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普通人避税方法有哪些条件,美国普通人避税方法有哪些

美国买房有什么避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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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普通人避税方法有哪些条件,美国普通人避税方法有哪些

初级避税

就是我们购买住宅、商业地产的初级形式,就是直接购买,所以也叫做初级避税。通过研究,得出:

对於以个人名字买房产的,可以通过如下方法抵税:

1.房子的地税(房产税),保险费

2.房子的折旧费,装修折旧费,地板,门窗,厨房,屋顶等分类折旧费

3.房子的维修费

4.房东到美国来往的机票,餐旅费

5.房地产公司的管理费

6.房地产经纪的中介费

7.寻找租客的广告费

8.自己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

中级避税

对于用公司名义投资房地产的,在有所有初级避税法则的同时,还有如下更优惠法则:

1.您在美国可以租用门面开公司,所有公司的租金,电话,日常维持,日常管理所需要的所有费用

2.美国公司可以请雇员,员工的所有工资,福利全部可以抵税。(就算是您请的清洁工,保姆,是为您在美国家里服务的,也可以算在内)

3.为美国员工发奖金,礼品,也可以抵税

4.以公司名义去投资,只要是在年终结算之前为止的,所有投资费用都可以抵税。

5.您所有招待客户,请客吃饭,飞机费用,汽油费,旅馆费,甚至您穿的衣服的购买费用,都可以称做公司的运营费用。

6.您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电脑,家具,电器等,可以称做办公用品,这也可以抵税

7.您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或是租赁豪车,这也是可以抵税。

8.您甚至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豪宅,度假屋,可以说成是给员工旅游度假用,这也可以抵税。

高级避税

这是玩转美国税法的高级法则,滚雪球式投资法典,这个是建立在您以公司购买房地产的前提下,而且初级,中级避税法则同时有效:

为了能解释的最通俗易懂,我用最简单的具体案例及数字来分析其中的精髓,同时为了让解释明了,我省略您买的房产的升值,租客每年加租等外加收入,利息每年递减等因素,所以您的实际收入会远远大于我的举例数字。

举例:您今天用100万现金购买一个美国商业房产,您的纯投资回报率是8%,也就是你每年的净收益是8万美元。这时候您有2个选择:

您就这么一直收租,比如20年,租金收入160万,20年後将地产原价卖出200万(20年升值1倍是很正常的),20年的净收入就是260万。

移民美国后如何转移财产才能合理避税

你好,应该如何转移财产,才能做到合理避税,下面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在资产转让上,美国税法对三种身份的人有着不同征税规定,这三种人分别是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非常住外国人。

在征税上,美国是“以人为本”,只要你是美国公民或是永久居民,不管你的财产在哪,在中国也好、美国也罢,到了天涯海角,都跑不了被课税的状况。即使是非常住美国的外国人,如果在美国有资产,“山姆大叔”也会先判定此人是否属于在美国正式居住,一旦答案是YES,好了,这些人资产转让金额超过豁免额也需要纳税。

“山姆大叔”这一招够狠,您在中国辛辛苦苦打拼一辈子积攒的财富,只因拿到了一张绿卡,不仅无法全部留给后代,到头来还要向“山姆大叔”进贡。说起来这也不能全怪“山姆大叔”霸道,申请绿卡、成为美国公民,是个人的选择,既然选择了美国,就要按照美国的税法缴税。

外国人的全球资产和美国资产转让哪些需要缴纳美国遗产税和赠与税,美国人在面对财产问题的时候,是怎样做到合理的规划和转移呢?

移民前,账面增值换现

美国征税的原则,一般只针对已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买卖或转移时才征税。若财产还未转移,账面上的增值是不征收增值税的。账面上增值未实现的情形很多,如房地产的涨价、股票债券和珠宝的增值。新移民在财产处理时,很可能遇到美国的财产增值征税的问题。因为成为美国居民时从国外带入的财产不必缴税,所以最简单的办法是在报到前,把账面增值未实现的收入换现,例如把股票抛售、房地产过户,如喜欢再买回来,提高成本,还有可以登陆报税前购买美国的大额人寿保险,把钱藏起来,免税投资,永不交税。或待到获得身份后再用手上的现金投资新的股票和房地产。这样,就不必为这些移民前增值的财产缴税了。不过除了人寿保险里的投资外,其他投资以后的增值还是要交税的,反之,若有亏损的投资,也不必急着卖,可以等拿到绿卡后再卖,这样以后可抵税。

合理利用每年赠与豁免额

按照税法,2015年每个人每年可向任何人赠与$14000美元,在这个额度以下任何的财产赠与都无需缴纳赠与税。如果一对夫妻有2个未成年孩子,每一个孩子夫妻两人一年可以赠与28000美元,2个孩子就可以赠与$56000美元而不必缴税。

这样算下来,10年的时间,父母转让给孩子的财产便可以达到$560,000美元,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把这些钱用来投资,投资所得和本金则都属于孩子的财产,这个时候所赚的钱都名正言顺的落入了孩子的腰包,就无需缴纳赠与税。

合理利用赠与税

在美国,赠与税是给钱的人付税,收钱的人不用付税。如果父母没有美国公民或绿卡身份,那么他们的汇款是不需要缴纳赠与税的。但是收到的海外资金有一定规定,如果金额超过10万美元以上,就必须填写3520税表申报,但申报不意味着你要付税。因为申报制度是方便于美金税务局做好记录,了解您的钱来自何处。

无限婚姻扣减原则

美国税法规定,夫妻之间财产转移不受年度赠与豁免限制(但夫妻必须都是美国公民),因为美国法律定义夫妻为单一经济共同体,夫妻之间的财产转来转去没有限制。这种无限婚姻扣减是对美国公民的优惠政策,永久居民因本质上还是外国人,所以“山姆大叔”就会另眼相待。夫妻双方如果都拥有绿卡,成了永久居民者,来去美国可做到畅行无阻,但不享有无限婚姻扣减,一方去世了,即使将全部财产留给了健在的配偶,配偶如果要获得遗产,必须要先缴纳遗产税才能获得遗产,而不是要等到遗产传给后代时才缴纳遗产税。

美国税法对非美国公民继承美国公民遗产很不利,在婚姻关系中还有两种情形会对继承遗产造成不同的结果,而这就要看是美国公民留下遗产还是继承遗产。比如丈夫是美国公民,妻子从内地移民美国只拥有绿卡,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就不享受无限婚姻扣减。来自内地的妻子可以继承丈夫留下的遗产,但前提是这位来自内地的妻子,在扣除遗产免税额后必须马上交遗产税,否则“山姆大叔”不会让这位绿卡持有者继承任何遗产。

购买人寿保险

为自己,为配偶,为子女购买保险,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财产顺顺利利延续下去。比如很多人一生中能留给子女的财产可能不会超过百万美元,如果买下一份保额为百万美元理赔的人寿保险,这就等于是实实在在为子女留下了百万现金。而且人寿保险的理赔受益人不用缴纳所得税,也不用缴纳遗产税。

随着中国投资者对财产的规划,不少人也意识到了境外保险的好处。

设立家族信托

信托有多种多样,基本可划分为可撤销的与不可撤销的两类。前者常见的有生前信托(LivingTrust)和Pension信托等;后者包括人寿保险信托、朝代信托等。

关于信托有两条必须明白:第一,可撤销的信托既没有多少省税的功能,更没有资产保障的作用。道理其实很简单,就因为它可以随时撤销。

第二,真正具有遗产规划作用的是不可撤消信托,但放进去的现有财产或未来财产(如人寿保险)法律上讲已经不属于你,你没有支配权,更没有受益权。如果你确实担心成为被告,怕债权人日后染指你的财产,你就要设立不可撤消的信托,把自己用不着的财产放进去,指明你的子女作受益人。

这样做有两大好处,一是以今天的价值把财产转移进去了,日后该财产包括升值不会算作你的遗产,因而没有遗产税。二是因为该财产已经不属于你了,如果被告,别人拿不到该信托中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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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几千亿,用现金在美国买3万套房,他是如何避税的?

我们知道,人一生下来就会面临着各种税,普通人缴税还算少一些,但是那些富豪们交的税可够他们喝一壶了,所以很多美国富豪为了避税把资产捐给慈善基金会,因为在美国慈善基金是不需要缴税的。

香港的一些富豪的避税方式也很特别,他们一般在公司中都不拿薪水,而且不少富豪老板的公司是上市公司,但是控制权却不一定是他的,那些大股东才是实际掌控者。那些香港老板们不拿工资并不是不想要,而是为了避税,李嘉诚就曾表示过,自己没拿过长江集团任何工资,只在年底拿几千块奖金而已。

要知道不少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年都能拿到上千万甚至上亿的年薪,更何况李嘉诚是公司的大老板,如果他想拿薪水的话,每年至少也能拿几个亿甚至十几亿年薪。不过李嘉诚却没有拿这一部分,只拿年底分红。因为香港公司分红是不需要缴税的,而薪水是需要缴税的。所以很多香港老板都把年薪计算在分红里面,这样一来就避了不少的税。

富豪李兆基也是这样做的,他每年也从来不拿公司一分钱工资,不过在恒基兆业成立了几十年中,他单单是年底分红就达到了上百亿。而这些分红只不过是李兆旗下6家上市公司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李兆基的中华煤气公司每年的分红不亚于恒基兆业。

不过李兆基把公司赚来的这些钱,几乎都转移到了美国账户中,他在美国大量投资地产,这些年来他累计买下了30000套豪华公寓,这些公寓每年都给李兆基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同时这些公寓的价值也每年都在上涨。

有的人可能对3万这个数目表示怀疑,要知道国内龙湖地产创始人吴亚军在内地就买了几万套公寓,而且她还正在不断将这一数字变大。吴亚军的身价不过几百亿,而李兆基的财富值达到几千亿。所以李兆基完全有实力可以在美国买下3万套公寓。

李兆基是香港仅次于李嘉诚的第二富豪,在很多富豪榜上他的财富值并不是很多,但是他和李嘉诚一样,真实资产都是被大大低估的,这些香港富豪的共同点就是手中的现金特别多。李兆基年底会拿到大量的现金,然后他马上会把这些现金变成不动产,他在美国3万套公寓就是一点点靠现金积累起来的。

李兆基在多年以前特意在全世界网罗了一批金融专家,然后他成立了兆基投资公司,将这些人才全部吸纳进来。这家公司最初的启动资金就高达500亿,几年过后这一数字变成了1200多亿,而最近这几年李兆基再也没有公布公司的资产数值,这些资产到现在最少也要增值到2000亿。但是为什么在富豪榜上看不到李兆基的名字,那是因为李兆基把很多股份都放在了弟弟李兆楠的名下。

实际上李兆基也是一位世界级的隐形富豪,就算他不是世界首富,但是他成为华人首富也是绰绰有余,不过李兆基特意把资产隐藏一部分或者分散开来,他和李嘉诚一样对财富把控的非常到位,让人们知道他们富可敌国,但是却不知道真正的资产究竟有多少。

资产几千亿,为了避税不拿一分钱工资,却用现金在美国买3万套房。这也正是为什么那些老牌香港富豪能够快速积累资产的方式之一,其实我们要学的只是他们如何来经营企业。

在移民美国以后怎么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

第一,申请人在获得美国移民签证后,需要在180天内入境美国报到,而登陆美国之日,新移民才开始履行向美国政府申报财产的义务,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前所有的海外非增值资产都不需要向美国政府交税,只有登陆后已经实现的增值收入,才需要向美国政府申报并依法纳税。因此要保存好自己的收入和资产的各种来源证明文件,为了避免误征或罚款,应尽量保证财产来源证明的准确性。

第二,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做主申请人。如夫妻申请移民时,以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主申请人,如只有一人申请绿卡,则配偶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问题。

第三,海外收入有免税额,中美税收可互抵。对于永久居民一年在美国境外工作居留超过330天的,2011年单人抵税金额是9.14万美元。夫妻双方可以免联邦收入税18.28万美元。例如,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分红的个人所得税是20%,累计近40%,而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为15%~20%;购房投资等盈利收益在中国按20%的税率,而投资收益在美国仅为15%的税率,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

第四,规避遗产税,成为美国公民前,对于美国境内的财产,外国公民可以毫无顾虑地赠与给自己的子女。

第五,还可以成立公司,将家庭部分花费(能与经营相关的)计入公司营运费用(BusinessDeduction),减少税收。

第六,美国政府规定,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签约买房的人,可以得到房屋总价10%的退税(Credit),最高不超过8000美元,这部分在税法上是退税(Credit),与减免(Deduction)还有区别,即退税是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而减免则是在总收入中减去一部分收入,然后再根据余下的部分计算应缴税额,因此,退税比减免更有利报税者,能够得到退税就不要采用减免。

第七,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规划资金如何流入美国。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后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就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美国税法有很多抵税和免税的条目,中国移民的牵涉面相当广,因此省税方式也很多。财产转移与赠与、房屋买卖、长期投资都可以省税,甚至坐飞机或开车外出也能获得适当的减免。以一个在海外年收入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申请人为例,除去海外收入抵税额、房屋开销减免额、个人免税额,他在美国所需缴纳的税费仅为3000多美元,如在中国有合理交税还可以抵扣。所以那些担心自己移民美国资产要大缩水的人,可以不必过于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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