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属于什么法
法律分析:第一,从其在法律体系地位来看,其地位仅次于宪法,与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一样,居于基本法的地位。第二,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它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的,也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属于独立的部门法。第三,从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内容来看,它主要规定的是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用来保证这些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的诉讼制度和程序,这表明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我国的基本法有哪些
我国的基本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等。我国,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就是制定主体的不同,基本法律的制定主体是全国人大,普通法律的制定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一般是国家最重要的制度,普通法律是比较重要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二条
【刑法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六大基本法
六大基本法指的是《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包括《行政复议法》等在内。其中《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三大基本法
我国的三大基本程序法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什么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分别有那些
基本法律包括《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普通法律包括《劳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
法律分析
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两类: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普通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其调整范围较基本法律小,内容较具体,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制定法律的机关不同: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制定的机关不同,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非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基本法律可以由全国人大修改,也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律,必须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且不得与基本法律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只能作部分修改,且不能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