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通知被害人就开庭审理并判决合法吗?
我就去问我当时报案的刑警队,他们说我的案件材料已经被焦作警方调走了。我就又去焦作的公安机关找,但是他们说已经判决了。我想问下,我的案件材料已经被他们调走了,为什么不通知我庭审就对嫌疑人进行了判决,这合法么?还有我如果要求赔偿的话,嫌疑人已经被判决,我该怎么办?答:刑诉法对犯罪的追诉仅规定由检察机关基于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来进行,虽然这在总体上也包括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但却难以做到公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完全反映并代表每个被害人的具体要求和利益。同时,刑诉法则明确规定被害人是刑事诉讼当事人之一,赋予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并不是依附于公诉人的独立的诉讼地位。这种诉讼地位的独立性,决定了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必须尊重被害人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因此,刑事判决应当告知被害人家属,以便其行使申诉权,法院在不通知被害人的情况下开庭审理案件,且未将判决送达被害人的做法是不合法律规定的。如果你对这个判决不服,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另外,你也可以根据已经做出的判决,向被告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我的电动车丢了,案子破了,如果法院审判案子的时候不通知我算不算违法?
电动车丢了,案子破了,如果法院开庭审判案子的时候不通知受害人,不算违法。
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开庭审理案件必须通知受害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刑事案件开庭没有通知受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合法吗?
刑事案件在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如果存在受害人,检察院应当通知受害人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是程序之一。
如果没有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话,那么开庭的时候,法院很有可能就不通知被害人了,至于判决书,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刑庭要。要到之后,也可以单独提出民事诉讼。
如果法官在没有通知被告人的情况下私自开庭并审理,这算不算违反了宪法
可能是法院在送达被告人的时候,发现原告提供的住址,送达不了,没有人接受信件。然后法院就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最终导致案件到了这个地步。
如果法院是按上述程序走的话,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的话。是没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
如果判决没生效,现在你可以上诉。
如果进入了执行阶段,你可以把这个案子的情况直接和执行局的人说。告知法院的院长。或者申请再审。因为无论如何,该情况虽然未违法,但是法院的送达工作中的确存在过失。
不知道你这个法官到底是什么情况。正常的法官都会听取双方的意见,然后确定事实,依法审判。如果你不服这个法官你可以上诉的。
法院没有通知被告人就直接开庭违法吗
法院没有通知被告人就直接开庭属于违法行为,在诉讼程序中,不通知当事人(被告),不符合法定的诉讼程序,属于程序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庭前,需要提前告知被告人。属于被告人的权利。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开庭前应该依法通知当事人。但是如果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开庭判决就有效。如果法院开庭前,没有通知被告,属于违法行为。法院立案后一般会采取EMS法院特快专递方式向被告邮寄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如果诉状地址和被告的户籍地址均无法送达,一般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通知被告,具体就是在人民法院报等省级或者全国性报纸,找一个夹缝,告知被告相关诉讼事宜,一般会填写原被告当事人信息及受理法院等基本信息。公告的话一般会将传票、应诉通知书等一并公告,一般自登报之日起过了60天,就视为向被告送达了相关文书。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法院按照约定的送达地址送达了,不管被告有没有收到,邮件退回之日就视为已经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为什么刑事案件开庭审判不通知受害当事人?法院就判决了!当事受害人怎么办?
刑事案件开庭不需要通知受害人,以后可以直接判决。
但在开庭前应该告诉受害人,询问相关情况。庭前不告知受害人是违法的。
法院作出判决后,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投诉,要求法院解决受害损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