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金融服务案例分析,老年人金融服务案例

益阳养老院暴雷,6000名老人被骗,怎么回事?

湖南省益阳市一位62岁的老人跳桥身亡。据老人家属介绍,其死因与所投资的养老机构益阳纳诺老年公寓爆雷有关。

老年人金融服务案例分析,老年人金融服务案例

这并非当地首例因养老机构爆雷造成老人身亡的事件。在2020年8月13日,一位70岁的老人在接到一通电话后倒在家中,不幸逝世,这通电话告诉她存进益阳衡福海养老服务中心的钱已无法兑付。

在益阳当地,除纳诺、衡福海外,还有多家养老机构爆雷,造成许多老人血本无归。据调查,这些养老机构多为民营机构,其经营时间多为5到6年。

资料图片:图为益阳一家已爆雷的养老机构。

这些养老机构到底通过什么方式吸引老人投资?遭遇爆雷的老人们又将如何应对?记者进入了益阳当地一受害老人维权群,在群中有近200位老人急切地希望尽快拿回“预订养老床位”的本金。

两年“投资教育”,老人被“洗脑”

萧国平(化名)今年70岁,是一位国企退休工人,每月有2400元的退休金。她有两个孩子,一个身患癌症,另一个因车祸导致身体严重残疾。家境并不宽裕的萧国平,如今又因所投资的养老机构爆雷,多年积蓄打了水漂。“我把仅有的8万元存款全放进去了。自从得知钱取不出来,我的头发全白了,整夜整夜睡不着觉。”萧国平告诉记者。

2018年10月,萧国平在益阳当地一家民营养老机构存入1万元用于预订床位,这是萧国平第一次向养老机构投资。而在此之前,该家机构为做成这笔生意,已进行了持续两年的“投资教育”。

据萧国平回忆:“2016年,我去参加一位朋友的70岁生日会。生日会结束后,养老机构的业务员就跟上了我们这群老人。”业务员先向萧国平推荐入住该家养老机构,但萧国平表示自己目前生活还能自理,不想入住。业务员见状,又向萧国平推荐预订床位服务,称不用入住就可坐享高利息、高福利。当天,萧国平和同行的几位老人还被业务员带至养老院参观。

此后,业务员多次给萧国平打电话让她前去养老机构“开会”,“业务员的嘴都很甜,把我们当爷爷奶奶一样。”萧国平说,她的家距离这家养老机构有7公里距离,每次“开会”都有该机构的大巴车负责接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有上百位老人参加。“开会”内容主要是宣讲“养老政策”及该机构所提供的优惠服务,“养老机构领导谎称有国家支持,同时还为我们提供较高的利息。”每次“开会”结束后,这家养老机构会向老人发放面条、红枣、卫生纸等生活用品,吸引老人下次再去。

与萧国平遭遇如出一辙的张建军(化名),今年58岁,是一位国企在职员工,他在益阳两家养老机构共投入了14万元,如今全部无法取回本金。据了解,张建军是在菜市场买菜时接到了一家老年机构的宣传单,当天被带到机构参观后,又被请到星级酒店吃了午饭。此后,张建军连续数月被请至该机构“开会”,大约5个月后他与该家养老机构签订了预订床位的合同。

多种“消费福利”,诱惑老人上钩

萧国平与张建军的投资过程均是先以小额资金试水,之后再加大投资额度。“一开始比较谨慎,过段时间后发现没有出现风险,胆子就大了。”萧国平说道。萧国平一共向养老机构投资了8万元,分三次投入,在第一次投入1万元后,又陆续投入4万元、3万元。

萧国平前两次所投入的5万元被签在同一份名为“预订养老服务合同书”上。该合同第二条写明了萧国平的付款内容:“以5万元预订养老院的一张白金卡;合同期限为两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按照合同规定,这张价值5万元的白金卡可让萧国平在两年合同期内获得养老机构提供的每月333元福利消费券,该消费券可在该养老机构消费。但萧国平称,她并未仔细看过合同,“业务员告诉我是每月7厘的月息。”在实际交易中,养老机构每月向萧国平支付约350元替代消费券。“这个月息比银行的高,当时觉得很划算。”萧国平说道。记者致电益阳当地中国工商银行获悉,存入5万元本金,两年定期利率为2.625%。

图为老人与养老机构签订的《预订养老服务合同书》

在另一位老人马庆忠(化名)与益阳纳诺老年公寓签订的合同中,也出现了类似的消费券。合同中写道,马庆忠以10万元购买了该机构一张至尊卡,在两年合同期内,每年还可获得价值1万元的福利消费卡,但该消费卡仅支持在养老院内消费。去年8月去世的赵淑碧(化名)老人,在她与衡福海签订的合同中显示,赵淑碧老人向养老机构一次性缴纳3万元,两年后合同到期时,养老机构可赠送老人4800元的消费额,该消费额不仅支持在养老机构内消费,还可用于直接购物。

除了高额的消费福利券(卡)外,合同还规定到期后本金包退。多家益阳养老机构的合同中均规定,在合同期内,若老人未到养老机构居住,合同期满后可全额退回本金。但若合同期未满时,老人要求养老机构退还本金,则需缴纳8%-10%的违约金。

同时,合同中还设置了一项从长远角度来看对老人更具吸引力的条款,即养老机构房价优惠。房价优惠力度按其一次性缴纳的费用多少而定,缴纳金额越大优惠力度越大,从而吸引老人投入大额资金。马庆忠、萧国平和赵淑碧三人的合同中均写明,他们分别终身享有7折、8折和8.5折的养老机构房价优惠。根据赵淑碧合同显示,养老机构房间分为三种,豪华单人间1800元/月、舒适双人间1200元/床位、4-6人间900元/床位。

虽然合同中的优惠条款具有吸引力,但张建军投资前也进行过理性思考。他所签约的纳诺老年公寓,环境优美,相关配套设施齐全。据该公司宣传资料显示,益阳纳诺老年公寓是集养老、医疗、康复、度假、旅游于一体的星级酒店式医养机构,也是湖南省规模最大、配套设施最全的新型健康养老基地之一。“纳诺背靠水库,环境优美。各个房间很大,一共约有一千多张床位。内部还配有医疗护理中心。”张建军认为纳诺的环境设施足以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可保障养老院收益,更增强了投资信心。即使他每次去参观时,该养老机构的入住人数一直维持在200-300人,也并未引起他的怀疑。

投资有去无回,深陷维权旋涡

“我到那家养老机构要钱要了10多次了,每次都要不到钱。打电话给业务员也无人接听。”从去年7月开始,萧国平无法领取相关利息,部分本金到期后也无法取出,于是多次前往所投资的养老机构申请相关利息及应退还的本金,但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还余6万元本金未要回。“一直在推脱,之前说1月21日给我们,21日我去了又说让再等通知。”

记者致电萧国平所投资的养老机构的董事长,对方表示尽力在年前退还部分本金,具体退还金额以融资额度为准,“下周会有部分资金进来,来得多就多还一些,来得少就少还一些。”当记者追问养老机构爆雷原因,对方未做详细解释。

益阳老人维权群群主刘一木认为,养老机构爆雷背后实质是一场以资本募集为导向的集资活动,养老机构经营者具备极强的诱骗手段,加之老年人群体自身对金融理财缺乏辨别能力是导致当地多家养老机构爆雷的主要原因。这些养老机构在目标客户定位、引导投资流程及投资收益上均进行了精心设计。购买“预订养老床位”服务的老人几乎全为短期内无照护需求,不会选择入住的老人,养老机构在募集大量资金的同时不必支出照护成本。在引导投资流程上,养老机构精心设置了寿宴拉客、包车接送、开会宣教、酒店用餐、小礼品等环节,引导老人一步步放松警惕。而在收益上,养老机构利用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吸引老人投资,却并未告知老人投资背后的风险。同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老人在“预订养老床位”时并未咨询家人意见,本人对金融理财也缺乏足够认知,在“连环套”诱导下极易上当受骗。

近年,此类打着养老服务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等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案件频发。2019年12月,民政部官网发布的《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显示,此类活动所宣称的高额返利是欺诈噱头。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同时,由于对这些养老服务机构吸收的大额资金未实施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根据湖南当地行政规定,民营养老机构以“预订床位费”方式收取费用的做法明显违规。2015年颁发的《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的意见》指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一般按月收取,不得实行超过一年以上乃至终生一次性收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变相集资等行为。上述爆雷的养老机构长期违背该规定,但却并未被规范和查处,直至养老机构出现爆雷后才受到监管关注,当地有关部门存在明显的监管缺失、缺位问题。

2020年7月,张建军所投资的纳诺老年公寓被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立案侦查,其法定代表人鲁光辉等人被抓获。张建军介绍,纳诺老年公寓非法集资案涉及4000多位老人,共3亿多元合同款。截至1月25日下午4时记者发稿时,老人们仍未追回本金。

近期,国家陆续加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问题的监管,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自2020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应加强资金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以合法合规方式筹集和使用养老服务涉及资金。

政策法规出台的同时,相关监管机构应予以落实,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无期!涉案金额近3亿元这起养老诈骗案判了,该如何加强老年人的防诈意识?

我们要通过丰富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讲解,为老年人普及现在的诈骗手法,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老年人认识到这些实际案例就发生在自己生活当中,而这一些诈骗的手段和方式包括有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金融诈骗,让老年人通过这些实际的诈骗方式,能够让老年人真真切切的认识到诈骗对于自己生活影响。

现在很多老年人对于诈骗完全没有任何认知,所以我们通过丰富的实践案例进行分析讲解,为老年人普及现在诈骗手法,能够让老年人在生活当中更好进行区分,同时我们在社区还要为老年人发放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手册,防诈骗知识等相关宣传手段,进一步增强老年人防诈骗意识,提高老年识别各类诈骗手段的意识,同时我们还必须要耐心的让志愿者上门为老年人讲解有关相应诈骗的手段。

老年人辛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平常在生活当中本身就没有任何渠道去接收到其他信息,因此作为社区志愿者和有关部门必须要为老年人提供服务,要充分给老年人讲解,现在有关诈骗手段要与实际进,最好要利用周边所发生的实际案例给老年人去进行讲解,老年人对于社会当中很多复杂现象知道不是很多,而且反应比较迟钝,容易轻信很多花言巧语,所以我们相关部门对于老年人监护和教育必须要及时且到位,这样才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去保护老年人。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给老年人讲一些实际例子,通过这些例子给老年人讲解该如何去识别诈骗手段,如何去提高防骗意识,这是我们社区有关部门和当地有关志愿者应该所需要做到,保护老年人就不会让这些诈骗分子有机可乘,更不会让这些诈骗分子因此去欺骗老年人。

曝湖南一养老公寓诈骗案吸金近18亿元,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骗局?

曝湖南一养老公寓诈骗案吸金近18亿元,这种属于养老诈骗。犯罪嫌疑人一开始为老年人编织养老的各种美梦,说建造老年公寓,提供晚年服务等等,把虚无缥缈的养老服务描绘的特别美好,等到老年人把自己钱拿出来之后,这活诈骗犯就人去楼空。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不要相信以养老为名义的各种诈骗犯罪,希望人们够能够提高警惕,希望年轻人能够给老年人多一点关心。  

一、养老公寓诈骗。

根据新闻的报道,在湖南省发生了这样一则大规模的诈骗案件。一个公司说要建设养老公寓,要为老年人提供舒适的养老服务,致力于夕阳产业的发展,所以招募合伙人,让老年人出资,为以后的养老购买服务。于是有很多人就比较相信,最终受骗人数达到两万多人,涉案金额在十八亿元人民币。

二、养老产业链诈骗。

其实除了提供养老公寓这样的诈骗之外,还有一些围绕养老问题展开的诈骗也不容忽视。返还养老金形式的诈骗,购买墓地形式的诈骗等等层出不穷,因为有很多老年人对于自己的晚年生活没有规划,就误入了骗子的圈套,最终拿出了自己的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的养老钱。

三、希望人们警惕这种骗局。

这仅仅是曝光出来的一个案例,其实社会上还存在着很多针对老年人的骗局。除了养老诈骗,还有金融诈骗,投资诈骗,保健品诈骗,返利诈骗等等。老年人自主意识觉醒,想要自己养老,所以就会陷入到这种骗局之中。所以也希望年轻人能都多多的给老年人一些关怀,关心一下父母的经济状况,避免他们陷入养老的骗局之中。

沙坪坝区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养老骗局都有哪些套路?

养老诈骗事件屡见报端。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生活不易和健康重视程度等特点,通过社交媒体、自媒体等渠道传播“长寿秘籍”推销所谓养生保健产品“赚钱”、“养老”等噱头欺诈老人……不仅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还损害国家金融安全。

套路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通常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打着为老年人养老的旗号,给老年群众许诺高额回报,甚至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引老年群众投资。如以“投资养老公寓”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犯罪分子打着“发展养老养生客户”“开发老年公寓”等幌子,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不法分子假借“金融创新”名义吸收资金;还有的犯罪分子编造“海外置业”“境外投资”等虚假项目或虚构其他项目。此类案件,老年人往往是受害者之一,其投入款项大多被犯罪分子用于偿还债务、投资理财、支付投资款利息及支付高额利息等,但由于缺乏偿还能力及投资回报预期,最终血本无归。还有一些老年人由于无法偿还部分钱款被犯罪分子欺骗后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套路二:诱骗老年人存款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金融平台诱骗老年人存款,而这些资金往往是老人存入银行后被直接划扣。不法分子往往会设立所谓的资金池公司或分支机构。如果老年人想要使用资金,就需要从这些公司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一旦老人将钱存入这些公司中,就会被公司的“托儿”拿去做投资理财、消费、融资等项目,这些钱也就打了水漂!

套路三:吸收公众存款

2015年至2018年期间,张某先后在北京通州某小区设立“养生馆”“养老公寓”等数十处宣传推广场所等地,以投资养老公寓、购买养老服务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余万元,并未实际投入养老公寓项目。该案系全国首例由养老领域“打着养老旗号”骗取老年人财产的案件。该案件中,诈骗嫌疑人均为张某所在公司员工,并成立多个公司从事传销活动,诈骗资金用于个人挥霍或个人购买房产等营利活动,所获赃款被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等非法所得及挥霍霍,且诈骗所得款项大部分被用于挥霍,无法归还,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害人利益。套路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些养老机构打着“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幌子,向老年人非法集资,将原本用于发放养老金、开展“老年保险”的资金用于发放虚假分红、利息或以其他形式掩盖非法占有目的。如被告人张某以其开办的北京昌平养老养生中心为据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46万余元并将所吸收资金用于投资养老公寓、养老院,且未归还部分款项便携款潜逃至境外。此类案件在法院审理中发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并非罕见行为,往往同时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行为通常会让投资人血本无归。此外,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还会用养老机构为幌子,夸大收益并承诺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融资,一旦资金链断裂,便携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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