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法已经修改了多少次
一共修改了三次~~~

《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这是第三次修正
我国的公司法做了哪些修改?
这次《公司法》的修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鼓励投资,方便公司设立;
1、降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并可以采取分期缴资方式。
2、扩大出资财产形式的范围,提高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
3、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地位。
(二)进一步落实公司的自治理念,健全公司股东和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效率。
1、由公司章程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
2、股东一致约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优先。
3、取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4、放开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
5、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6、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疑义,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三)进一步建立公司制度,健全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1、建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2、完善公司解散、清算制度。
公司法经过了几次修改了?
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到目前为止,已经修改和修订过4次,具体为: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公司法》几次修改?因何故?
一、正常的,因为有不完善之处,所有成文法都需要不断完善与修改的,这是与时俱进。
二、上次的重大修改,是取消了验资。国际上通行作法,是不验资的。原来我国要求验资,目的是为了防范骗人,让没有实力的人不要创业,以免因为赔不起而损害他人。目的是好的,但是增加了创业成本,同时,鼓励不诚信。大量企业都是通过借款的方式应付验资的。
三、未来还需要一次重大修改,就是不再核定经营范围。工商局核定经营范围,增加了权力寻租,也束缚了民间的创造力。国际上的通行作法是不核定经营范围的,凡是法律法规不禁止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