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

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失业保险2022年1月1日起!

2022年1月1日起,东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失业保险了。按照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测算,灵活就业人员一年缴纳失业保险费228元,失业后符合条件的每月可领取1710元失业保险金,同时可享受求职补贴、代缴基本医疗费等失业保险待遇。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法规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在注册登记地参加失业保险;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人就业所在市参加失业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

(三)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退费。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收入高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失业保险原则上以其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当前标准为1%)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首次参保时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停发有哪些情形?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停发有哪些情形?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应每月向核发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诺其不存在停发待遇法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广东省失业保险》第二十八条法规情形的;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的;

(3)法律法规的其他应当停发的情形。

备注:《广东省失业保险》第二十八条法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广东灵活就业失业保险金领取时能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吗?

广东灵活就业失业保险金领取时能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吗?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方法》第十七条要求法规,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得同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拓展:关于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

月平均收入高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申报。

(一)首次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失业保险原则上以其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我国有关法规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单位和个人费率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

其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首次参保时灵活就业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就业月数的平均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二)重新参保

停止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重新参保的,参照首次参加失业保险有关法规执行,若停保和重新参保时间在同一社会保险年度的,不可重新申报缴费基数。

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购买后能退费吗?

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纳后不能退费。

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方法》第八条法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退费。

拓展: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之一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疫情等非因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1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二)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倒闭或停业整顿的;

(三)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四)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

(五)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

(六)法律法规法规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能补缴吗?

【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能补缴吗?】

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不能补缴。

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方法》第八条法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不实施补缴,灵活就业人员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退费。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法规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法规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广东灵活就业失业保险待遇领取需要什么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法规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法规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疫情等非因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1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2)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倒闭或停业整顿的;

(3)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4)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

(5)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

(6)法律法规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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