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上班很久没有签劳务合同怎么办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上班很久没有签劳务合同怎么办的知识,包括劳务合同连续签订2年注意事项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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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辞职可以直接写辞职报告,不管公司同意不同意,提交辞职报告的一个月后就算自动离职了
那么你问怎么办?是想要补偿金吧
主动离职是没有补偿金的,给公司协商我估计公司也不会给,那么怎么办?
如果公司一直没有缴纳社保的,,保留上班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发放记录这些,直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是支持你的
活该别人不给你,你连你自己的编制,进去10年都还不清楚,你现在属于自己的爸妈都认错,你应该去你刚刚入职的劳务公司给合同不是叫你现在的国企给!假如他们说没有劳务公司介绍你就是这个国企直接招聘的临时工,不是里面正编制的人,很多待遇是没有的,是临时工,临时工,明白??
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续签的过程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续签。
2、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就业许可证期限已满的外国人劳动合同、已满8年的农民定期轮换工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都不属于可续签的劳动合同范畴。
3、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有当然续签的情况。当然续签,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4、特殊工种劳动合同续签不得超过法定期限。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从事矿山井下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如果农民轮换工的原订合同期限不足8年,若合同期满续签合同时,期限不得超过8年。另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广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5、满足特定条件后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第二十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本人办理劳动类案件10年的经验。有很多企业是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针对你的提问,简单回复如下。
第一。未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但是要求双倍工资。不能超过法定的期限。
第二,单位未交社会保险的,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交。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有法定的义务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单位拒不交纳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人社局投诉处理。
第三,如果你以单位未交社会保险为由。辞职的单位应该给你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根据你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维权策略。在维权之前最好能够详细咨询专业劳动维权律师。以免在维权的道路上走弯路,或者少得到赔偿,以及操作不当而败诉。
跟单位签的是劳务合同,没有交社保现在不想做了可以问他们补交吗?
只有属于劳动关系,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进而才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跟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从字面意思上看是不属于劳动关系的,但有些不良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用似是而非的劳务合同来掩盖劳动关系的事实,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认定的三个要素,那就是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就算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法管理的范围,那么缴纳社保就是用人单位的义务,首先应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如果不办理,可能就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先认定劳动关系,然后凭劳动关系认定结论向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关系没有缴纳社保的情况,属于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所以离职时也可以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
劳务遣公司的前身就是劳务中介人,也就是说,它给你介绍工作,你给它介绍费,只是以前的中介费是一次性给千二八百的完事。初起,很多三四线城市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几乎都来做中介,有些中介还会做到乡镇,如乡镇农民工招聘站。
零星的劳务中介所因一次性收取中介费,很多农民工到工作岗位后常做不了几天就辞工,其原因是工作现场与招工宣传不复,多要求退款。如是小中介所就派专人到现场督管,但后来发现专人督管成本很大,中介所无利润。如是就出现多家中介所联合组办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定用工合同,工人工资由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结算。工人领工资由劳务公司派发,工人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是由劳务派遣公司二次分配的工资,也就是说,有一部分应得工资被用作中介费了。
劳务派遗工应拿多少工资,工人不知道,工人做工时间越长,付出的中介费就越多。
由于劳务派遣公司是由前各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所组成。它们有些就是劳动局工作人员,劳动就业局工作人员,民政局工作人员等。个个都是熟读劳动法的工专人员,与工人签定的劳动合同都是正规的。初出道的学生工,农民工,多急于找到固定职业,往往在签劳动合同时,几乎不会去细读各条款。签合同时,一听不收费就大喜。一部分好岗位又会被工作人员私下收取中介费,(我有一朋友孩子一次就收八千)。所以,劳务派遣的工人与用人单位几乎不存在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辞退或辞职,几乎难维权。
一说劳动者维权,专业律师就会搬出劳动法,而在劳务派遣公司来说,律师的劳动法无用。工人一两个月的工资,等律师去要回了工资,很可能还要倒贴几千元。
工人到劳务公司签劳务合同一定要多读几篇合同条款,不合理或认为不理想千万不要签。在用工单位,发现不是自己称心的工作或工作制度难执行应立即辞职,辞职后立即到劳务派遣公司登记,请求另派工作。或者是自谋工作。
长期劳务派遣工辞职要书面申请交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补助,劳务档案及社保等迁移手续,以免受到过大损失。
(1)08年1月1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于境内所有单位和企业。
(2)你的情况属于事实成立,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因为你的具体情况不明,故不能判定你的情形适用法律那一款,建议你去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申请当地劳动主管部门仲裁,依法追索你的合法权益。
关于上班很久没有签劳务合同怎么办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