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对反倾销的对策分析报告,中国企业对反倾销的对策分析

中国如何应对反倾销反补贴

面对各种正当和不正当反倾销,我国国内外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需要对此作出反应。 

中国企业对反倾销的对策分析报告,中国企业对反倾销的对策分析

一、对于政府方面:

国际反倾销经验告诉我们,在反倾销的情况下,政府作为一个宏观管理的地位需要进行一个宏观的调控:

1、需要在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协助和配合下对反倾销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预警机制,避免国外的反倾销造成我国的经济问题。

2、在反倾销的应诉过程中要加强流程的协调以及过程的服务。

3、在反倾销中要积极利用WT0的解决机制来解决自身遇到的不合理反倾销行为。

4、政府应该要做出坚决的态度,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坚决反对,建立健全反倾销保障体系,一且出现反倾销机构的立案调查情况,要及时进行贸易联序的整顿,加大企业宏观调控的力度。

二、在法律方面:

重视培养反倾销人才工作,对于企业反倾销知识及时培训,从而在必要的时候能够进行政府的交涉和反倾销的法律相关处理。

三、对于企业自身:

1、要保证自己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相关规范,避免倾销出口的行为。

2、国外反倾销的行为一且立案之后要进行积极应对,尤其是相关行业协会作为部门的主要合作组织要积极预防和应诉国外反倾销行为,积极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搜索证据,是否出口产品实质阻碍或者实质阻碍威胁到进口国相关产品市场。

3、重点关注涉案产品的调查范围,如有机会进行涉案产品抗辩的,应积极申请抗辩;

4、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靠谱的反倾销律师团队从反倾销调查发起,跟踪案件,搜索信息,能够极大帮助企业损失减少。即使反倾销调查结束,进口国发布终局裁定,要求征收反倾销税,律师利用好进口国的反倾销追溯征税体制,积极进行年度复审,可以力争通过复审取得较低税率,帮助企业重返该国市场。

我国企业如何应对反倾销

我国企业可从以下七个方面应对反倾销:

1、加快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的进度,提高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今年产业损害调查局将全面贯彻国家经贸委《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和《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深入研究世贸组织和主要国家相关法律和案例。

总结以往办案经验,制定详尽的产业损害调查操作手册或指南,把产业损害调查工作纳入程序化轨道。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立案进程和调查与裁决的进度,及时发挥反倾销等措施的作用,切实保护产业利益。及早制定预案,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针对反倾销和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的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案件。

加强对案件的经济学和产业竞争力分析和国内外典型案例的研究,特别是对同类产品确定、产品竞争性、损害威胁、公共利益等重点问题的研究,提高裁决水平,2003年拟先对2-3个产业进行产业竞争力分析,编制产业竞争力评估报告。

在已建立的电子政务平台及信息披露平台的基础上,研究建立信息披露和案卷查阅制度,提高听证会的质量和效果,增加办案透明度。

2、充分发挥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工作中的作用一是完善产业损害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及早发现产业损害迹象和案件苗头。

3、加强立案前辅导工作。对企业申请立案给予技术指导,协助企业建立信息渠道、提供申请书参考范本等。在征得申请企业同意的情况下,邀请相关省市和行业协会参加立案前协调和咨询会议。

4、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无利害冲突的情况下,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适当介入指导国内生产者填写调查问卷、准备核查等工作。

5、加强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间的沟通,及时交流信息,共同做好指导产业(企业)立案工作。

6、完善国家经贸委与地方、行业有机结合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发挥预警机制为产业和企业的服务功能

产业损害调查局今年将继续坚持做好月度重点敏感商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国别的产业损害预警报告。

指导省市经贸委和行业协会做好产业损害预警工作,2003年要争取在10个左右省市和10个行业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使地方和行业的预警机制成为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预警体系的延伸和补充,初步形成全国重点进出口商品产业损害预警监测体系。

在国际方面,将继续发挥预警机制在避免贸易摩擦方面的作用,2003年力争与日本、俄罗斯、印度、美国、墨西哥等国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数据交换机制,促进双边贸易健康发展。

7、面对日益严峻和复杂的国外反倾销形势,将继续密切关注国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发展态势,积极支持和帮助企业做好对外应诉工作。

(一)逐步与主要国家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对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等主要国家反倾销法律制度的研究。

特别是要加强对“非市场经济”地位、特殊保障措施等问题的研究,结合对企业应诉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出应对国外反倾销的规律性做法和经验,给企业应诉以针对性更强的指导。

(二)是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经贸委内部有关司局的协调配合,做好企业应诉和接受外方实地核查的国内协调工作,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地位的抗辩中,继续发挥国家经贸委的作用。

扩展资料:

认定反倾销的方式

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

打比方,德国一块光伏板价格为5块钱,中国光伏板由于政府补贴等因素,光伏板价格价格仅为2块钱,作为消费者,当然是哪家的便宜就买哪家的。德国光伏板制造商由于卖不出产品,肯定不乐意了,向德国政府报告,你这看咋办。

于是,德国政府在认定中国光伏产品确实存在倾销行为后,就会使出大招:“反倾销税”。一块光伏板原本卖2块钱,现在还要额外缴纳3块钱的税,这样你要是还卖2块钱那就要亏本啦。

看看欧洲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做法:

自2013年12月起,欧盟委员会对进口的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最高64.9%的反倾销税和最高11.5%的反补贴税,为期两年,并于2015年年底延长一次。

要看到的是,世界各国都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由于国际市场需求快速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着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那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出口国,深受各种冲击也就不足为怪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倾销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发展中国家对我反倾销增多积极应诉是应对之道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我国确定今年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工作四大重点

应采取怎么的对策应对反倾销行为

应对反倾销的对策分析

外国政府频繁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不仅使中国企业损耗了大量资金,而且阻碍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发展势头。因此,应对国外的反倾销,我们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5.1积极应诉

在面临国外市场针对中国企业、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应该积极应诉,而且更需要所有相关企业协会的通力合作。

在审理反倾销案件中,有个通用的“不合作原则”。即:如果被诉方不应诉,就完全按照申诉方的要求来进行裁定。这样一来,如果不应诉,负责案件审理的部门就可以依据“可获得最佳信息”的原则,对不应诉的国家或者企业直接做出“缺席审判”。所以,“不应诉”就像体育比赛前自动放弃参赛权,只有败诉这一种可能性。

例如1994年,中国一次性打火机制造企业遭美国反倾销,54家企业只有3家企业应诉,结果有两家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降到0,一家企业降到20%,而其余没有应诉的54家企业,都因被征收197.85%的反倾销税而失去了美国市场。

再如1994年美国调查中国大蒜一案,由于我过出口商未出面应诉,美国商务部采用美国申诉方提供的资料认定中国大蒜对美国造成了伤害,裁定以376%的倾销幅度征收反倾销税。企业不应诉使我国对美国的出口损失高达3亿美元。

另外,反倾销针对的是我国在销出国的全部产品,要是相关各企业不能齐心协力地去应诉,应诉企业也就很有可能被不应诉的企业所耽误,导致处理结果的不利。

由于浙江的民营企业经济发达,所以现在遭受反倾销诉讼的浙江企业大多数都是民营企业。而民营企业的特点是散而小,没有实力单独应对国外的倾销诉讼。根据国外的经验,在面临国际诉讼的时候,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协会或商会出面解决。,一个民间组织可以集中力量为企业服务。浙江商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康汉说过,浙江的民营企业在利益上是共同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必须组织协调起来应对困难。因为中国的大企业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来应对国外的诉讼,但是生产小产品、小商品的企业必须要抱团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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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加锋认为,如果案件官司打下来了,中国企业在国外市场中的地位将得到保护,否则将逐渐失去在各国的阵地。尤其对于小商品来讲,虽然在一个国家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但如果不去积极应诉而导致失败,很可能也会为其他国家排挤中国产品产生示范效应。

5.2合法抗争

在面临国外市场针对中国企业、中国产品进行\”不公平\”的反倾销调查时,应该充分利用WTO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中国企业、中国产品在WTO框架下的合法权利。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资深专家冯军认为,在面临国外市场针对我们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中国企业不仅要积极应诉,而且要充分利用进口方成员的相关法律武器,积极选取对中国出口产品有利的\”替代国\”价格,以争取获得较好的反倾销应诉结果。同时中国要加大研究进口方成员经济体的法律或行政当局的行政法规,将这些法规放在WTO的框架下进行审视,特别是按照WTO规则要求的透明度、可预见性或者预先通知、合理程序等方面进行审视,以防止进口方成员当局滥用中国入世承诺条款,保证中国企业、中国产品在WTO框架下的合法权利。

例如2004年的2月13日,美国轴承制造商协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要求对我国出口美国的球轴承正式提出反倾销调查,这成为入世后的中国首起反倾销案。根据美方公布的统计数据,我国去年有价值3亿美元的球轴承出口美国,涉及我国253家企业。而且由于轴承的生产厂家基本上都在浙江,给这些企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涉及金额高达二亿美元。

而美方在这次球轴承案中,选的替代国就是与我国的发展状况比较接近的印度。这样一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4年4月举行的听证会最终以绝对多数认定,中国球轴承对美国轴承工业没有造成任何损害,中国出口美国的球轴承倾销案并不成立。至此,以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代表的反倾销应诉取得胜诉。

所以,中国企业、尤其是浙江企业,目前应该把意力更多地放在完善自己的出口贸易秩序,协调国内企业产品出口的数量和价格,提高产品档次,增强品牌营销与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和意识。

我国企业应对国外反侵略销诉讼的政策

一、积极应诉和抗诉,讲究方法和技巧反倾销调查有着严格的时间表,如果不积极应诉,调查机关可能会使用对当事人不利的信息。因此,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调查时,应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积极应诉和抗诉,尽力配合,争取单独税率。对于受到反倾销调查而不积极应诉的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设法绕开反倾销壁垒,规避反倾销的压力企业应充分利用国际贸易方式的多样性,来设法绕开反倾销壁垒。具体而言,可通过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贸易方式来生产出口产品,从而使之变为其他国家的产品;或积极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开办专卖店,投资办企业,境外加工生产,收购国外企业或品牌,并参股其中等,来规避反倾销的压力。

三、力争市场经济地位、重视企业财务记录的管理非市场经济地位一直是中国应对反倾销的难点。欧美等国尚未承认中国具有市场经济地位,在对华进行反倾销调查时,随意不认可中国涉案企业财务制度,不采用产品的国内价格而是采用第三国的价格来确定产品的正常价值,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进而导致较高的倾销幅度,使得涉案的中国企业和产业被置于极不公平的困境中,原有的竞争优势丧失殆尽,严重影响了中国公司在应付反倾销指控时的自卫能力。

四、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与国外产业共同营造双赢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是应对反倾销的一个根本举措。在国际贸易中,中国企业应该调整外贸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生产方式转变,以差异化营销策略开拓国外市场。要加强研发投入,提高设计水平和产品工艺,注重技术创新,在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上实现较大的飞跃。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科技、经济创新能力和实力的标志。中国应从承接订单、贴牌和来料加工,过渡到培育、开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实施名牌战略,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彻底改变中国制造等于低价倾销的产品形象,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五、加大政府反倾销力度,完善中国反倾销法律尽管WTO倾销条款对政府反倾销作了约束,但这并不意味着各国政府在应对反倾销方面无所作为。作为WTO的成员国,中国应当善于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和《反倾销协议》解决与欧盟及以其他成员国之间的反倾销贸易争端,对一些频繁对华实施反倾销但同时也是中国反倾销对象的国家和地区,中国也可考虑以多种方式应对。截至201X年年底,中国共对40种进口产品发起42起反倾销调查,作肯定性裁决并开征反倾销税的达到25起。通过对国外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有力地保护了中国的民族工业,维护了国内产业安全,为国内相关产业发展营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威慑了国外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完善反倾销法律体系,不仅可以应对反倾销、创设并维护公平竞争的国内市场经济竞争秩序,而且对促进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与发展也功不可没。中国在这方面已经迈出了可喜的步伐。例如,201X日,中国商务部发布《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该法令要求在反倾销案件调查期内生产和向调查国或地区出口涉案产品的企业应积极应诉。进出口商会等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经营秩序,负责反倾销案件应诉工作的行业协调,促进会员企业应诉国外反倾销案件。商务部可制定有关促进反倾销案件应诉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及时公布与反倾销案件调查或应诉工作相关的信息。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获知有关信息后应立即通知涉案企业,并根据涉案产品的出口情况,做好应诉协调准备。企业应依法规范出口行为,维护行业出口秩序,做好反倾销案件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及时向行业组织报送。参加应诉的涉案企业享有决定应诉方式、自主选聘律师、从行业组织获知案件调查整体进展和其他企业的应诉情况等信息、获得行业组织对应诉工作的指导和帮助、针对反倾销案件调查机关存在的歧视性做法等向政府提出应对意见或建议等权利,等等。不难看出,中国反倾销法律体系的完善,标志着反倾销作为国际自由贸易竞争的规则正在逐渐被我国所接受,这表明我国企业经营观念和竞争意识正在不断更新,在不断努力与国际惯例、与世界经济接轨。在反倾销法律体系的完善过程中,不仅企业依法经营法律意识得到了培养和提高,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对出口商品的宏观管理与严格执法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总之,未来欧美与中国的贸易摩擦将居高不下,发展中国家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措施也将迅速增多,对华反倾销将会作为一种常态而长期存在,因此,反倾销应对工作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正如201X年中国百家制鞋企业共同发表的《重庆宣言》中所倡导的那样,应用对话代替对抗,把压力变为动力,本着促进全球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的态度,本着共同提高产业水平的开放精神,沉着冷静地应对反倾销。

中国如何应对发达国家的反倾销

1.利用自己的世贸组织成员身份,将“替代国”问题彻底解决

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中国政府能够给中国企业应对外国反倾销提供最广泛、最有效的保护。中国政府要舍得花大力气与西方主要国家的政府进行频繁的交涉活动,要努力适用世贸组织规则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的方法和程序,克服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无理指责,彻底解决外国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实行“替代国”的错误政策问题,保证中国经济融入世界市场。中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中国企业的出口产品价格主要是由市场决定,已经不是“全部或大体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由国家规定国内价格的”。因此,西方国家对中国仍实施歧视性反倾销的“替代国”政策是完全不合法、不合理的错误做法,是不能容许的,必须纠正。

2.要注意运用世贸组织三项具体规则来解决国际反倾销争端问题

一是适用世贸组织的反倾销规则。二是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三是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制度。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守则具体地规定了“在审议本守则中反倾销措施的申请时,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给予特殊考虑。如果反倾销税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利益,则应在实施反倾销税前仔细研究本守则提供的建设性补救措施的可能性”。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只有中国政府出面,才能够争取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另外,应当利用我国是世贸组织反倾销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对其他成员错误实施反倾销的做法提出反对意见,以不断完善世贸组织规则和实践。此外,团结和呼吁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修订反倾销协议有关条款,以更好地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战略。

3.大力促进商会和行业协会职能的健全和完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在面对反倾销诉讼中,建立和完善商会和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十分必要。目前,面对日益严重的国外反倾销态势,政府要责成行业协会抓紧做好以下几件事:

——成立和健全各级同行业企业的行业协会组织并健全其活动,以加强企业间、行业与政府间、国外与国内间的信息沟通、加强同行业企业间的经济合作和互助,团结一致,增强共同应对国外反倾销的能力。

——行业协会必须承担行业出口自律的重任。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发展公平、有序的出口贸易,防止个别企业的低价倾销;控制好出口产品数量的增长速度,尽可能减少国外反倾销调查案件的发生。

——行业协会要主动承担起反倾销应诉主角、总代理人的责任,要勇敢面对反倾销的调查、裁定等应诉活动。

——政府要号召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应诉。

——重视采用公关手段。我国政府的外交和外贸部门以及驻外使领馆,要充分发挥自身熟悉外国公共关系的优势,指导和带领我国各级行业协会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诸多公共关系,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关系。

——举办好各种类型的企业反倾销知识培训班,普及和运用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规则的基本常识,以有效地保护我国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利益不受伤害。

4.建立和完善国内反倾销应诉机制,完善我国反倾销预警机制网络

各级政府在转变职能同时,不能把建立健全国内反倾销应诉机制的重要任务委托他人,而应一抓到底,抓住不放,努力完成好。

首先要明确国内反倾销应诉机制的责任方。国家商务部和外交部只能够起指导监督的作用,只有国家各行业协会、商会,才能够担负起这一重任来。中央政府部门要带领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科研院所直至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经济处,搭起国内反倾销应诉机制的框架,并且要把该机制正常运转的责任交给上述单位和机构,其中,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责任最为关键和重要。其次要形成较完善的反倾销预警机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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