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借贷纠纷律师咨询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律师会两头吃么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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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讲的并不具体,是刑事立案还是民事立案?
刑事立案,大体上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简单一点讲就是,(信用卡)恶意透支五万以上,经两次有效催收不归还的,可以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应当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种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地讲,有以下几种情形会被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其中前述“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分以下八种情况: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会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民事立案,一般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立案: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遗产纠纷”是个很笼统的概念,得分个具体情况。要是财产权属明晰,各方争议不大,有遗嘱,乃至有公证遗嘱,那不需要律师都可以。
若是遗产权属清晰,仅各方之间就继承份额达不成一致,属于相对比较简单的诉讼,找一名正规律所的律师,只要认真负责,应该可以胜任。
若是遗产权属本身存在争议,继承各方身份关系比较复杂,且对分割存在较大争议,各自又拥有可能存在相互矛盾的证据等情况的,那建议需要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拥有丰富庭审经验及生活经验的律师代理为妥。
以上回答可供您在需要时,予以参考!
1、个人债务纠纷诉讼程序,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
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2、个人债务纠纷诉讼时效(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3、个人债务纠纷诉讼注意事项(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一般胜诉几率不大。民间借贷法律是允许的,只要利率在法律规定之内法律是支持的。一审败诉,二审一般不会胜诉,除非有新的证据或一审判决有明显错误。
通常我们讲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所以这两点不出问题,二审一般不会胜诉。
基本不会。
还是有很多人误信着一句话,那就是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其实这句话流传之初,这个主体并不是律师,而是某些极少的贪婪的法官。
律师两边吃的话风险极大,一旦被发现律师执照会被吊销,终生不得再做律师,从风险评估角度,没有律师会去做;从经济角度,律师不差这个钱;从现实角度,你是被告的话,你会给原告律师钱吗?
我身边还从未发现过这种情形。
文章分享结束,借贷纠纷律师咨询和民间借贷纠纷律师会两头吃么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