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什么意思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意思有多方面的:1、孕妇超生或未办理准生手续等2、超生后为按照要求缴交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就是超生罚款);3、计生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比如违规引产等)4、产妇有固定的产假,如单位未给产假,就是违反政策;5、独生子女是有政策奖励的,如单位私自克扣、截留也是违反计生政策的;其实所谓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意思是:个人或单位、组织为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要求去执行或违背政策初衷等就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安徽二孩罚款既往不咎
两会上卫计委都说该罚还要罚就不要异想天开了
社会抚养费还是会继续征收
全面放开二孩之后,社会抚养费是不是继续征收备受关注。对此,王培安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前面有个前提,就是计划生育国策要继续坚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就要继续实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社会抚养费作为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制度仍需继续坚持。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区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2014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改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拟修订《办法》中的部分条款。鉴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后,情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根据变化的情况,还需要进行研究评估。据了解,已经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省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制度做出了一些修改完善
09年以前生的不够间隔现在需要罚款吗
按照新计生法,09年之前不够间隔期违反计划生育的,在2009年1月1日之前没有处理的,既往不咎,如果已经下达处罚通知书或者没有交清社会赡养费的,继续有效。也就是说,你如果之前没有罚过款也没有接到要处罚的通知书,你就不用罚款了。
违反计划生育法怎么处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要给予纪律处分。惩罚费用全国每个地区不一样,基本上是按照各地的经济水平。
计划生育是通过晚婚、晚育、优生和少生,对人口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的过程。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我国开展计划生育以来,对人口控制和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如单独可以生育二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不遵守计划生育的最直接的就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这个对于征收的标准是有规定的,不能乱来在确定了后那么当事人应该及时的缴纳,以免到时候那边直接强制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