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财物不足500元,会被拘留吗
一般是要承担行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不足两千元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可以并处罚款。当然能够在派出所的调节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不处罚,也不会留下违法记录。但是对方拒绝赔偿,而且还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的,就是要做出行政处罚了。故意损毁财物,金额较小的,最低也是5日以上拘留,没有单处罚款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损坏他人财物拘留标准是什么
损坏他人财物拘留标准:一般情形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损坏他人财物达四百元可以拘留吗?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达四百元的,可以予以拘留。具体处罚还应当根据实际违法行为的情节以及是否赔偿,受害方是否谅解等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