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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了,《劳动法》怎么规定?
如果是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但,这只是《劳动法》的规定而已。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倒闭了,老板还愿意支付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已经是很不错的老板了。
公司本来就只是一个平台而已,大家来到这个平台上努力打拼,赚钱来大家分。但是,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了公司的经营不善而倒闭了。
这个时候,难道要把责任全部放到老板一个人的身上吗?全体员工就没有责任了吗?有很多的公司,根本就没什么固定资产,一旦破产了,就算全部拍出去,也没几个钱。
而且,作为公司的老板,在还能够撑的时候,都不愿意宣布破产,一旦撑不住了,破产的时候,公司都不知道欠了多少外账了。
因而,在个人的观念来看,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已经需要感谢公司、感谢老板了,自己尽快找个下家才是正道。
什么情况应当去上诉只有一种情况,个人应当努力去上诉,那就是老板借破产为名,卷款跑路了。
但是,这个情况下,作为老板,他肯定已经早就准备好了后路,想告也找不到人了。而且,这类老板,也应该不会还给员工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已经拖欠半年、一年倒有可能。
你好,首先“劳运者之哥”感谢你相信“头条”,并把您工作生活中遇到不开心的事分享给大家!
第一步:及时投诉。因为劳动监察部门对欠薪案时限只有2年,而且你越快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更容易调查取证,处理事效更快更好。如果你在建筑工地上做工,遇到工资被拖欠问题,你可以到做工的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提交项目名称,总包、建设单位,劳务公司和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以及考勤表、工资表、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他们会依法调查处理的,如有必要,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或行政处罚,严重的话还可以移交公安机处理。
第二步:理性讨薪。因为调查办案需要一定时间,劳动监察部门也是为农民工撑腰的,要相信他们。同时,为了彻底解决当前农民工工资国家也出台了一整套一系列保障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制度。同时各级各部门各行业都出台了责任追究制,还有上级各级业务管理督查督办的业务部门。十九大后新设监察委和纪检委合署办公,就是为了方便人民投诉处理个别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更畅通的衔接处理。对群众的诉求不及时办理,不仅追责问责,还列入年终绩效考核。
第三步:逐级反映。接到农民工举报投诉后,如果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不了,还会报当地政府牵头成立的治理企业拖欠工资联席会议处理,各级成立专门解决农民工工资管理机构。现人社部公开各省、自治区拖欠农民工工资专用电子信箱。你关注可以一下“劳动者之哥”,之哥已转发全国各省拖欠工资投诉电话,你可以向他们反映。也可以把你被拖欠工资情况写清楚,投到我所转发当前各省“根治欠薪进行时”的电子信箱中,这此问题都列入各级督查督办清单的,也相信你的工资得到解决。
总之,办法会比困难多,咱们农民工也需要理性依法维权讨薪,祝你尽快拿到辛苦钱!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有什么办法?因为你没有说清楚具体情况,我按一般情况来分享:1、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关系这个事实成立的各种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社保记录、工作证或服务证、登记表或报名表、考勤记录、与工作、拖欠工资有关的电话录音、聊天记录和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等。如果都没有,尽快去套一份过来,例如借催要工资的机会,说明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工作了多长时间,总共拖欠多少工资等等,如果对方认可或未否认,你就获得了一份有利的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多,并且可以互相验证。有些纸质的要有公章或签字,才有法律效力。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2、找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仲裁,或到法院起诉。只要有证据,胜诉是没问题的。现在很多公司特别是工程类的公司,怕公司背上拖欠工资的黑名单,一般去投诉或者起诉,他们就会给了。如果是小包工头拖欠工资,一定要找上面的施工方、承包方、业主方。
谢邀请:按照《劳动法》和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应该有,只不过走相关程序比较麻烦,所以有时也就主动放弃了。
2007年,由于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机关拖欠1一2月份两个月的工资。由于当时大家都在机关工作,不好意思讨要,所以对方一直拖到了现在也没有给。虽然总经理换了,但是,董事长包括原来的领导班子,基本上没有动,每次提到这个事情,对方都会说:“再等等……再等等……”
另外、还有我们退休后,按照政策规定:是独生子女的,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给予一次性30%的补贴。17年退休时单位答应分两次付清,可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有见着。有时候也真的想撕破脸皮,到上级机关进行投诉,可是反过来一想,我们毕竟在一起工作多年的老伙计,不想为了几千块线,伤了和气和弟兄们之间的感情。可是,那些钱毕竟是我们应该得到的呀,我们单位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大部分都不是独生子女。
对于此事,我们也非常纠结,请各位网友为我们出出主意,想想办法。有什么良策才能使单位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支付拖欠我们的工资和独生子女补贴呢?
对于一些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个体企业来说,倒闭是很正常的,一旦经营者决策失败或其他的因素影响,都有可能会让公司倒闭了的。一旦公司倒闭了,对于员工来说不仅仅失去了工作,还担心工资问题。那么,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的对话,他们虽然是为该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揽该公司业务,所以公司的注销与他们的工资没有关系,应该由他们的老板支付工资。现在老板见不到人,他们的工资很难得到支付。如果在见到老板的情况下,老板真的无力偿还,老板也不会被抓去坐牢。最多就是要写下欠条,承诺一下还款期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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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公司面临倒闭,或者资不抵债的时候,工人们容易出现恐慌情绪,不仅工作没有了,可能以前辛苦的工资款也拿不到。所以《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按照此条的法律规定,破产企业的资产首先应该支付工人的工资以及安置问题。
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解除理由是拖欠工资或者未缴纳社保。2,要求支付拖欠工资。3,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要注意有的地区仲裁不处理社保,需要到劳动监察投诉。有的仲裁处理时效只有一年。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对于公司债务,瑕疵股东以其抽逃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对于公司破产清算的债务清偿,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债权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债权。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破产清算后,如果企业无力偿还的话是不用再偿还的,当然如果债权人自愿偿还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这样做。破产清算判决要不到钱的情况也常常会存在,因为破产清算后赔偿是先从大户开始逐渐到小,知道企业资产为零,所以破产清算判决要不到钱能不能拿到钱也要根据情况来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