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单》
依据《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生育状况怎么填写?
婚育状况总共有4种情形:已婚,未婚,已婚已育,已婚未育。
1、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生育登记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是为了能够准确掌握生育信息,可以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相关服务。
生育保险报销审批表怎么填最好有个样本
生育险(内嵌入到基本医疗险中)需要连续交费1年以上(即观察期)才可以。
2、根据《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报销情况是这样的:
A、符合报销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1、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要求: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郑州市办理男职工配偶生育报销时,社区开具的《无工作证明》和男职工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可任选其一。
2、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辖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负责拟定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
(二)监督检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资格审定,实施监督检查和年度资格审验;
(四)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施行政管理和政策指导;
(五)协调医疗保险工作中各部门的关系,调解医疗保险事务中的有关争议。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帐户支付的医药费用以医疗保险智能卡结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帐户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自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记帐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经修改后另行下发。
条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期间或经批准转往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及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垫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由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生育保险报销,遇到无工作证明,尴尬。
如何填写计划生育证明
填写计划生育证明,得看具体情况:
一、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区)、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二、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内容上要修改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类推;再写上是否有节育措施。
三、初婚未育的。格式同1,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五、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三个(如果有必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实填写。
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怎么填
说明:
1.填表对象:
①夫妻双方均系初婚未生育且没有收养子女;
②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或无存活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
2.拟生育一孩的夫妻本人填写基本情况后,将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本《生育证发放登记表》、《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夫妻合影1张,交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由专干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领《生育证》后发给拟生育夫妻。夫妻双方不属同一户籍地的,加盖街道或乡镇计生办的公章.
3.登记编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填写。前两位为发放登记年度,后三们按登记顺序从001开始编号。如04001。
扩展资料
办理一孩生育证流程
(一)受理单位:村、社区居委会,设有人口计生办证窗口的政务大厅。
(二)发证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发证机关按下列规定确定:
1.女方系省内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的,在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
2.女方系省内其他单位职工、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省内婚嫁的,在婚入地;
3.女方系省内其他单位职工、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村居民,婚嫁省外并申请在我省办证的,在女方户籍地;
4.女方系外省嫁入的,在婚入地;
5.男女双方均系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或工作1个月以上且已怀孕,需要办理一孩生育证的,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均可办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实行首接责任制,由受理一方服务到底,不得推诿。
婚入地在农村原则上指男方户口所在地(男到女家落户除外),在城市区原则上指男方工作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对婚入地已有明确管理和界定办法的,依据当地的管理办法。
(三)办证条件:夫妻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包括无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四)办证程序:
1.个人申请:夫妻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向村(居)计生专干领取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申请登记事项。
2.专干代理: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由村计生专干在5个工作日或居委会计生专干在3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递交《湖南省一孩生育登记表》以及申请人提供的下列材料:
(1)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
(3)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3.审核办证: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不能签发生育证的,应书面出具《一孩生育证不予办理通知书》。生育证签发后,通知申请人取回或由村(居)计生专干送证上门。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一孩生育证的,应在发证机关指导下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办证过程按照现居住地1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网上提交;户籍地5个工作日内核准、网上发证;现居住地在收到户籍地反馈信息后4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的程序进行。
跨省流入人口在本省申请办理一孩生育证的,现居住地应当通过客户端外部接口向外省户籍地发送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网络化协作信息,在收到外省确认信息后,在4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对于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书面出具《一孩生育证不予办理通知书》。
参考资料来源:株洲市人民政府-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一孩生育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