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律文书推荐理由怎么写好,优秀法律文书推荐理由怎么写

如何写好优秀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写的是否好,一是看叙述事实是否清楚,二是看是否有分析。裁判文书是要高度体现出审判人员的法律意识,要言之成理论之有据,三是看是否体现对当事人民事权益的真正保护。

优秀法律文书推荐理由怎么写好,优秀法律文书推荐理由怎么写

1、办理刑事一审案件,制作刑事一审法律文书,不仅要有一定的刑法理论基础,实践中往往更需要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写刑事一审判决书,首先要把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叙述清楚、准确、恰当,这就要有一定的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判决书中的语言,一般不宜使用方言俚语,而要使用“法言法语”,要紧紧依据法律规定来组织文书语言,这就要有一定的刑法等法学理论修养;判决书的案件事实叙述以及论证的层次性、逻辑性等,又需要作者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一篇好的刑事法律文书,就是一篇好的论文。基于这种认识,在审判实践中,我们极力贯彻不断学习的思想,不断结合所办案件对文书的写作方式进行研究探索。学习研究最高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分别编写的《刑事审判参考》、《经济犯罪审判指导》登载的各类刑事判决书。这些判决书都是最高法院从各地法院精选出来的,不论在案件的典型性方面,还是在判决书制作的质量方面都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如《经济犯罪审判指导》2004年第1辑刊登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一审判决书中,针对辩护人提出的侦查人员取证地点不合法等辩护意见,判决书是这样评价的:“本案侦查机关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而本案大部分证人居住或者工作在安徽,侦查机关通知证人到侦查人员在外地办案居住的宾馆或者招待所进行,是工作需要,没有证据证明有关证人因为取证地点的原因而作了虚假陈述,”故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再如《刑事审判参考》刊登的原云南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案件的一审判决书,该判决书在格式上没有采用通常的方式,即先叙述指控的事实、简要概括指控证据,后写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详细列写确认的证据,再评价辩方意见,最后阐明判决理由,而是采用了“一事一控一辩一评”的格式,即针对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实,采取一起一清的方式,在每一起指控的犯罪事实后,紧接着表述控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辩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再叙述法官对双方意见的评述。这样的表述方式对于多起指控事实的案件非常恰当。

2、民商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为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所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及调解书,它体现着人民法院的工作成果,是止纷息争的工具,是公正与效率的载体,是法官技能的赛场,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质量,对判断人民法院公正与否、效率高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份好的民商事裁判文书不仅能客观地反映该案件的审判过程及审判结果,而且能起到息事宁人、化解矛盾的作用,还能起到应有的法制宣传作用,促使民事主体依法行事。要写出好的裁判文书,法官需要有丰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成熟的社会经验,丰富的人生阅历,一定的文学素养。

笔者查阅了相当一部分民商事裁判文书,从中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程序性问题,包括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有关情况写的不够恰当,格式不符合《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法律文书的式样》的制作规范,该问题涉及法官的基本素质及司法理念问题,对此笔者不再赘述。

2、说理不透。(1)对证据不予理睬、不予分析或分析不透。证据是诉讼的关键所在,是法院认定法律事实的前提,它直接关联着当事人案件的胜败与否,直接决定着法院如何判案,在查阅的有些法律文书中,笔者发现少数法官在裁判文书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证据根本不予理睬,这样势必导致该法律文书所认定的法律事实及其裁判成了无源之水;有些法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加分析便直接采信,有此导致对方当事人的严重不满,它为人们对该裁判文书的合理怀疑提供了机会;有的法官对证据分析不透,决定证据采信与否的着力点是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及证明力,在分析证据时必须准确地适用法律,又要运用其在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才华,还要掌握一定的逻辑规律,然而笔者发现有些法官在分析证据时对法律知识把握不够,对有关生活常识及专业知识掌握肤浅,逻辑规律意识淡薄,从而在分析证据时出现适用法律不准、认识上有偏见、推理上出现矛盾等不正常情形,这些都势必会动摇法律事实存在的根基。(2)采信证据与法律事实脱节。从采信证据到认定法律事实是一个逻辑推理过程,它要求法官的思维是法律思维,在此前提下的推理是无论归纳推理还是演绎推理都必须符合逻辑规律,然而,笔者发现有些法官的思维违背逻辑规律,出现采信的证据推不出所认定的法律事实的怪现象。(3)法律事实与判理衔接不顺。判理就是阐明判决的理由,从法律传统看,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成文法的演绎推理的方法决定了法官的判决结果及当事人的请求无法通过判例而只能通过具体的判决理由来阐述,因此一份优秀的民商事判决书的判理部分既是判决书的灵魂,又是联系法律事实与法律引用乃至裁判结果的桥梁与纽带,是反映法官水平的标尺,是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的砝码,是进行法制宣传的有力工具,它在整个裁判文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判理即逻辑推理,这种理性认识通常采用的是演绎推理,即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有大前提(法律规定)与小前提(案件事实)两个条件而得出一个结论(裁判结果),这个思维过程必须符合逻辑规律及一般人认知规律,推理过程即认识内容表现应该祥略得当;在推理循序上,先列举大前提,即相关法律所隐含的精髓,譬如:是合同纠纷应先摆出“合法的合同依法应受保护”的前提,再列出小前提,即本案中的合同是否合法及其理由,最后得出结论,即各方当事人法定、约定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实际上履行了什么义务、享有了什么权利,还应履行哪些义务、享有哪些权利,由此可以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同时也能够使法院判案显得有根有据,凸现公正,显示效率,然而笔者发现有的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逻辑性不强,推理不够严密,过于简单,发挥不出裁判文书判理应该发挥的作用。(4)在判理与判决结果之间存在法理不顺,即引用法律不当,包括引用法律错误及不符合先程序法后实体法、先上位法后下位法、先一般法后特殊法的正常顺序。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写出比较出色的法律文书,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要认真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特别是学好、学透法学基础理论,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树立起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的法律思维方式;学习基本的逻辑知识,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学习文学知识,增强文学修养;同时要多看优秀法律文书,作到取长补短。其次要不断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掌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及缺陷。最后要增加阅读量,善于观察,不断思考,拓宽视野,增长自己各方面的知识,积累比常人更为丰富的专业知识、生活经验。

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可以体现出审理案件的“事实清、道理明、人心服、裁判公”的效果,所以我们必须要加强对裁判文书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要不断学习,认真思考,这样才能写出比较出色的民商事裁判文书。(D)

一份优秀的法律文书应具备哪些要素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写作要求

原则要求

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⑤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主旨要求

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理由要求

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

②分析受理以法为据;

③据案引法,据法论理;

④前后照应,通领全文。

叙事要求

1. 叙事的原则要求:

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

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

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

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

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

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2. 叙事的几大要素: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引证要求

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

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

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

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

语言要求

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

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

有关法律文书写作问题

法律文书写作的几点思考

一、综述

法律文书是法律文书写作者法律思维、理念以及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体现,或者说们将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我们的法律思维和法学理念呈现的过程就是法律文书写。此外,还要注意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专门的文书尤其特殊的格式规定,这样便可以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提高司法效率以及促进司法的规范化运作。由此可见,法律文书写作不是一门单纯的技术,更准确的说法律文书只是一种表现形式而已,因此要想写好法律文书更关键的是在执笔写法律文书的背后下功夫,既要具备完善的法律知识体系,训练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方法和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

在具备以上条件之后,遇到具体案件要写法律文书时再按照既定的格式进行就完全可以了。结合法律文书学课堂所学以及自己的思考,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谈一下法律文书的写作。

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的准备

(一)进行深入全面的法律调研

此处所谈的法律调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在实际从事法律职业的过程中,遇到一个案子要确定所办理案子的案由,也即是明白所办理案件的法律关系的归属;

其次,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整理该案的书面资料,并且将这些收集的资料进行编排,制作一个案件资料目录,该目录可包括序号、收集时间、资料来源、内容、证明目的或者说明对象、页码等项目;第三,提炼案件事实。通过对以上案件资料的全面深入的阅读,达到对案件事实有一个深入全面精准的把握,对案件事实客观真实全面把握也是后面写法律文书所要求的实质性的内容;

第四、

确认当事人的请求。

对于当事人的请求必须经过我们法律人的思维进行重新梳理与确认,因为当事人可能不懂法律,对于他们提出的请求有的可能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也会出现在法律上应有的权利要求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提出请求等等,所以才需要我们法律职业人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确认;

第五、进行法律检索。

有了对案件事实的了解以及当事人的请求,就需要在法律上寻找支持当事人请求的依据,这就是法律检索。法律检索的途径可包括网络、专业的数据库、图书馆的书本文献,检索出来的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法规,甚至在某些时候当法律依据不足或者空白时还需要查询与所办理案件相关的案件信息以及与此相关的相关学说。

第六、

进行法律研究。

通过对所办理案件法律法规的全面到位的检索,对所检索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研究,

力求做到对法律依据的十分准确的理解,唯有这样才能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精准的选择和定位,提升后来的法律文书写作的质量和案件胜诉的可能性。

第七、

形成书面意见或者结论。当案件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锁定之后,就可以暂时写成一份书面的法律意见或者结论性的东西。这个书面的具有阶段性成果性的东西可以是法律调研报告、法律意见书、法律咨询书,如果要将这个阶段性的成果投入到法律事务中进行实际运用则最好以咨询书的形式呈现出来,这样不至于承担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制定成效明显务实的诉讼策略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文书也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工具,在司法实务中要想取得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不但要在实体上出谋划策,精打细算,而且也往往能在程序上出奇制胜,

并且随着国家法治程序意识的增强,后者在实务办案中受重视的程度也在不断的提升。

比如,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之间的转换,调节期间的灵活变动,举证期间的延长、申请案外人参加诉讼等等,运用得当就能很好地为当事人的利益服务。当然,不同的诉讼程序的选择也一定会在书写法律文书上得到体现,因此,在书写法律文书前确定所选的诉讼程序也是必要的准备。

三、执笔书面法律文书

当书写法律文书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之后,就可以动手写法律文书了,只是就如开始综述部分所讲的,法律文书作为一种特殊的司法文书,它不同于一般的书面材料,法律文书的书写要求按照不同的文书所要求的具体格式展开,讲求格式的规范,但这毕竟是一个形式要求,在形式上合乎规范之后,再将以上准备阶段已经准备好的事实部分,法律理由部分,恰当地运用在法律文书中,并且还要记住书写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不同于一般用语,法律文书的语言选择需要客观、中肯、准确,句式以叙述为主,我想将以上几点都注意到了,那么在实务中再不断地加以训练就能写出高档次的优秀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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