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的尴尬处境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出台,但记者调查发现,32年过去了,在2013年的探亲假却处在尴尬境地
1.“不知道、不敢请”的探亲假
一项不久前由河南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的建议》,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也被众多网友称赞为“最有人情味”建议。与此同时,一些网友甚至提出颁发“最受老爸老妈欢迎奖”支持“探亲假”落地。
早在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就已出台,但记者调查发现,32年过去了,2013年探亲假却处在众多劳动者“不知道、不愿请、不敢请”的尴尬境地。
2.“探亲假”遇现实尴尬
事实上,为了解决“老龄化”相关问题,2012年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而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早在1981年,国务院曾出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其中规定: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该假期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
然而,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探亲假”却遭遇尴尬,“忙得没时间看妈”成为一种现实无奈。“还有这假,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在郑州工作的周泽航说。
“不知道”、“真有这事?”“那又怎么样,你敢请?”……在记者的采访中,近九成员工表示“不知道”探亲假,即使少数知道的,大部分也表示宁愿“望假兴叹”也“不敢请、不愿请”。
“有探亲假又怎么样,单位里‘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走那么长时间工作咋办,领导能乐意,而且现在工资、奖金、升职都和绩效考核挂钩,拉了后腿自己也不乐意啊。”在郑州一家国有银行工作的宋杰告诉记者,2013年为了能和家人多待几天,他就用“除夕到初六连续值班”换来了随后的7天连休。
3.有假不能请只能让爸妈“空巢”
“一个人有啥好过的,汤圆买了也没心情吃。”家住南阳农村的王聚有叹着气说,“每逢佳节倍凄凉”,已经是自己这几年来的真实写照。
据了解,现年58岁的王聚有,妻子因病去世,他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女儿在郑州工作,家也安在了那里;儿子前年博士毕业后就去了美国。
2013年春节期间,王聚有“独自倍凄凉”的失落心情持续了20多天,整个春节他基本都处在“四处找醉”的状态,只有女儿、女婿回来的两天他才露出过笑容。
王聚有的女儿说:“我也知道爸一个人在家孤单。自从我工作后就从来没请过探亲假。以前也听说结婚前年年都给探亲假,结了婚的,4年给一次。但我们单位没有人休过探亲假,我也不好自己去提,想陪陪老人,还是得等十一或春节放长假才能抽出点时间。”
王聚有一年不“空巢”的时间顶多不超过10天,但这样的事他不埋怨孩子。他说:“儿女有他们的难处。平时我有自己的事,也挺忙。只是到了春节,看着别人家热热闹闹,心里才会空得慌。”
根据中国老龄办2012年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1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499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7%。此外,独立居住比例呈上升趋势,城乡合计“空巢”老年人占49.3%,城镇“空巢”老年人占54.0%,农村“空巢”老年人占45.6%。
记者调查发现,“空巢老人”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方面均存在相关问题。在一些城市和地区,“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已是众多“空巢老人”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小病不愿说,大病瞒着说”也成为时下老人们对子女辛酸的爱。
郑州一位公交车长向记者反映,曾有一位老人在他的车上突犯急性病,别人想给他三个儿子打电话都不让,说是孩子们请不了假,最后只得帮他服下随身带的药才没事。
4.近况
在北京郊区和河北河南等地,端午节又称作“女儿节”。这一天,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看望父母。但如今,很多人父母都在外地,三天的小长假,回趟老家未免有些赶。
事实上,对于父母在外地的职工,国务院曾出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长可达45天。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这个1981年出台的规定“名存实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
还有一部分因为“扣钱太多”导致“有假不休”。部分省份出台过探亲假细则。针对探亲假许多规定已经不能适用当下的情况,广东等地已有政策调整的新规出台
对于如何改革探亲假,苏海南认为,一方面要保障劳动者休假探亲的权利,一方面还要考虑现实的实际情况,不给企业带来负担。“兼顾两方,结合实际,应该适时对探亲假进行改革。”
事业单位员工休探亲假扣工资,单位不批探亲假合法吗
事业单位员工休探亲假扣工资吗
一.单位不批探亲假合法吗
单位拒绝你休探亲假的要求是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假权利规定的,你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同意休探亲假。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
根据劳动法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负担。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已婚职工仍然享有探望父母的探亲假的权利,只不过是每4年享受一次。你所在单位以已在本地结婚为由剥夺你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的权利,是违法的。
二.探亲假可以补休吗
享受探亲假是身在异乡的劳动者的一份权利。临近年终,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探亲假有特定的时间限制,劳动者如果主动放弃,过期后将不能要求补偿或补休。
探亲假制度,是给予与家属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回家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待遇。其他性质的用人单位如愿意给员工探亲假也是可以的。
劳动者的探亲假期主要有三种: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在当年不能给职工假期的,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工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单位还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给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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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探亲路费报销最新规定
一、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另外,探亲假结束要填写探亲假路费报销单,报销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乘火车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年满五十岁以上并连续乘座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座卧铺费。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2、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凭据报销。但乘座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
3、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
二、探亲假的享受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三、探亲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探亲假期间较长,工资照发,利用探亲假期间与父母家人团聚是再好不过的选择,国家对于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也出台了,但是真正享受到探亲假的人却不多。对于父母在外地的职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不敢请探亲假,因为怕扣钱太多。因此大多数的职工也不敢休假。
探亲假不让休违法吗
探亲假不让休是违法的。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如果单位不给职工休探亲假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其单位依法履行给职工探亲假的待遇。《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探亲假扣工资吗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扣工资的。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规定探亲假的目的是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法律依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