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独立董事人数怎么算,银行独立董事人数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如下:

银行独立董事人数怎么算,银行独立董事人数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区别?

区别在于:

1.身份不同。

独立董事为公司股东而不担任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非独立董事则与之相反,通常有三种身份:公司雇员,内部董事的家眷亲属,董事控股其他公司的雇员。

2.职责不同

独立董事职责较非独立董事,职责更大。独立董事对公司事务做出判断并引导,并对其他董事,职员进行监督;

而非独立董事只是可对其独立判断的董事造成些许影响,对企业生产经营做出决策。

3.纳税方式不同

独立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对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非独立董事费应与工资合并纳税。

根据国税发〔2009〕121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在纳税申报中,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独立董事制度

根据证监会2001年8月16日公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该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四)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要求的人数时,上市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五)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为什么设立非独立董事

设立非独立董事的原因是:他们在个人利益等方面总是因有某种牵连的因素而不能自由公正地对公司事务作出自己独立的判断。非执行董事又分为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和公司大股东、领导层没有任何个人关系。

非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但又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董事。非独立董事是指与公司或执行董事存在某种利益关系,并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董事。被认为是非独立董事的人士通常包括商业银行家、投资银行家、律师和其它为公司提供服务或货物的人士。

相关信息

例如,股东董事(或资格股东)具有股东和董事双重身份,依所持股份、公司效益和工作业绩取得股利和领取董事报酬。雇员董事在利益上也同样不具有独立性,因他的董事酬金是与他的工作成绩成正相关的、并受与他朝夕相处的管理层成员控制的。

至于灰色董事和连锁董事,因其与内部董事有利害关系,容易相互关照,这种非独立性必然会影响他们行权的公正性。在我国,有学者认为,非独立董事是指那些或多或少与管理层具有某种个人和经济利益联系的董事。

什么人不能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不独立,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的人不能担任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也可以不设立,上市公司一定要设立独立董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口诀

直系亲属,前10名,5%以股东,服务人员。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

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④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等。

独立董事条件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持有股份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也不是股份公司前10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单位任职,也不在股份公司前5大股东中的法人单位任职。

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担任董监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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