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无期徒刑老了怎么办的问题,以及和被判无期徒刑还有出狱的可能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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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入狱的无期徒刑,什么时候可以刑满?
这个问题,实际上变数很多。
多在哪里?
第一、案件具体情况。
有些案件,按现行法律规定减刑是需要从严控制的。
例如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罪犯,恐怖活动犯罪罪犯,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及毒品再犯,累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罪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数罪并罚且其中两罪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这些都属于减刑需要从严控制的罪犯。
第二、个人在服刑期间的表现。
个人表现对于减刑假释有很大影响。目前各地监狱都是已分计奖罚,那些经常违反监规纪律,不完成劳动定额的罪犯,积分会少很多,减刑假释不用说要打折扣。如果涉嫌刑事犯罪(例如涉及越狱、故意伤害等)那就不但不会减刑,还会因为新的犯罪加刑。
假定当事人不属于需要控制减刑的哪几种情况,狱内改造一贯较好,比较理想的情况下,无期徒刑服刑两年后可以申报减刑,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左右,然后没间隔两年可以减刑几个月,这样累积下来,有期徒刑期间可以减刑四年左右或者稍多一点。
总结一下就是:比较理想情况下,两到三年以后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以后再减刑四年到四年半,这样的话大体上可以争取服刑二十二年左右出狱。
肯定有出狱的可能的。我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刚从里面出来。我在里面遇到了一个人,他2004年因为故意杀人被判了无期徒刑,2020年下半年释放的,释放以后去当地派出所重新办身份证,办身份证要采纳指纹,他录了指纹一个多月以后,又被我们当地公安给抓了,原因是2003年的一个杀人案也与他有关,被抓以后他把他当年的同伙全部供出来了,他是二犯,积极赔偿了一些钱,2021年底被中院又判了无期徒刑……他的身体素质和心态都很好……这是两次无期徒刑,在2003年以前还有一次抢劫被判了12年,熬了九年出来的,抢劫前面还有一次三年的劳教……这一辈子光坐牢了……我相信他应该还能从这次无期徒刑中走出来……他今年才49岁……出来差不多要70岁吧……这是我亲眼见过的一个人。在里面的日子度日如年,奉劝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亲眼见过好多个身价几千万,几个亿的人,他们宁愿舍弃全部家产,换取十几年的刑期。在里面我也学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识,有不懂的问题,你们可以私信我。
我来回答你:
因为孩子的爸爸是开律师事务所的,所以他整天跟这个行业打交道,对这些我也略知道一点。
首先说无期徒刑的犯人:无期徒刑的设置就是不杀人,留人一命,是觉得他有改造好的可能,所以才对其进行改造。
凡是己经判刑的犯人,收监以后,生活就基本走上正轨了,按照要求进行生活作息,进行劳动改造,除了不大自由,一般也没有什么过份的不好,现在的伙食和生活条件相对来说都还可以,有的监狱生产搞的好,犯人还会发不错的劳动补贴呢!当然也有受欺负的,一是那种在哪里都讨人厌的人,在监狱也让人讨厌,二种也有极个别的人生性就是欺负人的,反正中国话有人就有江湖,但现在治理的严格,监狱警也管的严,霸凌是少多了。
再回来说无期徒刑这帮人,国家本意不想让你死,一般看你改造不错,在监狱态度老实,一般却给伱实行减刑,开始都是从无期减为二十年,再慢慢的,有的人表现好十年就出来了。
如果在监狱生病了也会有狱医给你看,如果重症了也会送地方大医院给看,也可以通知家属保外就医,家人把你领出去看。监狱一般不喜欢犯人病死在监狱里,因为他们会有名种考核!
如果你实在太老了,而刑期还没完,一般就安排伱作点力所能及的活,理论上是会给你养老的,除了极个别不允许减刑的,一般到你年老行动都不方便时,对社会没有危险性了,就主动给你减刑了放你岀去了,找家人或者社区养老了。
大家要明白,监狱的功能是改造犯人,不是养活犯人,只要改造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是会放你自由的!
监狱不养闲人,但有时候不得不接纳一些失去劳动能力的犯人,这些人犯罪被判了刑,总得需要一个关押、改造他们的地方,所以,监狱管理局从入监队往各监狱分配犯人的时候,也需要“搭配”:一队年轻力壮的犯人里搭配上一两个老弱病残犯。
监狱里除了有入监队、出监队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叫“老残队”。
老残队里面关押的是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类的犯人。
老残队是监狱里的“养老院”。
他们不用像其他犯人一样参加劳动,不用参加文化、技术学习,不用参加队列训练,内务整理方面也是过得去就行了。
但是,他们的消耗力要比其他正常犯人要高得多,其中,医疗费就是最大的一项开支。
像这类犯人,他们没有积极争取减刑的能力,更没有争取减刑的动力,对于他们来说,老残队要比外面的养老院舒服,其他犯人有的福利他们都有,其他犯人能享受的权利他们也一样能享受,他们属于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犯人。
所以,老残队里的犯人是唯一不会掰着指头算日子的犯人。
对于这些人,监狱也想让他们早点出去,但是因为刑期的限制,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所要具备的条件的限制,很多时候监狱不得不“供养”着他们。
这类犯人当中,有不少人是之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他们当中的有些人进来的时候年纪已经很大了,法律对无期徒刑至少需要执行13年刑期的限制,让他们看不到新生的希望,所以在心灰意冷中浑浑噩噩的得过且过。慢慢的年纪更大了,失去了劳动能力后为了不影响其他犯人正常的改造秩序,因此他们就会被分配到老残队。
到了老残队,他们基本就会被“遗忘”。
如果这些犯人得不到减刑,他们是不是只能老死在监狱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由此可见,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没有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除怀孕或者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外,是不能保外就医的。
不过,规定归规定,监狱在执行时也会变通,比如,某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因年纪太大,或者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监狱会提请法院将其原判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然后在与其家属沟通后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不同于释放,监外执行是把该罪犯剩余的刑期,从监狱转移到社会上去执行的一种方式,直到原判刑期执行完毕。
综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除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可以通过保外就医的方式暂予监外执行。
被判处无期徒刑,一直没有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可能会老死在监狱里。
无期徒刑不等于终身监禁,一般情况下不用在监狱一辈子
什么是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方式,是一种相对不定刑期,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
对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同时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为什么无期徒刑不用在监狱一辈子?
因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份子,并不禁止减刑、假释。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第8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份子,要可能10年左右就出狱。
无期徒刑不等于终身监禁
无期徒刑可以被减刑、假释,司法实践中基本上没有终身坐牢的;从这个角度出发,无期徒刑是听起来吓人,实际上是有期的,这类似于判决死缓就基本上是死不了了(死缓2年后一般能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我国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监禁的,《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正式规定了,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至此,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牢底坐穿。
综上所述,无期徒刑不是真正的牢底坐穿,可能10多年就出来了;在我国真正意义的牢底坐穿是犯贪污罪被判死缓且要严重情节的。
对于退休人员犯罪被依法判刑,有关养老金是否能领取的问题,国家是有规定的。第一,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被判处徒刑的,其原来的视同缴费年限一律作废,服刑期间也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出狱之后,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不足十五年的,需要缴满十五年之后到年龄办理退休。
第二,对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且已经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停止发放退休养老金,出狱之后,按入狱前的标准恢复发放养老金,并且可以参加今后的养老金调整。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养老金照发,但不参加养老金调整,缓刑期满后,可以参加今后养老金的调整。
题主问的是被判入无期徒刑的,当然是不可能享受养老金待遇。如果被减刑出狱,是可以恢复入狱之前的养老金待遇,并且参加今后的养老金调整。
如果在狱中发生死亡,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可以继承了。
又一个不知所措的人。因本人从事过相关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按题主的说法,刑满出监意味着此人被判了实刑,并非判处有期徒刑并同时宣告缓刑。
一、被判处实刑的法律后果1、本人如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2、本人如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3、本人如为企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刑满出监的人,如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早己被开除公职;如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会因判刑被开除公职,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如为企业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论哪一种形式,工作肯定是没有了,只是一个有城市户籍的无业人员而己。
这里要着重强调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同时宣告缓刑的,只是刑罚的执行方式有所不同,实际上的刑罚依然是有期徒刑,是实刑,并不影响本人的党纪、政务处理。
二、服完刑到退休年龄的人能干些什么呢?按题主的问题,服完刑到退休年龄,参加工作时应该是在1980年前后,这就有社会保险视同缴费的问题了。按政策规定,所有视同缴费年限一律作废;只有缴入个人帐户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依然为本人所有,国家补贴部分不再补贴;扣除视同缴费年限,正常退休肯定大概是不可能的,只能到相关部门(社保局和医保局)领取个人所有部分,自己谋生了。
至于说原单位不管,那是很正常的。你在开始服刑时,就被开除公职或者解聘了,与原单位已无正式人事关系,人家也无义务管你。所以,去原单位办理有关事项还是陪小心为妙,防止惹毛了人家再不理你。
最后说一句多余的话:象你这种情况,涉及的政策很多很多,时间延续也非常长,还有不同政策如何衔接的问题,非常复杂,不是很专业的人说不清楚。就算说清楚了,地方上一个小政策也会给推翻了。所以,建议你早日去当地社保局联系办理为妥。
关于无期徒刑老了怎么办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