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险2022年新规定
2022年失业保险新政策有: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当事人缴费不超过五年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最多十二个月。缴费不超过十年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最多为十八个月。失业保险的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怎么领取2022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劳动者失业,并不意味他有权利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这一规定要求申领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是就业转失业人员,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依照规定的费率、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由此可以看出上述离职都属于非因本人意愿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而自愿离职而失业的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首先,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必须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其次,因为失业保险的目的并不只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还有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所以失业人员必须有求职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应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职业介绍和培训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2022年杭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5、杭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按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杭州市社保中心。
失业金
失业金即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22上海失业补助金最新政策
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参保缴费时间分两个档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50%执行。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对2022年1月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参保失业人员累计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最长期限、申领程序、停发情形等予以明确,并对2021年符合条件尚未领取且仍处失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出的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还做了规定。
领取条件:
1、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辞职;
3、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申领资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领取流程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再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5、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