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办教师最新解决方案
2011年中共中央下发指导意见:妥善解决民办教师遗留问题,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社会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对根据国办发199732号文件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给予一次补贴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对离岗、退养的老病残民办教师,要采取切实措施,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
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对待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解决的方式有五种,相比较而言,第五种最佳。
一、没有任何解决方式:全国各地仍有近半数省市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没有任何解决方式。
二、按实际教龄发放教龄补助:全国各地有近半数省市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按每个教龄发放8―30元不等的教龄补助。
被辞退后的原民办教师的晚年生活怎么办?
有两个办法。
一是国家给这些人补缴社保,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领退休金了。
二是国家给这些人提高教龄补助到300元,让他们的晚年生活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民办教师按教龄计算补交社保基金,同时结合现有年龄比较符合现有民办教师的实际情况。国家应该出台一个统一的框架政策以显示国家没有忘记那些付出青春、象蜡烛一样付出,为培育社会主义新人而付出智慧的老师们。
国家给补交社保,到退休年龄给办理退休。
我是原民办教师,曾多次呼吁要求提高养老补贴。每天起床首先打开手机寻找关于原民办教师的好消息。可每天都在失望中度过
。说实话我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因为我知道已过70的我已经三来日不多了。只于余生怎么过,听天由命吧。
对于原民师的晚年生活这一问题丶我认为国家应台相关的政策丶统一标准丶提高教龄补贴丶对于纳入社保已非常不易丶这部分人任教年数不同有的超过缴费年限丶有的不够丶再让那些年限不够的自己补缴有一定的难度丶(他们大都步入高龄丶收入非常低丶再拿钱缴社保丶有相当大的困难)最好的方法就是提高补贴标准丶才能使他们老有所养丶病有所医丶安度晚年。他们大都进入古稀之年丶时间所剩无几丶政府不要再拖啦丶他们确实是等不起啦。
被辞退后的原民办教师的晩年生活确属当今社会急需解决的一大民生问题,这一群体因在国家最困难时期为农村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十几、几十年,把人生最精采的年华奉献予教书育人,为我国如今的繁荣富强,奠定了坚实的人才资源基础,他们却痛失在风华正茂之年炼就人生的第一桶黄金的机会,晚年生存处境窘迫必然!
如今这一群体皆步入老龄,事农早已力不从心,且逐年减员,慢慢移出人们的视线。他们的晚年生活,只能靠少得寒碜的教龄补助、后生们的接济度日,别无选择!
国家、地方政府虽未遗忘这一群体,但教补金额巳无法适从高消费的市场经济。就以陕西为例,教补由起初的5元,经数次几毛几分的涨幅,涨至10.44元,今年又涨了0.56元,年教龄总额巳“高”达11元,反正每次的涨幅与元无缘,让人觉得敷衍,像这样的涨幅,要与市场消费相匹配,不知猴年马月,他们是实实在在的等不起了!长此以往,当年被辞的民办教师晚年不当丐帮帮主才怪哩!
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这一版块政策,提高当年撑起农村教育阵地一片蓝天的被辞民师以适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待遇,让他们在晚年活出人应有的尊严!
01: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大多都老了,大多都失去了劳动能力,他们的养老问题怎么办?
根据国家的指示,各地区都出台了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养老补助政策,这笔钱很少,却成了原民代教师主要的生活来源。多者两三百元,少则几十元,十多年没有改变,就生活来说,肯定不够。最近几年,物价涨得很快,几十块上百块,就决定着原民办教师这个群体生活的贫困。
02:目前,原民、代教师这类群体的状况很不乐观。
这类群体,是上世纪乡村基础教育的遗留问题,他们属于不在计划的民办教师,也就是计划外民办教师。他们属于计划外,就不符合国家民办教师的转正政策,于是他们就被搁浅,被辞退了。
在没有被辞退之前,几十年的时间里,这一群计划外民办教师和计划内民办教师,公办教师一样,坚守的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为上世纪乡村的九年义务教育做出了贡献。由于那个时代,所有教师的待遇很低,老师没有什么积蓄,现在到了他们的晚年,原民办教师没有退休养老金,所以,他们的生活很艰难,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年轻的时候由于超负荷工作,有许多人身体状况很不好。到了老年,吃饭问题,吃药问题,困扰着他们,他们很难办。
03: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是期待研究的问题。
在原民办教师这个群体中,五六十岁六七十岁的人,还有劳动能力,他们还能勉强种地,还有的能务工挣钱,身体好的,稍微年轻一点的原民办教师,基本上还能自食其力。可是那些身体不好的,常年吃药的,或者卧床不起的老民代教师,他们就比较麻烦。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从几个途径解决。一是增加他们的养老津补贴,二是把他们工作时的教龄作为视同工龄,纳入社保,享受退休养老金。三是把这类群体纳入低保,使他们享受低保政策,四是动员社会力量,让整个社会关爱他们,比如社会捐助。
总之,这个群体的人数会越来越少,但是随着他们年龄的增大,他们的生存状况越来越不乐观,这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
他她们同属于教育工作者,同为教育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为什么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呢?十五年以上的,就应该享受教师退休,医疗保险待遇,这就是社会主义新时代公平公正公开廉洁的社会主义国家!
被辞退的民办教师的晚年生活怎么办,无非两种情况:
一得到国家的重视,制定相关的政策,给这些原民办教师的教龄提高补助,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有个基本的保障。
二自食其力,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营生,或者靠子女贴补他们的生活所需,勉强度日吧!
这些人把青春献给了国家的教育事业,如今老了,没有了劳动能力,国家不该忘记了他们,让他们的晚年受到国家的照顾是应该的,也是理所当然的。
只能该吃吃该喝喝,又没有给解决的,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才是唯一的出路,最终带着遗憾去见马克思
原民办教师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
原民办教师的未来只有两种可能
如果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教委的文件精神,为民办教师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使他们无后顾之忧。这样的话,民师们的晚年生活不会太艰难。他们就可以有尊严的去生活。
如果象现在这样,10元,20元的教龄补贴,不再上涨,一旦自己干不动活了,只能终老而死,自生自灭了。
唉,可怜的群体!!
原民代教师未来怎样的发布者,一定希望原民代教师,能过一个有尊严安稳的晚年生活。这是尊师重教不忘初心的人,对原民代教师晚年美好生活的期盼和祝愿!相信祖国在不断繁荣富强的今天,一定能补上原民代教师曾经为教育事业作出特殊贡献的这一课。提高教龄补助或视教龄为交社保医保的年限,过个安稳体面的人生晚年。
现在我们这个地方原民办教师的补助是每一个月26块钱乘以你参加工作的年限,就是你一个月的民办教师补助。这个钱数要是养老,我认为还是远远不够的。国家现在富裕了,强大了,有钱了,可以给这部分民办教师再长一长这个养老金。让这部分人从事教育几年十几年,或者二十几年的心里也有一个平衡。
原民办教师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弱势群体,特别是被取消一切资格在2000年被\”一刀切”而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社会对他们太不公平了!他们最终的结局有两种可能:其一,如果对他们的养老补助金仍然停留在8至26元的话,他们将病无所医,老无所养,最终遗憾地走完余生;其二,如果大幅度地提高他们的养老补助金,或者把他们的养老问题纳入社保,将教龄视为交费年限,不足部分自己交纳,这再好不过了,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养老问题,这样,他们的青春也算没有白付出,党和政府也算确实没有忘记他们,他们也将感恩待德,走完幸福的人生之路!!!!!
原民办教师可以说撑起了当时一段时期教育的半边天,在那段时期,教师缺口大,于是出现了民办代课教师这个群体,他们可能文凭不高,但是他们也都爱岗敬业,爱生如子,不说桃李满天下,但也为党的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随着教育的发展,师范院校的兴起,大量专业的师范生毕业,无疑对民办代课教师这个职业造成了冲击。为了教育更好的发展,各地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对民办代课教师进行了不同的安置。有些给予相应的工龄补偿后辞退,有些通过一定考试转岗,也就是由民办代课教师转成工勤岗,由财政发工资,也有些地方现在还有民办代课教师在岗。不管怎么样,随着国家实力的增长,相信未来会对民办代课教师给予更好的福利及补偿的。
原民办教师的未来是什么样子?原民办教师未来是什么样子,这个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老民办教师到目为止,原民办教师的养老待遇,还停留在以前的基础上。有的地方8元,有的地方10元,20元,26元。广东700至1000.都象广东也行啊!象10、20元这样的数量,怎能满足现在的发展消费水平。跟公办教师比相差太远。跟付出的不成正比。让这些付出半生精力的民办教师太心寒。这些原民办教师。被一刀切辞退又恢复了农民身份。可却比农民多付出了那么多。
原民办教师的未来,第一是得不到重视维持原来的标准不变。
第二能够得到国家的重视。适当提高他们的教龄补贴待遇。
很多关心原民办教师的人,在网上呼吁很久了,希望能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重视,提高原民办教师教龄补贴,让这些人得到安慰,付出得到回报。
原民办教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做出具备大贡献。他们教书育人,兢兢业业。在国家最贫困最需要人才的时候。添补农村教育的空白。让山里的孩子,走出大山,实现他们的梦想。为国家的发展建设奠定基石。国家今天的好日子有他们的功劳。国家不能忘记他们。适当提高原民办教师的教龄补贴。是顺民意。
大家以为呢?
世界上有两个先生不能慢待,一是教师,二是医生。他们一个育人,一个救命。历史造就了一代民办代课教师,他们个个像流泪的红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这群极易满足的知识分子,谈钱难以启齿,以至于政府给8块就是8块,给10块就是十块。
但是作为旁观者想过没有,在国家建设人才青黄不接的时候,农村教育的半壁江山是他们扛起的,没有他们的辛勤付出,哪有现在的岁月静好?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应只成为口号,让全国所有的老民师安度余生,切实提高他们的待遇,不再对他们说三道四,求全责备,才是我们广大正义网民应该做的。
请教师回答。
民师教育之本,没有民师当年的奉献,就没有社会今天的灿烂,对老民师待遇问题,国家虽有政策,但执行力度不得人心,希望中央政府能加大督察力度,依法解决老民师待遇问题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让他们含笑归终。
原民办代课教师补缴社保政策
关于尽快出台《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的建议
一、案由
由于针对代课教师一直缺乏统一、明确及规范的管理政策,导致大量的代课教师非主动离岗。但由于经济补偿标准过低、社会养老保险缴纳不足,从而导致很多代课教师离开教师岗位过后,生活艰辛,老无所养。再加上许多地方政府在辞退代课教师的操作程序上不够完善,加上少数地方政府刻意忽略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导致了少数离岗代课教师对地方政府产生了不公正感及不信任感,以致多年来屡有离岗代课教师越级向上访、控告。
尽管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努力满足他们的需求,但由于在国家层面上还未出台针对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和养老保险缴纳的可行性政策,因此,虽有部分省、市、自治区积极地在探索解决他们的问题,并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在更广泛的区域中,离岗代课教师的生存和养老问题依然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代课教师在我们教育最艰难的时期,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如果没有这些不计付出的代课教师,可以说中国教育就不会有如今的大好形势,而社会经济也不会如此高速发展、繁荣稳定。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不能因为他们离开了教师岗位,就忽略不管,必须要充分尊重他们为中国教育付出的努力、为中国教育做出的牺牲,适度补偿因为过去政策不完善导致的对他们的历史亏欠,从而能够保障他们在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使他们能在晚年享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以至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二、建议
为了更加有效的解决离岗代课教师的问题,我们建议国家尽管出台《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办法中:
(1)要明确对离岗代课教师进行必要的经济补偿,并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其补缴社会养老保险。
(2)要明确对离岗代课教师进行经济补偿的标准。如,对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总额为教龄乘以单位经济补偿标准。其中,单位经济补偿标准为该市(州)2009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离岗代课教师的教龄为每担任一个自然年的代课任务为1年教龄,不足六个月的按0.5年计算,超过六个月少于一年的按1年计算。
(3)要明确对离岗代课教师补缴社会养老保险的责任、缴费基数与标准、及领取条件,如:
Ⅰ、在代课期间,用人学校未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者,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和社保部门为其进行补缴。教育部门提供补缴名单,社保部门制定标准,财政部门提供专项经费。费用总额经上报,由中央及省一级人民政府核准后按一定比例进行转移支付。
Ⅱ、对于教龄不足15年的,按实际教龄补偿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累计不足15年的部分可由其本人选择逐月缴纳或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教龄在15年及以上的,按15年教龄补缴。
Ⅲ、补缴基数为该市(州)2009年度的社会月平均工资。补缴比例为补缴基数的20%。其中财政转移支付12%,个人负担8%。为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对参保的离岗代课教师补缴所需费用,由财政按人均1000元/教龄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省级财政按6:4的比例分摊。
Ⅳ、对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开始支领。对于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基本养老金从财政及个人同时补缴完毕之日起的下月开始支领,并一次性补领从法定退休日起至补交完毕当月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和支领方式参照本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管理办法,并参加今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
按月支领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的,分别按死亡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和10个月的标准给予丧葬补助费和遗属抚恤金,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不再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总之,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到与时俱进,就要按照党和国家提出的关注民生、老有所养的要求,把离岗代课教师的经济补偿问题和社会养老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并加以认真对待。为了在全国范围内解决离岗代课教师问题,以及为地方政府解决提供指导原则及参考,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中小学离岗代课教师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补缴管理办法》。只有如此,才能更加有效的解决各种离岗代课教师的问题,避免因此而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从而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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