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我2000元工资不给我工资我就杀了他看我的两千元直不是他命直
你有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老板拖欠你的工资2000元,你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农民工讨薪过程中,当街杀死欠薪老板后自杀,你怎么看此事?
贵州遵义,一名正值壮年的33岁农民工,因讨要薪水被老板激怒,当街杀死了欠薪水的55岁老板,随后自杀身亡。发生这种事情确实令人痛心,支付薪水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为什么要说“要钱没有,有本事你来杀我啊”?
这事客观来说,事情的过错主要在老板身上,一是没有按时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二是在索要工资时有跋扈行为,没把农民工当人看。
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行,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支撑,如果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更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这名农民工却选择了极端的行为,最主要是这种行为并不值当,自己刚刚33岁,应该是有妻有子女,不仅钱没要到,还赔上自己的年轻生命,假如可以通过劳动部门或者直接起诉的形式主张权益,钱并非要不回来;而且农民工的工资索要,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自己也不用多承受成本。
这名老板也是,如果认为农民工的工作存在过错,支付工资有纠纷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来解决,非要口出狂言,反丢了卿卿性命。
这名农民工为什么会怒而杀人呢?其实完全是在要钱不成,反被骂的刺激下激情犯罪。假如这个老板不爆粗口,愿意心平气和的协商,也不会出现如此极端的事情。
事情的对错在此不论,但目前许多欠钱的人就是一副典型的老赖嘴脸,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奉行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想法的人,其实就是老赖;首先这笔钱是你欠农民工的,凭什么还如此硬气,难道欠钱不还还有道理?其次,即使自己真的没有能力支付薪水,那么也应该陈述情况,放低姿态来解决问题。
是什么带给欠债者如此傲气的回应,当然是一副老赖嘴脸,可谓死猪不怕开水烫。事情的起因,与老板把欠薪的行为当作光荣有关,你求我还啊,不能认识到自己应该尽的义务有关。
在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农民工一词可以说是对底层工作者的统称,他们做着最脏最累的活,干着没人愿意干的工作,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用辛苦的劳动换来的,是真正的血汗钱,可以说每分钱都有等量的汗水。
这样的辛苦钱被人恶意拖欠,谁也不会好受,更何况有的老板不把农民工当人看,去要钱时还要冷嘲热讽,这类人遭受杀害并不值得同情,但农民工搭上自己的生命并值得。
目前许多部门都在协调配合,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农民工出现工资索要无果的情况,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及时要到钱,并保护好自己和家人,采取冲动行为并不值得。
既然法律打击已经很严格了,那么走正确的维权道路更为重要,有的老板在农民工面前雄狠狠,一到法律面前就熊缩缩。
对此事件,我们应该当引以为戒,老板们一定不能欠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遇到工资问题记得合法维权,一定会有人帮助出头处理。
因一场疫情,全国很多人都困在了家里,各行各业停工停产,不免会有更多的人要面对养家糊口的经济压力!
看题目描述中的案发过程,无论行凶者还是死者,在处理问题的方式上,无疑都显得太过冲动、不够冷静!
是温某某更冷血?还是周某某更无情?
按照正常的讨薪逻辑,一个打工者去找老板要工资,无论语气还是姿态,肯定不会很强硬。毕竟,现实生活中存在“欠钱的才是爷”的社会心理,正常要债的反而不那么理直气壮!
也正是这个社会心理的普遍形成,成了无数老赖各种耍赖皮、扯闲淡的低成本!
在两人交涉的过程中,肯定有双方在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因“讨价还价”带来的沟通冲突,不然不会一上来就这么激烈!
要钱没有,你来杀我啊!——死者不该给自己做一个老板或者爷的自我人设,言语行动上又掺杂了老赖的没脸没皮,里面不管有没有讨薪者的无理取闹,在任何冲突中,过激的言论只会加剧矛盾冲突!
兔子急了还咬人,何况还有一个人为财死的古训呢?
“和为贵”的修行不够,就只能害人害己!
看这案子,这位33岁的温某某,应该有了多次讨薪被拒的经历,因为从相关案情的视频中看,根本没有给死者任何活着的希望。
杀人再自杀,就因为一份薪水,太不值得!而且就在劳动节当天,国家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反应,新官刚上任三把火,新规施行,自然相关部门也得树立几个“出头鸟”的典型!
权益受损,协商不成,只有走法律的途径才能保证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这种毫无意义的血腥斗杀,只能理解成无知和愚蠢,何况还有身后家庭的痛苦呢?
5月16日,遵义街头,一位讨薪者在沟通无果之下,当街砍死了老板,同时还刺伤了劝架之人,随后他也自杀身亡。
这是一起用生命换来的教训,包工头猖狂的态度,以及过激的语言,刺激了讨薪者的神精,也可以说是底线。
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所欠的薪水钱就是要不回来,对拖欠的工钱,老板推三阻四一直不给,还这样刺激一个急需用钱之人,其心可诛。
这位讨薪者的死亡,悲壮且无助,但是他也为人们上了一课,不要试探别人的底线,特别是在需要钱的时候,更加不应该让人无路可走。
包工头嚣张的态度,与他平时的举动出入不大,给他讲道理,难得很。
该还别人的,今生必须还,哪里有抵赖不愿给的态度。
本身你作为老板,欠钱就理亏,却蛮横无理,理直气壮,态度极其恶劣,甚至对讨薪者进行挑衅,故意激怒他。我觉得他就是故意不还,存心赖账,幸好国家出台新规,对老赖零容忍,重拳打击老赖,那么这个讨薪者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却没有通过法律途径,必须承认,确实也是够鲁莽的。
才32岁,为这样的老赖搭上一条命不值得,可能逼急了失去理智了吧,说白了到最后不为钱了,就为这个理,就为这口气。生命是无价的,在正常的情况下,就算你给他一个亿,他也不会搭上自己的命,命都没了还要钱干什么?
不要随便说出“你来杀我啊,你来打我啊”之类的话语,把别人逼急了,啥事都能干得出来。真到了这步,后悔是双方!
农民工本来是弱势群体,为了讨要自己该得的工资,却要多次讨要,甚至受到多次言语和行为的侮辱。指尖想说句:到底谁TM是欠债不还的人,凭什么该给前不给。但是随着讨薪的升级,农民工在欠薪老板的言语刺激下,当街杀死老板,这已经由弱势转变为强势角色,毁的是两个家庭。
1.欠薪问题有望解决。国务院已经出台了政策文件,5月1日起,农民工的工资要按月发放,不得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前的干一年,结算一次工资,每到年末的时候,都要上演一出“猫捉老鼠”,包工头变着方地躲着农民工,想法设法地拖欠工资。现在,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查的非常严格,如果真的还有拖欠的,第一时间建议当地部门,可以获得更好更快的极端。
2.任何时候不要极端。老板拖欠工资固然不对,言语刺激更是不对,但是这都不是杀死他的理由。一条命不至于这个低贱,拖欠工资也不至于两败俱伤。要懂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之前,常常听到看到农民工捅死了包工头,结果呢,自己被判死刑或者无期。除了工资被拖欠,生活还是相当美好的,不要想不开。
3.风气亟待整顿。当前,确实存在,“欠钱的人都是祖宗,借钱的人都是孙子”,用到拖欠工资也是同样道理。作为老板,有再多的困难,也要考虑农民工的情况,想想看辛辛苦苦打工,最后拿不到工资,换谁谁能接受啊。所以,要整顿那些欠薪者,当然也要增强普法教育。
综上所述,这个事件是悲剧,最后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如果有谁能适当退步,这样的事件也不会发生。现在国家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被拖欠,第一时间建议当地执法部门,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不要做出无法挽回的行为。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一农民工讨薪过程中,当街杀死欠薪老板后自杀,你怎么看此事?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件事情让人很心痛,生命是宝贵的无价的。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谴责欠薪老板,当初嚣张的态度,换来如此严重的恶果,欠薪老板也没想到吧!真可谓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如果不是难到一定程度,谁又愿意故意杀人试法律于不顾,以身试法呢?欠钱的这个老板太让人可恨,因为他的自私贪财被迫走上死亡之路的行为,也为天下欠钱的老板敲响了警钟,恶意欠薪的后果无法预料。做人不能太嚣张,否则真的有可能命不长。
对于这位农民工的做法,对他深表同情的同时也感到深深的不值,没有钱可以再挣,要不到钱可以寻求其他帮助。把自己的命搭上,实在是太可惜。相信这位农民工,也是上有父母下有儿女,也许还是家里的顶梁柱。生命已逝,只是可怜了家里的亲人。
农民工是一个弱势群体,这几年农民工跳楼讨薪的案例全国范围内偶有发生,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我在心里就非常痛恨,那些欠钱不还的项目负责人。农民工不畏严寒酷暑,在高危且各方面条件恶劣的情况下挣的是血汗钱,恶意欠农民工的工资的行为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一农民工讨薪过程中,当街杀死欠薪老板后自杀,你怎么看此事?
又是一桩因为农民工讨薪不成变成凶杀案的案件,农民工欠薪问题是个老问题,为什么那些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们这么蛮横,非要逼着农民工三番五次的追讨薪水,这期间总会发生一些不可挽回的意外伤害,这不,题主说到的,农民工当街杀死欠薪老板,然后自己自杀,农民工这样的做法是太偏激了,是不对的,但是,他也为此付出了自己宝贵生命,这样“同归于尽”的讨薪方法,是错误的,行不通的。
欠薪老板,我们常说的老赖,一种专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这样的老赖最要不得的是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有些老赖有钱花天酒地,小三小四一大堆,就是不给辛苦干活农民工的工钱,专门欺负心地善良的农民工,农民工为了生活,出卖自己的劳力,没日没夜的干活,就是想多赚点钱,让家里的老婆孩子生活宽裕点,改善家里的生活环境,但是一年做到头,工资结不到手,这样一年白干了。
这次题主说到的,农民工去找老板要自己应得的报酬,欠薪老板不但不给钱,还耍横,还挑衅农民工说“要钱没有,你来杀我啊”。要老板这命就是因为这句话,讨薪农民工本来心已经心灰意冷了,再经过欠薪老板这么激怒,于是让讨薪农民工失去了理智,仇恨迅速占领了自己的脑海,于是悲剧发生了,农民工当街杀死老板后,自己选择了自杀。
真不值得,能欠多少钱,农民工还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了,并且还背负着杀人的罪名,让自己的家人永远生活在这件事的影响下,让自己的家失去了生活的支柱。
其实,最可恨的是那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们,我们真的要下大力度整治这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还好,如今规定从5月1号开始,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农民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进出工地必须实名制,这些举措都是为了整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并且提醒农民工兄弟,如果发生了欠薪行为,我们要留好证据,然后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由劳动管理部门来处理欠薪的事,自己不要做出过激的行为。
农民工生活难、工作难、讨薪更难!一些老板黑心、昧心,还盛气凌人!面对如此情况,杀人、自杀,谁说一时解气、豪气,可两条生命就此终结,两个破碎的家庭如何生活下去!不杀?忍气吞声?农民工难呀!
事件回顾:
近期,在遵义,一位农民工在街上遇到欠薪的老板,这个老板不但不给这位农民工结清工资,反而还挑衅农民工:要钱没有,你来杀我呀!这句话激怒了这位农民工,当街把这位欠薪的老板杀了,自己又当街自杀!
对于这场悲剧,我认为:
恶意欠薪是这场悲剧的导火索,而老板盛气凌人的挑衅又是悲剧的催化剂!作为老板,欠薪本来就不对,农民工生活不易,辛辛苦苦干活却拿不到钱,他们怎么生活?作为老板应该体恤农民工的难处,及时发放工资,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不应该欠薪,更不应该去激怒农民工,对农民工不尊重,伤害了农民工的自尊和人格,从某一个层面来说,这是老板自作孽,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冲动是魔鬼”!不管怎样,农民工不能够痛下杀手,是的,虽然一时解气,可家人呢?孩子呢?一家老小还需要你养活,孩子上学还需要你供养,他们以后生活有谁来照顾?这不同样把他们逼上了绝路吗?讨薪再难,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是的,讨薪虽然艰难,但终归会成功的!
虽然国家现在非常重视农民工的工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农民工的工资比以前有了保障,但是有的不良老板,恶意欠薪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这说明国家的打击力度不够,所以,应该在打击恶意欠薪上下功夫,出重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保护好农民工的权利!
一场悲剧,让人唏嘘不已!但愿悲剧不再发生!
找老板去退砸金蛋的时候,这位老板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押金,当时押金也不多一共是1000块钱,后来这位员工多次讨要都被拒绝了,再后来这位员工内心非常的愤怒,有一天他看到老板在店门口,于是他就直接把那个老板给当街杀死了。
那么通过这样一个案例我们首先分析“对与错”那么有一点可以肯定的说“杀人是肯定不对的”要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杀人是犯法的事情,但是话又说回来对于老板欠薪也是不对的,因为员工干活老板要按时发放员工的工资,当然如果因为财务问题周转不开的话,需要及时提前向员工说明情况,并做出发放薪资的承诺,那么如果这位老板这样做的话,也不至于被自己的员工所当街杀死,这也就体现了双方需要平等的对话。
当然话又说回来对于员工因为薪资而杀死老板的做法,再他看来非常的解气,但是你有没有考虑到你的老婆孩子,有没有考虑到你年迈的父母,你因为杀人而被判刑以后,那么你的家人整天都会以泪洗面,总而言之在这里奉劝一些老板们,该发给员工的工资一定要记得发放,不要拖欠员工薪资更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员工的感情,然而对于员工我也想说一句,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定要用赋予我们的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虽然说农民工讨薪不成将欠他薪的老板杀死后自杀了自己这种方法不可取,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但对天下当老板的人也是个教训,或者是提了个醒,那就是:你当老板赚的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每次工程完工后千万不要欠农民工的工资,要做个诚实守信的老板,否则,你也可能落个与这位被杀的老板一样的下场。
老板拖欠工资导致被杀害,杀人者应该付什么刑事责任?
涉嫌故意杀人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福建一老板因扣发工资被工人砍杀在家中,夫妻2人1死1伤,法院会咋判?
福建一老板因扣发工资被工人砍杀在家中,夫妻2人1死1伤
福建泉州,40多岁女子苏某和丈夫在家中遭到一名男子的砍杀,苏某身中十几刀,后被送医抢救,苏某的丈夫当场死亡。而这一切的缘由,竟是苏某扣了男子的1万多元工程尾款不给。
原来,苏某和丈夫经营着一家装潢公司,砍人男子是苏某雇来的水电工,负责十几套客户房屋的水电工作。但由于该男子没有做好收尾工作,导致客户们纷纷投诉,所以苏某和丈夫决定暂扣该男子的一万多元的工程款。
苏某告知该男子,只要他把收尾工作做好,这些钱一分不少仍会给他。可是,男子一直没有将收尾工作做完。5月7日,男子来到了苏某家中讨要这1万多元工程款,但不知道双方是怎么沟通的,该男子突然冲到了厨房,拿起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菜刀对着苏某夫妇二人一通砍杀,最终造成了一死一伤的局面。目前,砍人男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一步侦办中。
法院会咋判
我们从男子的行为来看,虽然是临时起意,但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最高可对男子处以死刑。但如果苏某夫妇自身也存在过错的话,可以减轻对男子的刑罚。那苏某夫妇到底有没有过错呢?有网友表示,不结算工钱还没有错?谁让他们拖欠工资的,这是自作自受。
但也有网友表示,既然男子没有做好收尾工作,确实不该结算尾款,苏某只是暂扣尾款,又没说不结算。其实从法律上来讲,苏某夫妇将水电包给男子做,这属于承揽关系。一般情况下,是要在水电完工后,才结算工程款。当然如果双方事先约定,可以先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剩下的部分验收成功后结算,也是有可能的。
现在由于男子没有做好水电工程的收尾工作,导致客户纷纷投诉,很显然这个工作成果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既然如此,苏某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作为违约金。但是苏某并没有那么做,她只要求男子做好收尾工作。所以,我们认为苏某这边不存在过错。
因此,就本案而言,除非男子有自首、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罪行等,在《量刑指导意见》中能够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行为,否则很难得到从轻发落。最后,无论是打工人,还是生意人其实都不容易。我们能理解“一文钱逼死英雄汉”的痛苦,但是不管怎样,谁都无权擅自剥夺他人的生命。现在为了这1万多元,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真的不值得!朋友们,你们对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