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多少天?
产检假要根据怀孕时间进行区分。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检假每月几天
每月的产检假天数要看单位自行的规定。目前法律对产检假未作明确的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进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大部分情况下,怀孕1到7个月的,每月至少会有1天的产检假;怀孕8个月的,就会享受2天以上的产检假;怀孕9个月的,就会享受4天以上的产检假。具体的放假时间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询问,看公司是怎么规定产检假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检假规定的政策出处。
产检假规定出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根据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检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扩展资料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商场的这一决定显然属于违法行为,小王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向有关部门反映,进行维权。需要注意的是,进行产前检查时还应该按照企业的考勤管理规定,履行必要的请假手续,并注意留存相关诊疗记录,避免因为程序和证据问题,影响自己孕期合法劳动权益的维护。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百度百科-产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