际调解工作须遵循的纲领,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
合法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正原则
及时原则
7、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
(1)申请调解。
(2)调解受理。
(3)调解前准备。
(4)实施调解。
(5)调解终结。
8、调解协议书效力的审查确认
具体条件有:
(1)须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劳动者一方须经全体劳动者同意或经授权的全部代表人同意;
(2)双方应在15日内向仲裁委提出审查申请;
(3)调解协议书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仲裁委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出具仲裁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具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
六、劳动争议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概念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法律授权的专门机构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者的身份,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的一项法律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目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多方组成。
2、劳动争议的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院
劳动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员
3、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正原则。
(3)注重调解原则。
(4)及时原则。
4、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仲裁申请。仲裁程序起动。
(2)立案受理。5个工作日决定。
(3)仲裁准备。10日答辩期;反申请。
(4)开庭审理。庭审准备、庭审调查、组织辩论、组织调解、休庭合议及作出裁决。
(5)仲裁调解。必经程序。
(6)仲裁裁决。最后阶段。
5、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是指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受仲裁裁决约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
当事人范围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共同当事人、仲裁代表人、第三人。
6、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有效期限,即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不行使申请仲裁的权利,当时效届满时,就丧失通过仲裁程序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权利。(1)仲裁时效的一般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中断。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中断。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时效中止。
(2)仲裁时效的特别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不受一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7、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定以地域管辖为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8、劳动争议仲裁庭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庭是仲裁委员会具体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有以下特征:
一是劳动争议的审理者与裁决者;
二是具有临时性,案件处理终结即解散,不是常设机构;
三是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
仲裁委员会裁决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9、劳动争议证据概论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的倒置:与争议有关事项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来举证。如对单位规章制度、职工档案、劳动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
10、劳动争议一裁终局:
指仲裁庭依法对某类劳动争议作出的裁决即发生终局的法律效力,除劳动者外,用人单位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适用一裁终局案件的范围: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对第一类小额经济标的案件,以作出裁决的金额计算,且分项计算;对第二类劳动标准案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均属于一裁终局。
一个仲裁裁决中,既有一裁终局事项,也有非终局事项,按非终局裁决处理。
对一裁终局的救济途径: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在有证据证明该裁决有违法情形下,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1、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一审程序是基层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的第一次审理。一审的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决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引发。二审的程序只有普通程序,是终审程序。
劳动争议再审程序是当事人对法院生效裁判不服申诉而引发的诉讼程序,又称审判监督程序。
劳动争议执行程序指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劳动争议提起诉讼的条件是指当事人不服仲裁处理结果向法院起诉的具体条件。
主要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在15日内提出、申请人提起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未立案的、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超过60日未结案的、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在15日内提出。
在上学时,有学生总是不能按时交作业,老师的办法也有一套。
不按时交作业要罚。罚抄写,一个是补齐了功课,还有增加记忆,下次能够正常的功能。相比较不按时发工资,是得指出错误,说明会产生的不利影响,认识到了,从流程上,制度上理顺,下次发工资会有时间上的保障。
不按时交作业如果是惯犯,自己无法约束自己,那就得请家长了。请家长就是要求必须的约束,对比不按时发工资,那就是带有约束性的法律。目前的诚信,对企业来说,具有导向的约束力。
当然,事情总是抓早抓小时省力。当企业接近破产危机时,有心无力的结局双方都会不愿意感受。相互信任从小事做起,能团结协作克服企业的困难,防微杜渐,才会逐步培养起竞争力,向好。
一己之见仅供参考。加关注多交流。
首先,可以有多种解决方法,没有合同没有欠条的情况下最好先跟老板协商,订一个发放工资的时间,在订立了协议以后,既确定了具体的时间,又明确了劳动关系的存在,是一个一举两得的事情,为下一步行动打好基础。
其次,要尽可能多地获取相关证据,毕竟没有证据是很难解决问题的,即使诉讼到法院,法官也要按照证据进行处理,比如可以进行录音或者让相关的工友给予证明等等。
再次,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虽然没有没有合同没有欠条,但打工的事实存在,老板拖欠工资的事实存在,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会为打工者主持正义,他们可以证明,还可以进行调解。
然后,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让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进一步处理,劳动监察部门既可以责令老板按时发放工资,还可以对老板做出行政处罚。
最后,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所以,不订立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的错,而是老板的问题,即使没有合同、没有欠条一样可以向老板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