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委托书才有法律效力?
只要是双方具有签订委托书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委托事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委托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是涉外的民事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扩展资料
委托书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见: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委托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他们的法律效力范围视委托书的种类而定。委托分为一般委托和代理委托。
一般委托被委托人要在委托人的意愿下进行法律活动(如:诉讼,立遗嘱,财产分割等),被委托人不得擅自放弃委托人的权利或处分财产,否则无效。
代理委托被委托人享有委托人的所有权利(如:财产处分,撤诉等)且具有委托人做出行为的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书的形式有口头式和书面式之分,一般多为书面式。公证是使委托书具有直接证据的效力(除有确切证据外不用辨别委托书真伪)。所以说公正是起到强化作用,不是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必需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律师授权委托书在何种情况下无效?
这两条不矛盾,只是用词不准确;因为委托代理权限中的“签署法律文书”是指是指签署笔录、签署判决、裁定等司法文书;而后一段的“法律文书”是指: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律师代为委托方放弃权益,这要看你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是什么,如果超出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而作的行为,那是无效的。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有“代为放弃诉讼请求”,那律师在委托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代为行使权力,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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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委托书有效吗?
1,当事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委托书就是没有法律效力;
2,委托人须完全接受被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协商,但不能违背被委托人的真实意思,否则被委托人随时可以部分或者全部撤回委托事项,甚至可以授权其他委托人。
4,委托书一般来说是由被委托人亲自签署的,其他人签署为无效委托。
委托书无效条件
首先要看签署动迁合同的行为,是否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实施的行为,如果是,那么由你长辈签署的动迁合同无效,因主体不适格。
如果法律并无此规定,这就涉及到委托书的效力问题,委托书也是一种合同,可撤销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情形自然也适用于此,纵观本次事件,你和长辈之间是自愿达成协议,因此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只不过你和长辈之间在代理权限上存在一定程度误解,似可成为撤销合同的理由。但即便如此,已经签署的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因为委托书作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其效力只及于你们双方,如果委托书的内容对第三人看来,已经足够视为你将动迁事宜全权委托给你的长辈,那么他所签署的放弃动迁分配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当然,你的长辈在接受你的委托后,放弃动迁分配,根据民法通则六十三条第三款,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你能证明他和第三人串通,在明知放弃动迁分配会侵害你作为委托人的利益的情况下,仍旧做出此举动,你可以要求其和第三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