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与标准
陕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有新规定了,具体情况,请随我一起看看关于陕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日前提交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对独生子女费、二胎生育、女职工产假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
条例中的第一个与现行条例不同的地方是把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最低标准由每个月10元提高到了30元,领取的年限也从截至到子女16岁延长到了子女18岁,这项条款是针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的;第二个亮点是对于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可以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4千元的奖励。不过据陕西省卫计委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领取了奖励之后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这项奖励是要退回的。另外这个条例对于产假也有了一个新规定,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妇女可以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另增加产假30天,晚育期28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在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时候也可以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同时可以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条例中规定政府给予放弃生二胎的家庭最低4千元的奖励,有人认为对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而放弃生育进行奖励是带薪扎堆生育导致出现婴儿潮,从而对人口增加幅度带来冲击。有数据显示,陕西目前双独单独的家庭占到了家庭总数的三成左右,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可能会导致出生人口的上涨。但是也有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并非是所有人都有生育二胎的意愿,陕西当地的一家门户网站去年就做了一个网络调查,在参与者之中,愿意生二胎的有784人,不愿意生二胎的有1643人,所以对于那些处于观望和徘徊中的夫妇这项政策可能会促使他们下定不生二胎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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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保健费最低标准拟由10元提至30元
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为了加大奖励,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标准提高至不得低于30元(现为每月不低于10元),延长领取年限至子女18岁(现为16岁)。
对于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不过,据悉,如果领取了奖励后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该奖励要退回。
符合5种情况再婚夫妻可再生育
对于再婚夫妻,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方再婚前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没有子女的;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一方是独生子女,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是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独生子女费补助标准
独生子女费补助标准: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2022年萧县独生子女费下来没
2022年萧县独生子女费下来了。萧县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标准是每月30元,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青岛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2年
青岛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青岛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奖励费一般都是直接将这笔费用打到工资卡上;无用人单位的,可以凭劳动手册到户籍地所在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再到居委会或街道(镇)人口计生办公室领取。
一、独生子女费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二、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6、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补贴领到孩子几岁?
一般发到14周岁。各个地方的补贴标准不太一样。30块钱算是比较多的吧,听说有的地方每个月只有5块钱的说。具体规定是: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作用。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