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地的特点和趋势,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注册香港公司的好处和坏处是什么?

注册香港公司的好处和坏处是:

国际避税地的特点和趋势,国际避税地的特点

一、注册香港公司的好处

1、注册香港公司名称选择很自由,容易树立形象

香港注册公司名称选择自由,不论公司注册资金大小,香港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集团、控股、实业、投资、企业、中心等;社团名称允许含有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公司名称前可以加香港、美国、法国、日本、上海,也可以通通不加。

2、香港公司经营范围很少限制,有利创业者尝试多种业务直至成功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极少限制,如果你在商业登记证上面没有界定某个行业,你就可以跨行业经营。可以经营的行业很多,有些企业为了组织国际框架,注册了一家集团公司,然后开立无数分公司,每家分公司有独立的业务,立即形成集团架构。

3、香港公司税种少、税率低。

税环境有利公司发展,香港税率低、税种少,国际上有许多机构利用香港的税务优势;除了烟酒、化妆品或特殊行业之外,香港可以说几乎没有进出口税。

4、注册香港公司资本低、注册资金不需要到位,适合创业人士开创事业

在香港注册公司时,香港公司注册资金无须验资,在香港不论注册资本是多少,都不需要把资金存入香港银行户口。香港政府要求低注册资本是10000元港币,到位资金1元港币。公司股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缴付注册资本。

5、高效率、高效益,数天内可以拿到一家香港公司并进行开户

香港是一个高效率、高效益的地区,对于那些自己没有公司,但又急于处理突如其来的生意的人士来说,数天办妥一家香港公司并马上可以开户算是个好消息。因为他们可以解决燃眉之急。除了公司之外,香港商标注册只要4-6个月就出证书,可以算是全球快。

二、注册香港公司的坏处

1、香港公司是在香港成立的,属于离岸公司,受香港公司法约束,所以所有香港公司都不能处理人民币业务。虽然现在国家政策有意实行人民币结算试点,但是具体政策并未出台。无论是在香港开设本地银行帐户还是在大陆开设离岸帐户,都是不能够接收人民币的。

2、香港公司并的,注册香港公司后如果是做国际贸易比较合适,但是如果从事国内销售并不合适,因为香港公司是不能开除发票的。

3、香港公司成立后每年是需要年审年报的,此环节会产生几千元的年审费用,对于SOHO来说成本会相应增加一些。

4、香港公司不能在大陆租用写字楼挂牌经营,内地工商部门是不承认你的香港公司注册证书的,因为你的公司不是在大陆注册,在大陆没有任何经营权利。

注册香港公司的好处和坏处

您好,注册香港公司的好处与坏处大概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香港注册的好处

1、注册香港公司名称选择自由

公司名称允许含有学院、出版社、协会、国际、集团、控股、实业等字眼;也可以含有中国、广东、香港、台湾、美国、法国等字眼。

2、公司经营范围不限制

公司的经营业务可以自由填写金融、财务、进出口、医药、教育、咨询、文化出版、信息网络、贸易、电子、服装、船务、生产加工等等项目。

3、香港公司允许空壳公司存在,无需在香港租赁办公室,可以直接在大陆运作。

4、香港公司后期维护简单,成本极低。

5、香港公司政府无须验资,注册资本可任意提高,不要注册资金到位。

6、香港公司注册时无需董事股东亲临香港,代理秘书公司会全权办理好。

7、香港公司可作为企业对外的窗口公司,容易取得国外企业的信任与合作。

8、以香港公司和内地公司合资或合办来料加工厂,在内地享有各种政策优惠。

9、香港税率低、税种少;不赢利,不交税,利用香港低税率和税务计划达到合理避税。

10、可透过电子银行服务管理香港公司银行帐户资金的往来,储蓄,外币,信用证。

11、利用香港外汇进出的便利,直接接收或者转出外汇不受限制,避免汇率差损失。

香港注册的好处

1、注册香港公司名称选择自由

公司名称允许含有学院、出版社、协会、国际、集团、控股、实业等字眼;也可以含有中国、广东、香港、台湾、美国、法国等字眼。

2、公司经营范围不限制

公司的经营业务可以自由填写金融、财务、进出口、医药、教育、咨询、文化出版、信息网络、贸易、电子、服装、船务、生产加工等等项目。

3、香港公司允许空壳公司存在,无需在香港租赁办公室,可以直接在大陆运作。

4、香港公司后期维护简单,成本极低。

5、香港公司政府无须验资,注册资本可任意提高,不要注册资金到位。

6、香港公司注册时无需董事股东亲临香港,代理秘书公司会全权办理好。

7、香港公司可作为企业对外的窗口公司,容易取得国外企业的信任与合作。

8、以香港公司和内地公司合资或合办来料加工厂,在内地享有各种政策优惠。

9、香港税率低、税种少;不赢利,不交税,利用香港低税率和税务计划达到合理避税。

10、可透过电子银行服务管理香港公司银行帐户资金的往来,储蓄,外币,信用证。

11、利用香港外汇进出的便利,直接接收或者转出外汇不受限制,避免汇率差损失。

注册香港公司的坏处:

1.无法处理人民币业务,由于香港属于境外,在香港注册公司属于境外公司,所以是无法办理人民币业务的。

2.无法在内地经营,由于香港属于境外,香港公司是属于外资企业,所以是不适用于内地的法律,也无法在内地经营。如果想在内地经营,则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比如设立代表处、成立外商投资,或者品牌授权。

3.没有增值税发票,在香港是没有增值税的,所以也就没有增值税发票,这对于有做国内市场的商客来说会有非常大的影响。

4.后续维护费用,成立香港公司之后,每年需要进行年审和审计两项维护事宜。两事项会根据公司实际流水情况产生几千或上万的费用。

如果您仍有困惑,瑞成随时为您解答。

注册香港公司的好处

注册香港公司有以下几点好处:

1、良好的营商环境

香港是一个信息及其发达的国际大都市,世界上享有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注册香港公司会有更好的营商环境。

2、提高公司形象

香港国际地位显著,注册香港公司可以在国际上争取到一定的竞争优势;在香港成立公司,马上可以分享到总体的国际形象和地位,提升公司自己的竞争能力。

3、税种少、税率低

良好的税务环境有利公司开展,香港税率低、税种少,国际上有许多组织使用香港的税务优势到达合理避税。

4、资金进出自由

香港资金进出自由,香港没有外汇管制,各种外币可以随时兑换调动,而且资金进出没有限制。

5、经营范围限制少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极少约束,假如你在商业登记证上面没有界定某个职业,你就能够跨职业经营。

6、拓宽国际市场的跳板

香港是国际市场的窗口、是我国内地企业拓宽国际市场的跳板,由于香港的特别历史条件和地理位置,给内地企业向外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香港有哪些税收制度

香港的税收主要为三大类:-物业税、薪俸税及利得税。

物业税之税率乃根据拥有物业之租金收入之百份之16.5计算。

薪俸税乃根据薪金收入以累进税率计算,负税上限不超于总薪金收入之百份之16.5。

公司利得税税率为公司应课税利润之百份之17.5。应课税利润乃指公司在本港经营及运作所赚取的利润。由于很多国内的客户,其香港公司都没有在香港经营(例如并无在香港设办事处、写字楼或招聘员工),所以都无需缴付香港利得税。

避税港的非税特征有哪些

避税港的非税特征:避税港之所以对跨国投资者具有巨大的吸引力,除了无税(所得税等直接税)或低税以外,还具有其他一些有利条件。比如,有严格的银行保密法、银行业发达、政局稳定、通信和交通便利等等。避税地的这些有利条件实际上正是避税地所具有的一些非税特征。只有具备了这些特征才能使避税港真正成为跨国投资者的避税“天堂”。

1、政治和社会稳定,吸引跨国公司投资。

目前,世界上一些著名的避税地多是一些小国或半自治区,它们的政局都较稳定,其中许多国家和地区没有军队,一般认为这位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局稳定奠定了基础(政变和内战的可能性极小)。相反,过去亚洲著名的避税地黎巴嫩(黎巴嫩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并对控股公司和离岸公司免税;贝鲁特曾一度成为在中东经营的跨国公司的银行和金融中心),由于后来战火不断,许多跨国公司从黎巴嫩撤走,从而丧失了避税地的地位。

2、交通和通信便利是避税地应具备的“硬件”之一。

目前,大多数成功实行了避税地政策的国家和地区都重视这一条件。从避税地在全球的分布情况不难看出,一些重要的或著名的避税地与主要的资本输出国在地理位置上都很接近,这就为避税地吸引跨国公司前来投资创造了便利条件。另外,避税地与主要投资国的交通一般也很发达。例如,百慕大群岛距离美国的纽约只有1247公里,从百慕大群岛到纽约每隔2小时就有一个航班,飞行时间不到2个小时;开曼群岛到美国的迈阿密飞行时间仅为1个小时,每天都有几个航班;泽西岛和根西岛到伦敦的飞行时间也仅有1个小时。另外,避税地的通信也都十分发达,各地基本上都能打国际直拨电话。交通不便使一个国家无法成为避税地的例子有很多。

3、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跨国公司集团利用避税地避税主要是人为地将公司集团的利润从高税国的关联公司转移到避税地的基地公司(basecompany),这无疑会损害高税国的税收利益,所以高税国对本国公司向境外转移利润的问题会十分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避税地没有银行为客户存款严格保密的法律或制度,跨国公司向避税地转移资金的行为就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高税国的反避税措施也就比较容易受到成效。为了吸引避税公司,避税地国家或地区一般都很重视银行的保密问题。有的制定了银行保密法,对银行职员的泄密行为要给与严惩。有些避税地(如荷属安地列斯、百慕大群岛、中国香港等)虽然没有制定银行保密法,但根据本地的其他法律规定,银行业不能向他人泄露客户的情况,除非有法院的命令。由于一些无税或低税的纯避税地一般都没有国际税收协定,所以发达国家的税务部门也无法通过税收情报交换这一渠道取得避税地方面的有关信息。不过,迫于发达国家的巨大压力,一些避税港已开始与发达国家签订税收情报交换协定。例如,2001年11月27日,开曼群岛与美国、应该签订了税收情报交换协议,该协议于2004年1月生效。

4、对汇出资金不进行限制

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经常要与避税地的基地公司之间调出调入资金,这就要求避税地政府对跨国公司的资金调出不能加以限制。目前,世界上存在的主要避税地基本都属于这种情况。比如,开曼群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巴拿马、瑞士、卢森堡、海峡群岛、马恩岛、列支敦士登、中国香港、瑙鲁、瓦努阿图等。其中一些避税地并没有本地的货币,二是以发达国家的货币作为自己的流通货币。例如,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都以美元作为流通货币;列支敦士登以瑞士法郎作为流通货币;瑙鲁则以澳大利亚元作为自己的流通货币。二是虽然实行外汇管制,但这种外汇管制不适用于非本地居民组建的公司。百慕大群岛、荷属安第列斯、巴哈马等就属于这类避税地。

离岸公司的避税现象

靠“离岸注册”避税是很多企业通常的做法,对中国而言,一面要继续鼓励境外投资,一面又要打击逃税行为,在这个两难命题中如何博弈抉择,将是未来必须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而香港作为一个避税天堂,每天以海纳百川之势吸收国际游资,同时又能从善如流,把庞大的资金纳入良性轨道,其监管方法值得借鉴;人民币将无可退路地与世界金融市场共命运,那么香港,是否可以成为人民币从容走向国际舞台的第一个台阶?

《环球》杂志/朱洪仁

“国际避税地(港)”(taxheaven)之所以能成为全球众多公司的注册点,主要在于其配套的金融服务和宽松的税收环境。正是这些宽松的政策环境使其成为一些企业避税的“天堂”,同时也成为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反避税的主要对象。

这里,有一组数据耐人寻味:2002年1月至10月,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美国是外资直接进入中国内地最多的国家和地区。其中,英属维尔京群岛以38.41亿美元位列第二,这个方圆仅153平方公里的西印度洋小岛,有来自世界各地的35万家公司在此注册。而在当地多如牛毛的“企业”当中,又约有1万多家与中国有关。某些国人耳熟能详的品牌,实际上并非纯粹的“中国牌”,因为其整体或某部分的注册地是在维尔京、百慕大、开曼等地,也就是说,就其属性而言,它们可算得上是“混血儿”。

1992年10月9日,中国在纽约交易所挂牌的第一支股票“华晨汽车”,其公司全称为“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就是于1992年6月在百慕大群岛注册;1999年初,新加坡证交所出现了一张新面孔——“鹰牌控股公司”,注册地为开曼群岛,其背后的上市公司——广东省佛山市鹰牌陶瓷公司,成为首家在海外上市的中国民营企业。1995年,惠州侨兴通过其原来在香港注册的一家公司,到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侨兴环球公司”,以“侨兴环球”的名义回购侨兴集团90%的股权,接着于1999年2月17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为第一个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民营企业;2000年1月,在百慕大注册的裕兴电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第一家内地民营企业,募集资金达4.2亿港元。

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避税地

作为英国殖民地的维尔京群岛不过区区弹丸之地,究竟有何能量使其对华投资总量超过美国?

目前,在维尔京群岛上注册的公司有两大类:一类是按1885年法律注册登记的居民公司。这类公司需要按照国家法律合理合法经营。而另一类公司,就是所谓的离岸公司,则是在1984年当地颁布了《关于国际商务公司法令》后建立的。按该法令的规定,外国公司可以以离岸公司形式在岛上注册登记。登记注册后的国际商务公司办公地点和代理商名义上应该设立在岛上。公司不需要设立庞大的业务班子,只要业主或经理一个人挂名即可,纯粹是一个“信箱公司”。当地政府机构也不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都被简化了。于是,很多国家的企业络绎不绝来到这个被称作“避税天堂”的小岛安家。至今在当地注册的公司仍在以每月200家的速度递增,平均算来每户当地居民竟然能摊上20家公司。这其中,中国企业在当地的离岸注册也已蔚然成风。

由于各国对避税地的认知不尽相同,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划分原则。美国税务手册列举了30个避税地,德国列举了34个避税地,日本列举了39个,而法国列举了47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00年6月公布的“确定和消除有害税收活动进程”报告中列举了35个国家和地区,并提出了认定避税地的标准:1.对金融或其他服务所得不实行所得税或只有名义上的所得税,或将本地作为非居民逃避其居住国税收的场所;2.不能有效进行情报交换;3.缺乏透明度,如税收制度与税收征管不公开;4.有利于外国实体建立没有实质内容的经济活动。

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区之所以能够发展成“避税地”,有着深远历史渊源。这些有殖民历史的国家和地区长期受别国统治和控制,没有税收自主权,从而形成了有利于资本输入国的税收制度和法规。脱离宗主国后,其制度和法规没有改变,从而成为了国际避税地。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很小的国家和地区,自然资源稀缺,人口数量较少、经济基础薄弱,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当地政府另辟蹊径想出了一个吸引投资、增强地区竞争力的策略,即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增强配套的金融服务,把本地建设成为一个避税天堂。从避税地地域分布看,大部分避税地靠近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从而便于为纳税人的避税活动提供服务,如南北美洲的大西洋、加勒比海地区、欧洲地区和东南亚地区。

“离岸注册”的真相

离岸公司反映了跨国企业一种特殊的法律组织地位,这个地位使其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负担。离岸公司享受诱人的税收待遇,其先决条件是公司的业务活动必须在其正式注册的管辖区以外开展。只有这样,离岸公司才能被免于管辖区域内全部或大部分税收。所谓“离岸”的概念就出自于此,其真正含义应为“在国外”。

从法律观点看,离岸公司与其他企业和公司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它是一个与其他公司享有同等权利的经营主体,可以与其他的法人实体开展平等的交易活动。公司的运转只需要某些形式上象征公司存在的要素,如业主、经理(一般不少于两人)、公司章程等文件。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发现离岸公司在离岸管辖区内与其他公司签定商业合同,那么就将被撤消公司的离岸地位。

外国公司的离岸注册登记一般都寻求专业的咨询中介服务公司。事实上,离岸公司的注册和业务活动大部分是在这些公司的中介下进行的。离岸公司所有权的保密性也成为避税的工具。在登记注册文件上法人代表的名字不是真正的业主,而是一个挂名的其他人。离岸商业的方法和技术可以是十分多样的,它不仅包括股份公司形式的企业,也包括其他一些商业法律组织形式,如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公司和其他混合形式的公司。

目前,不仅可在一些传统的离岸管辖区,如维尔京群岛、欧洲的人岛、地中海的直布罗陀等地,还可在欧洲一些享有威望的国家内登记注册离岸公司。很多欧洲国家的法律允许开展离岸形式的商务活动。例如,在瑞士的某些州内允许某些组织形式的企业可进行离岸业务,其税收比正常税收低几倍。而那些被认作避税地的专业离岸管辖区都在竭力向离岸投资者提供新的条件和税收优惠,相互间为了吸引外资而展开激烈竞争。

离岸公司——是金矿还是黑洞

尽管国际上对国际避税地评说并不一致,但某些国际经济组织和发达国家政府尤其是主要的资本输出国都持坚决的否定态度,并制定了专门法规,抵制跨国公司利用避税地离岸公司避税。规定的具体内容可能不尽一致,但反对避税地法规的方针是共同的,即母公司管辖区应对公司所得中通过无税管辖区子公司所获得的那部分所得征税。不管这笔所得是否进入母公司账目中,或是留存在离岸公司,都应视作母公司的所得。如果这项法规能达到目的,那么利用避税地避税的优势就将被消除。在执行类似法规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可能要面临很多行政罚款,从而加重其税收负担。

美国是第一个制定反避税地法规的国家。早在1962年制定的《国内收入法典》里有专门条款规定了必须在美国缴纳税收的外国子公司的收入种类。此外,美国纳税人如参与受美国经济制裁或受《美国国外反贪污法》严格控制的国家经济往来,可能要遭受严厉的罚款惩处。

德国“涉外税法”也对外国离岸公司所得的征税作了详细的规定。受控外国公司实现的所得按控股比例归属其德国居民股东的那部分,应在德国缴纳所得税。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在2000年报告中提出的35个避税地的有害税收竞争下了最后通牒:给上述避税地12个月的时间,让其决定是否与该组织合作,并在2005年底之前取消有害税收制度。如果不与该组织合作,它们将受到国际社会的制裁。报告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制裁不合作避税地的11项措施,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这些公司的监管,如加大征税、稽查、反不公平竞争行为等力度。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布反避税地报告之前,百慕大、开曼群岛、塞浦路斯等6个国家和地区提前作出了承诺,愿意在2005年底之前消除有害税收活动,承诺采用国际税收中的透明标准、进行情报交换、实行公平税收竞争。

虽然我国因为出于鼓励外国投资的需要,还没有制定具体的反避税政策措施,但加强与各国反避税组织的合作,统筹国际税务事项管理和涉外企业税收管理,全面提升涉外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已成为涉外税收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这方面的工作试点,并提出了反避税实施,其中包括实施反避税调查,组织实施反避税协查和联查,调查处理各类避税行为,预约定价的谈签、管理和实施,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受控外国公司避税问题的调查与处理等。

不少国际避税地迫于国际压力也相继修改其公司注册法规。维尔京群岛近期将对公司注册规定进行新的修订,取消境外公司股票无记名制度,并将大幅度提高每年的规费。

随着国际社会压力的增大,国际避税地的存在将越来越陷于声讨和孤立中,在那里注册的公司必将有所触动,避税的“好日子”不可能永远过下去,中国的离岸公司将面临新的选择和应对。(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教授)

资料:注册离岸公司7大好处

一些离岸公司争相出海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利益的趋使。根据了解到的信息,类似的离岸法区在香港、澳门和其他一些地区普遍存在。手续简单、待遇优厚成为它们的共性。一般而言,注册一家离岸公司至少能为注册公司、企业带来以下7个方面的好处:

1、当今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商业越来越呈现跨国界的发展趋势,企业也经常用跨国经营来增强企业实力,扩大企业经营区域。而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则成为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

2、一个企业向美国出口产品,需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相关手续,这中间需要多花费一到两倍的成本。而如果该企业拥有一个海外离岸公司,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出口,就可以绕开关税壁垒获得免税待遇,并且还能够成功地绕开出口配额限制。

3、绕开外汇管理,方便引资。一般说来,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然后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海外融资和在香港或新加坡的二板上市,相对而言会比较简单便捷。而且,由于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不受太多约束,公司在资金使用上也很方便,很多通过这种方式上市的企业,干脆将在海外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先放在海外的离岸公司,再根据国内企业经营的具体需要,逐次将资金汇往国内。

4、法律环境宽松、保密性好。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等地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司法以英国商业公司法为基础。公司有关股东及董事的资料均是保密的,不需要向公众透露。宽松的法律环境以及对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使上市公司自身安全具备充分保障,极大减少了各种风险因素。

5、税收上的优惠。离岸公司通常没有任何税收负担,所有离岸法区均不同程度地规定了离岸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交当地税赋或以极低的税率(如1%)交纳,有的甚至免交遗产税等。公司只需要每年支付当地政府一项固定的费用。

6、公司成立快速、注册方便。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有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不需要注册人亲自到注册地进行操作。一般当地政府批准成立只需1-2天的时间。公司成立手续简单、费用低。通常海外公司要求在最少一个股东一个董事并且股东购买一个股份的条件下即可成立。

7、公司管理简便灵活。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自由度较大。公司股东可以是个人或者公司,可以非现金方式购买公司股份。公司可以向股东发行不同等级的股份,比如优先股、可回赎股、无记名股等,不同地点成立的海外公司会有一些差异。

外一篇:维尔京,逃税的安全岛

《环球》杂志/王争

国际上有很多自由港避税区,香港就是一个。香港税率比世界其他很多地方要低,而且只对源于香港的利润才征收利润税,外来收入即使汇到香港也不征税。从这个意义上说,香港是个无税区,即便如此,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这样只挣一笔企业注册费,然后就对企业的行为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的“避税天堂”还是有很大差别。

在全世界所有目前能够自由进行公司注册的避税港中,维尔京群岛的注册要求最低,监管力度最小。公司注册是该地区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放松管理,发展外资企业注册行业就是这个岛国的立国之本。

有一家在浙江宁波保税区设有合资生产企业的台资企业就在维尔京注册了一家贸易公司。由于台资企业无法直接在大陆进行投资,在维尔京注册一家空壳公司,把资本先转移到这里,然后以这家公司的名义在国内进行投资,这样就可以绕开政策的障碍。按照维尔京群岛当地的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只要通过一家政府许可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大陆就有很多这样的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一次性向中介机构支付1700美元的服务费,并通过该中介机构向当地政府(维尔京群岛)缴纳500美元的服务费,并且在当地的外资银行(例如对中国公司来说,常见的就是渣打银行)开设一个美元账户,就能通过该中介机构拿到公司注册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一到手,该公司经营任何业务就都与当地政府无关了,而且当地政府也不要求公司在当地设立任何办事机构,不需要企业年检、财务审计,可以说除了在那里挂个名,这个公司即便是去倒卖文物、偷运军火,当地政府也照样不闻不问。

该台资企业是一家从事钢铁产品加工的企业,但是在维尔京却是注册的一家贸易公司。原因是,如果不这样做,直接把在大陆加工完成后的钢材(作为两头在外的来料来样加工)返回到国外的母公司还要交纳高额的关税,而如果以该贸易公司为中转,以销售的方式把钢材卖给该贸易公司,然后再以该贸易公司名义去销售到国际市场,反而可以避免交纳大笔关税。据了解,很多从事实业生产的企业都通过注册一家这样的空壳贸易公司的方式来逃避关税。

通过这种方式,很多内地企业摇身一变而成为外资企业,特别是很多从事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企业,由于我国对该行业的优惠政策更为倾斜,他们更愿意通过这种方式来享受我国的优惠政策。

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应该从两个角度来说。

对于发达国家来说,由于不缺少外来投资,同时作为主要的资本输出国,企业缴纳的税收是国家财政最重要的来源之一。如果国内资金纷纷外逃,税收必然无法保证,因此,美国、英国都纷纷制定政策来限制本国企业在这些避税港注册公司。例如美国就限制在美国的出版物上刊登宣传“离岸金融服务”中介公司的广告;美国政府在提出本国的政府采购计划时,下令政府所有部门禁止向以百慕大为注册地的公司提供竞标机会。据英国媒体报道,英国国家税务局在2003年年底任命了64名避税纠察员,准备将他们派往“作案猖獗”的海外避税天堂,搜查3万余家英国公司,追讨16亿英镑的税款,并打击向海外转移财产的活动。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现阶段引进外资是比防止漏税更重要的事。另外,要把这些企业纳入税收的范围,对专业水平也有很高的要求:要了解各国税收法律体系,要参加有关的国际组织,国内要有完备的监管机构和法律法规,并且还要有充足的稽查和征收力量……这些要在短时间内完成是不可能的。出于上述两个主要原因,目前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默许离岸注册这种逃税行为,即使是马来西亚、新加坡这样完全对外资敞开门户的国家,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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