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怎样征收
一、企业所得税有几种征收方式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征收包括查帐征收、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其中核定征收包括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两种方法。目前我市国税征管的核定征收企业原则采用定率征收方法(以下简称定率征收)。
二、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须符合什么条件?
除规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外的企业类别外,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
基本税率主要适用于一般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a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b非居民企业(境内有机构):境内机构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c非居民企业: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限时实行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包括20%、15%和10%。
(1)适用20%税率
a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2.5%),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5%),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减按15%征收
a高新技术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b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c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d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e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f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减按10%征收
a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b非居民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且取得的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有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
其中,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查账征收方式;另一种是核定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方式是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方式;而核定征收方式只是在无法实行查账征收方式时的一种辅助征收方式。因此,要变更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只能是从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核定征收企业,待其符合了查账征收条件后,变更为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而不能从已经确认为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倒退(变更)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指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那么,哪些企业可以适用以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呢。《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三条指出: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总之,要从核定征收企业变更为查账征收的企业,必须具备完整的会计核算、建立规范的会计账簿,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才能允许其变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