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纠纷应诉答辩状范文
答辩状主要是被告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并发表自己的意见。民事诉讼中,法院遵循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如果被告提出起诉状之外的事实或是请求,法院根本不会予以受理。因此,书写答辩状的首要原则就是围绕起诉状的内容书写。另外,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答辩状对于被告而言,更多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因为程序上给与了被告辩解的机会。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1)首部。
标题:“民事答辩状”或是“答辩状”。
当事人栏:直接书写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案由部分:写明针对什么案件进行答辩。
答辩请求:主要是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
(2)事实与理由。
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也可以说是关键部分,主要是说清楚为什么提出答辩请求的,理由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方面:
一是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如果全部不属实,就应全部予以否认,如果部分不属实,则部分否认。被告在否认的同时,需要提出客观事实的事实情况予以证明。切不可凭空地否认,最好是能提出反面的证据来予以支持。所谓的反面证据,是指两种,一种是指直接与原告所提的证据可对抗的证据,另一种是指可以否定原告所陈述的事实的证据。
二是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事实改变了,相应的法律势必会改变。这部分的论述可以从简,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三是对之前答辩请求的呼应。强调自己的答辩请求,引起法院的重视。
(3)尾部。
首先,致送机关:左下方分开二行书写。
其次,答辩人,书写在文书右下方,必须本人亲自签名,切不可打印。
再次,注明年、月、日。
最后,可以增加附项。
另外,如果被告对于原告起诉的程序存在异议,例如,法院管辖权的问题,可以先单就原告的程序错误发表自己的答辩意见,对于案件实体部分暂不发表意见,因为解决程序问题是第一位的,只能解决了程序问题,才能进入案件实体的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应诉的答辩状
导语:应诉首先是一个评价、衡量的过程,据此制定下一步的行动与计划。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应诉的答辩状范文,欢迎阅读。
关于应诉的答辩状范文(一)
答辩人:××人民医院
住址:××市××路七号
因×××要求×××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答辩人与×××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答辩人1998年6月10日与××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立了一份口头合同,由××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把答辩人的一个高压电表柜拆除,×××是受××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委托来拆除高压电表柜的,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
2.××的伤害赔偿应由××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
其一,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其职工在履行合同的范围内所受到伤害应负责任,×××的伤害并不是由于合同客体以外的事物造成的。
其二,受××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委托的×××在拆除高压电表柜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行为,未尽一个电工应尽的注意。
3.答辩人对×××伤害赔偿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致他人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而本案中答辩人与××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有合同,高度危险来源已通过合同合法地转移给××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为该危险作业物的主体,××在操作过程中受到伤害,这是××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客体造成自己员工的伤害行为,与答辩人无关。
综上所述,×××人民医院为不适合被告,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人民医院
关于应诉的答辩状范文(二)
答辩人:赵XX,男,白族,1980年02月14日生,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人,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身份证号53293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被答辩人:李XX,男,白族,49岁,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34号,系死者李XX之父。
被答辩人:刘XX,男,36岁,农民,白族,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27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李XX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赵XX不应该对李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支付的6000.00元为补偿款而非赔偿款。
1、被答辩人李XX以“事发当天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和李XX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吃饭并不会必然导致李XX的死亡。
2、2011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其死亡原因完全是因为自己酒后擅自驾驶摩托车,加之车速过快导致的,和答辩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本案原被告三方就李XX的死亡达成的协议性质属于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2011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赵XX、刘XX从朋友角度出发,积极打电话通知其家人,并积极参与了李XX从镇卫生所、县医院、州医院的系列抢救工作。李XX死亡后,在溪南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赵XX和刘XX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于2011年04月08日与被答辩人李XX就李XX死亡问题签订了“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第1条约定:“赵XX、刘XX二人自愿一次性弥补李XX家属壹万贰仟元(12000.00元),每人承担6000.00元”,该协议书明确地载明该12000.00元是“弥补”款,即补偿款,而不是赔偿款。说明在签署该协议时,各方当事人认可这是一份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二、答辩人李XX不顾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履行的协议约定,再次将此事诉至人民法院,是一种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的行为。
根据三方2011年04月08日签订的协议书第2条约定:“李XX家属无异议,付清弥补资金后,当事三方和睦相处、互相关照,三方签字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据此约定,赵XX和刘XX进行一次性补偿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赵XX和刘XX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补偿款支付义务,意味着三方因李XX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三、原被告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
原被告三方于2011年04月08日达成的补偿协议书,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当事人三方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该补偿协议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责任。当事人三方就赵劲成死亡自行达成补偿协议,应视为三方以协议排除了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三方因自愿协商而达成协议这样一个法律事实,使原有的赔偿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因此,本案中三方签订的一次性补偿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三方基于合同关系形成的合同之债,不是侵权之债,应由合同法予以调整。
四、当事人赵XX和刘XX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该协议书,意味着原被告三方因李XX死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协议签订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义务人已将补偿协议履行完毕,那么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本案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对原被告三方均具有约束力,被告既然已经依协议支付相应补偿款,就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本答辩人对李XX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不应该对李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答辩人在李XX死亡后,考虑朋友关系,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与其他两方当事人就李XX的死亡补偿问题达成了补偿协议书,该协议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赔偿金额合理,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应认定为合法有效;答辩人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当事人三方因李XX的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但被答辩人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在达成补偿协议并获得履行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起诉显系滥用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二0××年四月二日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范文该怎么写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范文1
xxx:
本院受理原告xx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与你离婚。
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离婚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XX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范文2
被告XX,被告XX:
本院对XX诉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民初字第4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XX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范文3
答辩人:陈某,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省县镇号。
被答辩人:王某,女,19年月日生,汉族,住省县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所称答辩人因家庭生活用钱向被答辩人借款人民币三万元这一说法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
事实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支付工资款,且被答辩人至今尚欠答辩人工资款人民币四万元。
20xx年4月,答辩人经李某介绍,承包由被答辩人王某等3人(以下简称工程甲方)转承包的位于的部分工程,具体负责4号楼的土工工程施工。
工程甲方承诺于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答辩人支付全部工程款七万元。
工程于20xx年x月xx日完工后,工程甲方仅支付工资款三万元,尚欠答辩人四万元工资款未支付。
此后答辩人多次催促被答辩人等工程甲方对工程予以结算,以便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始终不予理睬。
20xx年x月xx日,答辩人找到工程甲方三人,再次要求对工程给予结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
工程甲方称,如答辩人要取得剩余工程款,必须签订相应协议,要求答辩人承担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全部责任及业主托款或扣除工程款的全部责任。
在工程甲方三人的胁迫下,答辩人迫于无奈,与工程甲方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协议书。
此后,被答辩人王某手写借条,要求答辩人将其从被答辩人处已领取的三万元工款描述为欠款,并要求答辩人签字,口头称工资款正式结算要等验收后。
综上,被答辩人在诉讼中所称借款根本不存在,三万元应当为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支付的工资款。
现被答辩人恶意歪曲事实,利用答辩人急于取回剩余工资款的急迫心情,胁迫答辩人签下显示公平的协议书及颠倒黑白的借据。
对于答辩人这一极不诚信的行为,请法官予以明察。
恳请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x月xx日
附:证据材料份。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范文4
(企业)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民族: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因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附:答辩状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应诉书怎么写
应诉书(答辩状)怎么写是没有统一的要求的。
具体的应该如何写答辩状,要根据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证据及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答辩状的主要内容可以包括:
1、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是否有证据支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原告的证据是否合法、充足。
3、答辩人对本案的处理是什么意见(如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等)。
4、最后应该由答辩人签名并写明日期。
另外,作为被告而言,答辩状应该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后15天内提交,但也可以不提交,由被告在开庭时直接陈述自己的意见,进行答辩。
应诉书答辩范文如下:
范文一、
答辩人:
××人民医院
住址:××市××路七号
因×××要求×××人民医院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 答辩人与×××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答辩人1998年6月10日与××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立了一份口头合同,由××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把答辩人的一个高压电表柜拆除,×××是受××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委托来拆除高压电表柜的,与答辩人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
2.××的伤害赔偿应由××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
其一,根据我国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其职工在履行合同的范围内所受到伤害应负责任,×××的伤害并不是由于合同客体以外的事物造成的。
其二,受××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委托的×××在拆除高压电表柜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行为,未尽一个电工应尽的注意。
3.答辩人对×××伤害赔偿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人致他人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而本案中答辩人与××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订有合同,高度危险来源已通过合同合法地转移给××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为该危险作业物的主体,××在操作过程中受到伤害,这是××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客体造成自己员工的伤害行为,与答辩人无关。
综上所述,×××人民医院为不适合被告,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人民医院
二0××年四月二日
范文二、
答辩人:____集团公司
住所地: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总经理
答辩人因与______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答辩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原告诉称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诉讼主体地位,应当参加诉讼,原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第五款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依法成立、经依法登记、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性。
与原告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分公司,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当事人资格,应当作为诉讼主体独立参加诉讼。
该承揽合同纠纷为原告与分公司签订,总公司并不知情,对于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及其履行情况均无从得知。
原告诉称与分公司存在承揽合同纠纷,分公司有独立诉讼资格,原告应该以分公司为被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二、原告诉称,20___年12月9日,分公司原负责人ZZ在其承揽合同中签字,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确认。
而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原负责人为“杨惠生”,若原负责人ZZ真的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签字确认,原告不可能不知原负责人Z经理的真实姓名;
且原告并没有提供所称的承揽合同,也没有提供其他相关证据,答辩人有理由怀疑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不排除伪造的可能性。
三、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原负责人________已涉嫌贪腐被西安市新城分局立案侦查,下落不明,并将本案涉及的相关合同及其他材料带走,致使总公司无法掌握其他的证明材料。
对本承揽合同是否真实存在及是否属于ZZ的个人行为等重要事实无法明确,更无法考证,需要等ZZ归案及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才能查明。因此,本案所涉承揽合同纠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待核实。
综上,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告无权起诉总公司,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65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
此致
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拓展资料:
一、民事诉讼
1、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2、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3、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二、民事诉讼文书是什么?
民事诉讼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三、民事诉讼文书种类主要有:
(一)起诉和受理文书
1、公民起诉状
2、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
3、立案审批表
(二)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
1、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公告
2、对公民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4、被诉公民应诉通知书
5、法人、其他组织应诉通知书
6、公民民事答辩状
7、法人或其他组织民事答辩状
8、反诉状
9、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10、参加诉讼通知书
11、退出诉讼通知书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