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配偶哪个是第一继承人,配偶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呢

配偶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吗

不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父母与配偶哪个是第一继承人,配偶和父母哪个是第一继承人呢

配偶和子女谁是第一继承人

配偶和子女都属于第一继承人。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

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

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民法典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配偶和子女谁是第一继承人?

配偶是第一继承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几个:1、配偶;2、子女;3、父母。以上几个都时并列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权利,遗产将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先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中进行分配,如果没有,再在第二顺位继承人中进行分配。有需要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提前了解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老公去世,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父母

法律分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另外,丧偶的夫或妻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他们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抚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抚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

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配偶子女父母谁是第一继承人

法律分析:都是,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妻子和父母谁是第一继承人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

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妻子、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

分配遗产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并注意以下原则: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法》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lushi/134469.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