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十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最长试用期是怎么规定
法律解析: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但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约定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最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是什么
说到试用期,相信对于各位劳动者来讲都不会感到陌生吧。现在我们每到一家新公司入职,正常情况下其实单位都是会与劳动者约定一个试用期的。说是与劳动者约定,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很多时候都是用人单位说了算,包括试用期的期限、工资标准等等,而劳动者多半也只有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份,很少可以与用人单位讨价还价。而我国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主要也体现在了试用期的期限与工资报酬、是否要有试用期等三方面,而这些在《劳动法》中就有相应的条文规定。1、劳动法关于是否要有试用期的规定:首先《劳动法》中并没有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与新入职的劳动者之间有一个试用期,换言之,试用期的的存在其实都是当事人之间充分协商一致之后确定的,不能出现一方强迫一方的情况。所以试用期也是可有可无,而不是必须要有的。2、劳动法关于试用期期限的规定首先,试用期的期限是包含在了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而并不是被分立开的两种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期限本身也是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其次,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对于其期限是不能超过6个月。当然,即使在6个月之内,也不代表也随意的确定一个期限。一般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在3个月-1年之间的话,那么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若此时劳动合同的期限介于1年-3年间的,则这样的情况下试用期期限不能超过2个月;然而,对于那种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了3年或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最后,要是劳动合同仅仅只是对试用期作出了约定的,这种情况下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期限是来对待。相应的试用期合同也应当是劳动合同。3、劳动法关于试用期内工资报酬的规定(1)在试用期内,允许单位低于转正之后的工资标准来支付,但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试用期内的工资报酬,要么是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数额的80%,要么是不能低于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标准。这也就是《劳动法》中对试用期工资报酬的限制,主要还是为了避免出现单位在试用期内损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者被单位辞退、开除的,此时的工资报酬也应当按照约定来支付,不能因为试用期没有做满,就可以不发工资给劳动者。实际工作了多长时间,对应的计算工资报酬就可以了。
劳动法试用期应该怎么规定
关于试用期《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更详细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二、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1、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3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等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就涉及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没有必要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3、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劳动合同法对约定试用期的行为进行了限定,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有其他承诺,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4、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衡。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5、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以上就是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的相关介绍,很多工作都会有试用期,所以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是有相关的规定,所以在试用期期间,双方都要遵守以上的规定,如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不管是哪一方都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有哪些?
一、新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二、约定试用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新劳动合同法试用期主要是三个月,不过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的时间也会有所变化,但是为了防止公司利用试用期来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规定劳动者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就是违法的,并且就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依然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