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行政应坚持的原则是哪些,合法行政应坚持的原则是

行政法的原则

【法律分析】

合法行政应坚持的原则是哪些,合法行政应坚持的原则是

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2、合理行政原则:主要含义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主体的武断专横和随意。最低限度的理性,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3、程序正当原则:第一,行政公开原则;第二,行政参与原则;第三,回避原则。4、高效便民原则:一是行政效率原则、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5、权责一致:一是行政效率原则、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行政执法的原则包括:1、合法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3、正当程序原则;4、效率原则。

【法律分析】

具体包括: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该原则的具体要求是:执法的主体合法,执法的内容合法,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二、讲求效率原则:讲求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要求执法主体从保护公民权利和国家权益出发,对行政相对人的各项请求及时作出相应反应,对各种行政事务及时通过执法作出反应。执法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执法,不能借口效率而违反法律规定,效率原则是建立在行政合法性原则基础之上的。三、合理性原则:执法的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四、正当程序原则:执法的正当程序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颓序和时限,目的是使执法行为公平、公开、民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四十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法遵循的原则

行政法遵循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2、合理行政原则,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3、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

4、高效便民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第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第二是行政责任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法行政的原则有哪些呢?

一、合法行政

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首要要求,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它与合理行政原则一起,共同构成法治政府的根基。合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二、合理行政

行政合理原则,是与行政合法原则相并列的重要原则。行政合理必须以行政合法为前提,合理是合法范围内的合理。如果说合不合法是行政行为外在界限的话,那么,行政合理不合理就是行政行为的内在界限。违反合法原则将导致行政行为违法,违反合理原则将导致行政行为不当。因此,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行政行为既要贯彻合法原则,又要体现合理原则。任何合法不合理或者合理不合法的行为都是应当坚决避免的。

三、程序正当

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所遵循的方法、步骤、时限和顺序。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不仅要遵守实体法,有良好的目的和动机,还要遵循正当程序。这是《纲要》对行政机关提出的重大课题。一些行政机关的同志认为,行政管理实体是内容,程序是形式,只要实体合法就行,程序怎样无关紧要。还有的甚至认为程序规定是障碍,遵循程序会导致官僚主义、降低管理效率。因而,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多数案件因为程序违法而被判败诉。在法治社会里,行政实体法主要是规定应当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的问题,而行政程序则主要是规定通过何种方式和途径达到管理目的的问题。如果程序上出现了问题,实体上的要求就难以保证。因此,程序正当、合法和实体合法同等重要。

四、高效便民

高效便民,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能的时候,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尽可能少的人员、尽可能低的行政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办尽可能多的事,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原则。近年来,随着依法行政的推进,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效益虽然不断提高,但高效行政的目标还远未实现。许多本该自己做的事情,让相对人去做。不少行政管理部门办事环节多,手续复杂,期限过长,效率低下。老百姓要办一件事,常常要去十几个、几十个部门,盖几十个公章。群众对行政机关的怨言,很多是在这些方面。解决这个问题,是行政机关的当务之急。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活动都有两个要求:

1、2个子原则

⑴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

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⑵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性质和地位

⑴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⑵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⑶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⑷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

二、合理行政原则

1、3个子原则

⑴公平公正对待原则。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同时,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

⑵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⑶比例原则。又称“禁止过分”原则或最小侵害原则,是指行政权尤其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应当全面权衡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人利益,尽量采取对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并使其与所追求的行政目的之间保持平衡。比例原则包括三个子原则:

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会对其立法目的作出明确规定,但有时法律规定的目的可能比较含混,这些情况下就需要行政机关根据立法背景、法律的整体精神、条文间的关系、规定含义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②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就需要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拟采取的措施对达到结果是否有利和必要。

③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如果能够用较为轻微的方式实现行政目的,就不能选择使用手段更激烈的方式。

2、性质

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

VS:合法行政注重形式正义,属于形式行政范畴。

三、程序正当原则

1、3个子原则

⑴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做到信息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程序正当的首要要求就是信息公开,所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好的警察”就是对信息公开意义的形象说明。

⑵公众参与。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时,应当听取公民的陈述和申辩,公民的参与主要包括:①获得通知权;②参与权;③表达权,即陈述和申辩权;④监督权。

⑶回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1、2个子原则

⑴行政效率原则。

①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

②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

⑵便利当事人原则。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的,是行政侵权行为。

五、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指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1、诚实。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信用。

⑴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行为生效之后,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社会公众基于对行政机关权威的尊重和信赖,将根据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的效力来行事,进一步安排自己的生产和生活。从而使整个社会达到和谐稳定,井然有序的良好状态。但是,如果行政机关自身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稳定性、可预期性,随意地朝令夕改,则将导致行政行为的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无所适从,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

⑵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信赖利益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PS:注意区分撤回与撤销,补偿与赔偿。在行政法上,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是因为法律依据的修改废止或者客观情势的变化而需要撤回,此时对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损失应当予以补偿。而如果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行为,或者违法撤销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由此遭受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1、行政效能。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拥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强制执行手段,用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行使行政优益权,保证政令有效。

2、行政责任。是指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行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包括什么?

主要有下列五点:

1、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由法律设定并依法授予。

一切行政行为以行政职权为基础,无职权便无行政。然而行政职权必须合法产生,或由法律、法规设定,或由国务院或者其他上级行政机关依法授予;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

它要求每一个行政机关既要依法管理行政相对人,又应在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机关不得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3、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违法的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实体上的违法,还是程序上的违法,都使行政行为归于无效;

4、行政机关必须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违法必究精神的体现;

5、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必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任何行政行为必须受到监督和救济,否则任何责任都是空谈。无救济便无权利,无监督便无行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人民政府行使职权的监督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以及行政诉讼制度等,都是这一内容的体现。

扩展资料

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区别:

一、要求不同:

【行政合法性原则】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己设立行政权力,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规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规范。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凡有悖于法律目的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行政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不得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活动时必须出于公心,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方。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即应符合事情的常规或规律。

二、地位不同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首要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扩展与延伸。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行政合法性原则包合哪些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合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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