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
法律分析:四种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1、购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和契税税票。
2、租房提取(可网上自助办理)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柜台办理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3、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
4、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可网上自助办理)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柜台办理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备注:
其他住房消费: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
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如下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深圳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2
2022年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如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2022
(一)住房类提取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规定中职工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本条规定的每月可提取额需根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或者征信系统提供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中心审查后确定。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可提取额按照前款规定执行。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5、其他住房消费: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二)非住房类提取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深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在粤省事小程序进行操作。
1、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我的证照”—“住房公积金”,这里要注意先要进行实名验证登录,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密码登录。
2、选择“提取”,点击提取后可查看账户余额,选择租房提取,按照提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3、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确认提取金额,点击提取后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即可获得提取结果(正常在1-3个工作日内会到账)。
2021年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在深圳购买公积金的话,需要了解具体政策。那2021年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PChouse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符合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且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深圳公积金提取分两类,一类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另一类是非住房公积金提取。
深圳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规定如下:1、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内或异地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三年。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异地购房请提供原件)和契税税票。
2、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符合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且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拓展资料:
一、深圳公积金提取条件
深圳公积金提取分两类,一类是住房公积金提取,另一类是非住房公积金提取,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异地购房等);
2、支付房租;
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二)非住房提取条件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或非深户离开深圳销户提取;
6、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8、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
9、死亡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