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局劳动仲裁的一些知识点,和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是告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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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纠纷都是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进行劳动仲裁的,结合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委受理的劳动争议也是有一定的限制,而对于一些特别的劳动争议,就更加要注意了:
(一)依照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及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时效申请,就丧失了胜诉权。
(三)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
(五)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举证;2、身份证复印件;3、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同意的其他公民参加仲裁活动,代为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接受法律文书、递交证据及参加庭审,代为和解等。委托代理人的,申请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集体劳动争议职工当事人应提交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的授权委托书。
(八)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争议仲裁一般情况下是不接受公司诉员工的,仅限于竞业限制或保密协议等有限的情况才可以。
但是由于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的争议比较复杂,可能不仅限于劳动争议的情况下,会出现在仲裁阶段企业提出反诉的情形。
遇到过一次这样的案子,供你参考:
〈案情背景〉
零售行业,在职期间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提出离职后公司不批准,不办理离职手续并扣押档案,公司不批准离职的原因是说员工在离职前和公司丢货事件有关,要求赔偿后才可以离职。
〈仲裁阶段〉
员工由于不认可索赔又不能离职,就以公司未缴纳社保并扣押档案不办理离职手续为由诉至仲裁。公司在仲裁阶段提出反诉,要求赔偿。
〈结果〉
此类反诉涉及劳动争议以外的经济纠纷,因此要仲裁案外公安部门调查解决问题,会相当花费时间。仲裁员提出调解,要员工方考虑权衡时间成本与得失。最终员工撤诉,企业同意办理离职。
由此可以看出反诉可能只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手段。不清楚你的反诉情形,但是估计被和解解决的可能性会很高。但如果是涉及违反竞业限制或保密协议的则另议。
希望有帮到你,欢迎关注~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目前看还是比较麻烦的,但是不要担心,我给您大概说一下。
您这边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其实这个是没有法律保障的。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劳动合同仅仅是最有效的证明手段,我们可以举证其他的。一般的仲裁机构还是比较保护务工人员的。
如果也没有社保,可以整理其他的举证项点,建议清单如下:
1.工资发放证明-工资条,或银行的流水账单;
2.如果有考勤记录,入职表格,以及工作过程中由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3.辅助的证明资料,单位的工服、工牌等。
其他的就是仲裁之前需要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就可以打印)。
一般都是先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再开庭仲裁。仲裁不涉及到费用。如果双方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诉讼。
我之前经历过一次,以上情况还请您参考。但是希望您下次的工作要正式的劳动合同。
您好,我想您的情况是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仲裁时企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而现在您担心回企业继续上班,会被报复。这个事情您可以这样处理。
一、这种情况后,企业会有哪些报复的方法呢?
1、在职责范围内故意安排最苦最累的活给您。
2、动不动挑您刺,甚至煽动别人在背后说你,让您不不舒服。
3、奖金、福利与你无缘,有问题就处罚您。
4、对您实施冷暴力,让您自己无法待下去。
5、除此之外的企业其他行为,如果有其他违法的报复行为,比如调岗、克扣工资、变相处罚、言语侮辱等,那么你可以继续去劳动部门投诉。
二、针对以上企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报复行为要怎么处理呢?
1、您得继续收集相关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因为通过这个事情,已经属于被企业抛弃了,迟早有一天还是要走的。
2、职责内的事情尽量不要出错,如果故意安排最苦最累的活给您,您也可以找理由合理拒绝,毕竟决绝增加工作量也是合理的。
3、挑刺和背后说闲话就当听不见吧,这个管不了,而且这种方式就是为了让您走。
4、奖金福利什么的就不用去想了,公司肯定不会考虑您了,您只需要耐心的坚持就好了。
5、被冷暴力对待,这种只要不涉及侮辱,也只能眼不见为净。
总之,碰到这样的情况,只能继续卧薪尝胆,耐心坚持,收集好证据,等公司耐不住让你走的时候,在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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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和分公司签的,劳动纠纷主体是分公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啊·《劳动合同法》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向对应的责任。
如果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那么分公司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到合同可以由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些没有法律知识的小公司老板,总是抱着侥幸心理,他心里面也知道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利益,但他认为走法律途径需要的证据多,程序复杂,而且时间漫长,一般人没有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同他耗,所以会不怎么怕。我来说下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也许能帮到不少人。
我2018年7月1日从一家公司离职,提前2个月辞职,交接了所有工作,但老板已提供的财务数据不准确造成他决策失误公司亏损为由,拒不发放我应得的工资,而且态度强硬,还说要我赔偿他的损失,但公司的同事都知道是他盲目扩张造成资金严重紧张才引发一系列问题,与我没有关系。我怎么给他说都不行,而且还请了律师要让我赔偿。我于离职2个星期后去劳动局申请仲裁,真如大多数人所说,从受理到开庭要3个多月时间,我以为开庭后,能让劳动局调解下,把我应得的工资给我,可对方在开庭日不出庭,做的是缺席裁决。从开庭到裁决要2个月的时间,12月份拿到了裁决书,对方不执行也不上诉,按照法定程序,申诉双方都拿到裁决书15个工作日后,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1月份法院受理,直到今天没有接到法院的任何通知,只知道对方有点着急,想让我撤诉,私了解决,我不是不接受和解,怕的是对方言而无信,等我撤诉后又不给我工资,收不到工资再上诉需要的时间更长,所以还在等待法院的通知,结果如何还是未知数。
现在的小公司之所以不怕劳动局,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时间长,可以拖垮不少人。我有不少同事都是像求着老板一样,拿到的工资,可我不是那样的人,自己没错不想看别人的脸色。反过来说如果我不是财务主管,拿不到劳动局要求提供的各种证据,劳动局是不会受理我的仲裁申请的,所以才认为我不可能胜诉。
劳动法是真的在保护劳动者,只要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公司请再多的律师也没多大用,最后胜诉的还是劳动者。但是流程有点复杂,时间有点长,真的希望劳动法规能够再完善些,简化些不必要的流程,不要像我这样一个简单的欠薪案件,居然经过了10个月还没拿到应得工资。也希望那些小公司的老板学习下劳动法,信守承诺,履行自己该履行的义务。
怎么会无故突然呢公司有病啊不能只听你一面之词现在开公司当老板多难啊说白了就是承担巨大风险替员工打工的你们要好好珍惜才对公司会无故突辞退一名优秀的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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