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后又起诉的怎么办
可以再次起诉。法院会立案受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一个人在法院经常起诉后又撤诉会有什么后果?
起诉和撤诉都是公民的权力,但在法院经常起诉后又撤诉的,再次起诉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规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并立案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经审查同意后,作出撤诉裁定书,分别送达给原告和被告。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诉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之前提交的诉讼。民事诉讼撤诉的情况有很多种,包括有原告和被告私下达成一致意见,决定撤销起诉的。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是当事人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它诉讼费用。原告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缴费,法院将发出诉讼费缴纳情况查询通知,核实当事人确实没有缴纳诉讼费,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将按自动撤诉处理。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同一案件可不可以不停的起诉撤诉?
从法律层面上讲,民事诉讼可以无休止的撤诉起诉,原告撤诉后再次起诉的,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是可以再起诉,但不能一直撤诉后再起诉,构成重复起诉的,法院有不准撤诉的权利,是不受理的。如果发现原告方多次起诉又撤诉,属于恶意诉讼,就不会准予撤诉了。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撤诉后是可以再起诉的,但是离婚案件除外,离婚案件在撤诉的六个月之内,没有新的理由和情况,法院是不会受理撤诉的,但是任何民事诉讼撤诉都要考虑清楚,因为都要考虑一定的法律后果。撤诉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准许,否则将不能进行撤诉。撤诉必须是原告或者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类似于原告的地位,也可以申请撤诉;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判决作出之前,撤诉必须自愿合法。注意人民法院可以允许撤诉,也可以不允许撤诉。在民事诉讼中还有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所谓按撤诉处理,就是指当事人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其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同一案由反复起诉、撤诉、再起诉、再撤诉、再起诉、再撤诉怎么办?
建议你将对方几次诉讼的材料、撤诉裁定提交给法院,向法院说明一下他们的情况。若法院认为对方滥用诉权,对方再申请撤诉的话,法院会驳回对方的撤诉申请,直接做出判决。
如果原告多次起诉撤诉,被告应该怎么做?
如果原告起诉,被告就准备应诉即可。
如果原告撤诉了,有就应该感到高兴,起码来说轻松了。
如果原告又起诉,作为被告的你自己,又准备相关的材料,准备应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