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同工同酬需要什么条件呢,医院同工同酬需要什么条件

医院的人事代理是不是很不好啊,是和劳动局签合同,奖金拿50%。和医院签合同的话是同工同酬吗?

这个肯定不好得,在医院最好得是纳入事业编制的那部分人,其次是院聘的合同制职工,以上人员的档案由院方负责。人事代理,就是把你的档案交到人才中心,这个待遇要看你们合同上的约定,可能也不会比院聘合同工差(肯定比纳入事业编制的医生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医院领导还有下面的职工情感上都会认为不管是事业编的也好,还是院聘的合同工也好,都算是医院的人,而你这种人事代理的,算是外面来的。不管现在公立医院也在搞改革,改革之后发展走向据说是要实现同工同酬,取消这种编制内的,编制外的这种区别,实际结果如何,我们一起期待吧。

医院同工同酬需要什么条件呢,医院同工同酬需要什么条件

另:以上所说的都是在同样岗位上得前提下,不同岗位之间没有多大的可比性。

已经在三甲医院作为劳务派遣工作两年,值不值得辞职去上全日制研究生?

值,相信你应该重视学历了。劳务工待遇真的一般,有了学历还是去干正式工。

一、何为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

1.劳务派遣的定义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讲,小A是医院的劳务派遣人员。

小A在医院上班,但是小A其实是和招聘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从法律层面来讲,小A与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动关系双方,与医院并无直接法律层面的劳动关系。

2.人事代理的定义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

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简而言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人事档案存在人才服务中心。

也就是我们平时最常提及的合同制员工。

二、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

1.工资待遇方面:很难保证同工同酬人事代理是由用人单位直接给劳动者发放工资。而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用人单位先发放到劳务派遣公司继而由公司发放给员工,在其中,劳务派遣公司会抽取一定比例的劳务费。

调查了作者所在城市(西北地区)几家三甲医院,两种不同身份的员工的工资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差距。主要差距在于基础工资,同样工作时间的两种不同身份的员工,基础工资差距在1000-1500元左右。

当然,也有许多南方一带的网友反馈,现在很多医院都已经实现同工同酬,值得一夸。

医生、护士是否应该同酬?

这问题也有脸拿出来提,同筹可以,先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否同工,科里普外护士,号称非常忙,但是下了班就啥事也没有了,而我除了要随时回医院处理病号,早上7点半早查房,下午5点半晚查房,手术日做到晚上7、8点,还要做各种开会的ppt,做课题,写文章。想问一下何来同工?第二准入问题科里大夫清一色博士且名校出身+海外经历,科里护士最好也就是三流本科了,还有一部分专科,甚至还有中专,不知你的同工同酬从何谈起

如果护士跟医生同酬,我想,以后不会再有人当医生了,作为医生很多人也会转行当护士。为什么?自己想。

医生一个医嘱,护士跑断腿。医生和护士,跟建筑师和建筑工人的关系很像。医生看病人,确定整个诊疗计划,护士负责具体执行,把计划转化为具体行动。建筑师也是画一个图而已,下面的建筑工却要为此忙碌几年,付出多少艰辛才把图纸转化为高楼大厦。看起来搬砖工人每天挥汗如雨,比建筑师辛苦多了是不是?那么,如果建筑工也可以要求跟建筑师同酬,如果这样,我想以后不可能有人傻到去当建筑师了的。大家一起努力搬砖吧!

主观意愿上来说,我觉得护士工作是很辛苦的,而且他们非常重要,只有医生的医院是玩不转的。有时候,会护士对病人的康复甚至比医生还重要。护士值得比现有的待遇更好的对待。

但是,从客观上来说,不可能同酬的,永远都不可能。

1.医生的前期投入远比护士高,至少本科五年起步,规培三年,更别说还有要读硕士、读博士的,开始赚钱起码都28岁了。而护士中专出来就开始工作的为数不少,20岁就开始赚钱的并不少见。前期投资至少八年的差别,不仅是金钱,还有时间和工龄,最后同工同酬,谁还当医生?

2.各自扮演的角色不同,医生更多是决策,护士是执行,护士的确辛苦,可工作的不可取代性远没有医生高。好比建筑工人虽然辛苦,但不可能赚得比设计师多。

3.承担的风险不同,恶劣的医疗环境使得护士的工作也充满风险,但和医生决策不当的风险同样非常高,而且应该只有个别医生会在护士遇险的时候会置身事外。

医生和护士同是可怜人,待遇都不咋地,希望都能有所提高。

我在临床这么多年见过很多医疗事故,我觉得医生跟护士应该待遇同酬,为什么呢?就因为1.护士在临床上的压力不比医生小,甚至比医生还大。比如说护士做错治疗或者接错针水,责任一个人背,医生诊断错误,治疗错误,责任确是全科室背,就凭这点护士压力就比医生大。2.护士工作量比医生还要大3.观察病情,病情变化这块护士比医生还周到。很多工作很久的医生说真的不一定比护士强,很多医生不明白的问题还是护士给提醒的,开药开检查也是护士提醒才开。临床上很多大部分治疗收费都是护士赚的。医生赚的钱比护士少。就像有个科室主任说:他说我们科的奖金都是靠护士做治疗,我们医生有个鸟用。所以我觉得应该同酬。

这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可不可能的问题。

我看了一些回答,有人说医生承担的责任比护士更重,理所当然医生的收入应当高于护士;也有人说护士工作强度不必医生小,甚至更大,不应该收入比医生低……这些说法单独来看都有道理,但是都没有说到点子上。

从根本上来说,医生、护士薪酬高低,和工作技术含量大小、承担的责任大小、繁重与否统统无关,真正起作用的,是各自的不可替代性,或者说市场竞争力。

从职业准入门槛来说,毫无疑问,医生的准入门槛要高于护士。我所在城市的三甲医院招聘医生,最低要求是硕士,踏上工作岗位前,这些医生最少要经历8年的学习,很多博士毕业的医生,甚至要学习11年。相对而言,护士的入职门槛要低许多,一般要求大专或者本科即可。

低门槛就会造就强竞争,所以就业市场上可提供的护士数量永远要多于医生,医生的市场竞争力要强于护士,所以正常而言,护士的薪资永远要低于医生。

假如有极端情况出现,某个医院护士急缺,而医生大量富余,那么在这个医院,就很有可能出现护士收入高于医生的情况。但是正常而言,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出现。

同工同酬历来是个热点话题,但是这就是个伪命题。因为根本没有绝对的“同工”,所以“同酬”更无从谈起。同热烈讨论“同工同酬”想比,更重要的是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一旦具备别人所不具备的能力,想要高收入,易如反掌。

医生,护士是医院的主题。只是分工不同。

对一个患者而言,医生是决策者,护士是执行者,缺一不可。

医生,护士同一职务,同一职称,同一级别,他们的基本工资是一样的。如果包括护士津贴,护士工资略高。

但是,医院为了利益最大化,多诊治患者,为医院创收。医院会使出各种激励手段,为创收医生提供“奖金”,他们的奖金是很高的,从这点上讲护士是无法比拟的。

不可能,因为根本就不同工,技术含量不同,学历学识水平不同,担的责任也不同,有经验的医生专家在医疗序列就是金字塔顶的的人物,在国外都是高收入阶层,怎么可能与护士相同待遇??再一个,医学管理学里面有一个专业词叫“医护比”,简单的解释就是在一个区域或者医疗机构中医生和护士的构成比例,说白了就是一个医生配备几名护士,护士的比例越大,说明当地区域或者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相对高,反之就低!没有护医比这个词!

医生、护士的种类还是很多的,包括公立医院、私立医院、诊所等,如果太多讨论的话,不方便展开,所以这里以公立医院在编的医生护士,来说说我的看法。

医生护士可能同酬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医生跟护士实际上是统筹的。作为带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医生跟护士都走技术职称路线。目前国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待遇水平是全国统一的,也就是说,如果医生跟护士都是中级职称九级,那么他们拿到的岗位工资跟薪级工资是一样的。

但实际上医生跟护士每个月到手工资是不一样的,因为除了统筹这一块工资,还有很多可调配的工资,包括奖金等。公立医院虽然是事业单位,但大多属于差额类型的事业单位,对于营收有一定的要求,也能对收入进行一定程度的再分配。从岗位稀缺性及能力要求上来说,很明显医生是大于护士的,我们可能听说有人因为某位医生而跑来这家医院看病,但是基本不会听说因为某个护士来专门跑来这家医院看病的。

如果你是医院院长,你会怎么分配收入呢?

当然应该,不但医生和护士同酬,而且全国所有工种所有人员都同酬,这是我们共产主义的终极目标。

当然,现在还没有到这个阶段。现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脑力劳动按智分配,体力劳动按劳分配。

所以基本上同单位里能力(有时候体现在学历)越高收入越高,劳动越多挣得越多。

再者,绝对的公平有时候其实没那么公平,我们只能做到相对公平。

我认为现实中没有绝对的平均,因为人与人的自身条件,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不尽相同,劳动强度大小不尽相同,劳动成本不尽相同。所以,在劳动报酬方面也各有所异。

医生和护士两个不同的职业虽然都很辛苦,但是在责任担当上,医生的职责相对的要比护士的责任大一些,护士主要是执行医生下的医嘱对患者实施治疗。一旦出现过错,两个人谁也逃脱不了。但是,过错大的一方还是医生,这仅仅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劳动力市场价位的要求,劳动成本不一样,你的劳动报酬也会不一样。什么是劳动成本?就是每个人的基本条件,如学历,职称,职位等等。作为医生的劳动成本当然要比护士大的多。

首先,读书的年限不一样。医生最低的学历是五年制的本科,而且,目前有些本科已经远远跟不上形势了,大多数三甲医院都是录用硕士和博士毕业生,一个硕士光学医就学了8年,而博士要学医11年,这些年的学习是要付出个人的成本的。而护士一般最高学历是本科5年,所以在劳动成本上有了很大的差距,那么在劳动报酬上,不可能医生与护士同酬。我记得,曾经有个劳动人事部门的专家说过一句这样的话,他说:”如果你们把医院医生的工资调到与扫街的工人一样的话,我敢说,医生全部都会辞职,没人干了,那么全国这么多的病人怎么办?等着死吗?谁来治疗?有些人说话不动脑子,拿起来就说?医生自己花钱读了书20多年,这个成本你算过没有?为什么医技高?读书多,知识丰富,临床经验丰富,所以医生的医技高,这么大的成本给你白用”?所以医生的工资不可能于护士同酬。原因是医生的责任比较大,劳动成本高,按照国家劳动力市场价位定工资,高一点也是合情合理的,无可厚非!

医院有编制和同工同酬合同制差别在哪?

医院有编制和同工同酬合同制差别在待遇上。

1、同工同酬的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

2、事业编制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

3、同工同酬的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

4、事业编制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

5、编制就是在编员工,指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岗级也相应合同工较高。

医院分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二者待遇有哪些不同?

绝大多数医院都是同工同酬,有差别也不大,因为单位不敢轻易得罪你,不过退休了,国家就不管那么多了,计算工资差别就不得了了。我们这里的区别不是很大,就护士而言,具体如下:

1、收入基本一样。以妇幼保健院为例,他们医院管理模式为行政和临床两大类,行政就是保卫科、医疗纠纷科等等。临床就是儿科、妇科等等。医院收入按照人员进入单位年限划分档次,一般5年为界。就是说5年以下的人员,不管有无正式编制,是一个档次。同理,5年以上的一个档次。根据这两个档次,再按照人员具体职称等情况进行岗位设置。因此,年收入相差不大(到手现金),也就是公积金、社保等五险一金有差别,因为按照编内或企业来缴纳的。一般说,5年以下10万,5年以上15万。

2、职称职务晋升基本一样。不管聘用或在编,在职务职称方面基本一样,有当然院长书记副院长等领导职务要正式编制人员担任,聘用的人员最多干到中层正职。但技术职称按照年限晋升问题不大,所以,医院里面只有人事工作的才知道谁是聘用谁是在编,一般人分不清的。

3、聘用人员考编渠道拓宽。我们这里从2015年实行了县级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制度,就是说把编制数量放大了,之前编制是编办审批的,现在是卫健部门根据医院门诊人次,床位数等综合测算的,用人单位自主权加大了。这样,聘用人员考取编制的机会大大提高,比如原来每年招10个,目前招30个。所以,很多聘用人员都考取了编制。报备员额编制人员待遇什么的和其他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一样,也可以正常调动的。我们这里好几个护士都调到医保局事业单位了。

总结:医院在编人员就是以前所说的终身制铁饭碗,只要员工不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医院不可以随便解雇。而聘用人员为合同制,一般来说会定期签合同。可以根据工作需求、个人表现等,存在合同到期而不续签的情况。在岗待遇按国家要求是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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