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产证考驾照还要办暂住证申领办法
办理暂住证以北京为例

携带要求
《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检查措施
为了保护外地来京人员和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1、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2、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3、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在京从事务工经商及服务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居住证过期五年能补办?
五年前的居住证(暂住证)现在已经失效,应当重新办理。另外,居住证不是能不能补办的问题,而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办理。
法律依据:《暂住证申领办法》为1995年6月2日公安部令第25号
1、第三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第五条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办理居住证后,以前的暂住证是不是就作废
你在甲地办理居住证后,原来在甲地的暂住证,当然就自动作废了。如果你在乙地还有暂住证,那乙地的暂住证就不会作废。
暂住证是不是非办不可?不办有哪些后果?
这是北京等城市的暂住证管理办法,仅供参考
什么是暂住证
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由谁办理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需要随身携带吗
《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对暂住证如何管理
为了保护外地来京人员和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在京从事务工经商及服务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违反规定如何处罚
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
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北京暂住证功能将变革持证流动人口可享受市民待遇
北京市的“暂住证”功能将发生变革,由现在单一的“管人”和“卡人”,变成一个为外来人口提供各项服务的凭证。持证的流动人口可凭证享受到子女教育、医疗、购车、计划生育等一系列市民待遇的服务。
暂住证制度的思考
公民只要离开自己的家乡,就会被当地居民称作“外地人”;而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应该是全民参与的过程。全民参与经济建设,必然带来人口迁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种问题,这是社会的客观规律。政府不应该用行政的手段干预社会的客观规律,出台限制国民正常流动的措施。
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没有赋予国务院各部委(如公安部、财政部等)和省级政府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利,所以原来由其发布的行政规章不应该继续执行。尽管省级政府可以设立为期一年的临时许可,但是一年后他们必须报请同级人大批准、形成法规后公布。然而到现在为止,全国没有一个省级政府通过有关暂住证的行政法规。
樊鸿烈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坚持认为:针对外地人群办理,并且不办暂住证就不允许在本地居住,这样的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许可行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自己的国度里还需要办理“暂住证”,这不符合最基本的法律精神。
【各地暂住证便利政策】
广州可享受九大便利服务:
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2申请法律援助
3申报科技成果
4享受计划生育、婚前保健、孕期保健服务
5参加社会保险
6使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7子女义务教育
8子女享受免疫
9儿童保健服务
各地暂住证的最新收费标准和依据
广州——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州市IC卡暂住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粤价〔2006〕238号)
广州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市物价局《关于降低IC卡暂住证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价〔2006〕124号)悉。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暂住证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633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IC卡暂住证(含集成电路卡)收费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由每张20元降低为每张10元。请广州市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IC卡暂住证的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二、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委托银行代收、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发布部门:广东省其他机构发布日期:2006年09月29日实施日期:2006年10月01日(地方法规)
暂住证今年起实行自愿办理
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昨天表示流动人口将比照本市户籍人口实行趋同化管理———
本报讯昨天,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今年开始公安机关对北京市流动人口将比照本市户籍人口实行趋同化管理,暂住证的办理实行自愿原则。
据了解,由于去年奥运期间北京警方对外地流动人口管理严格,很多外地流动人口主动登记暂住证,暂住证的登记人口数字从500万上升到850万。马振川介绍,今年开始,本市警方对外地流动人口将实行趋同化的管理原则,对外地人没有额外的限制,且暂住证也实行自愿办理。
马振川说,暂住证对于流动人口来说,只起到统计数字和基础资料备案的作用,公安机关正在逐步淡化它的作用。从公安的角度讲,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是一样的管理方式,不存在特殊化。
对于户籍城乡一体化统一管理的问题,马振川称,警方对于此举没有技术上的障碍,只要市政府统一部署,农变非只不过改个名字的问题。
马振川说,在北京早已废除了农村人口的流动限制,城乡一体化在警方的户籍登记上很简单,警方对公民的日常管理也不存在城乡差别。但城乡一体化改革牵扯到医疗、教育、社保等问题,因此需要市政府统一部署。“目前警方已经做好准备,只要是市里政令一出,警方可以迅速执行。”
北京市停收暂住证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年起暂住证费、小学和初中借读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停止收取。这是北京市发改委网站2月2日公布的。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或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前,北京已在历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过程中取消和停收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次涉及北京市的包括市药监局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市卫生局的执业医师注册费、市人事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费、市公安局的暂住证费、市教委的小学和初中借读费等。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各类考试费中含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的证书工本费一律取消,不得另行收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37项目名称暂住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2003年6月24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暂住证申领办法》(公安部令第25号)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现在无论是广上北深的人,还是在其他地区务工的人,只要身在外地,一般情况下都会用到暂住证,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1
一、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2、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
3、对照居住证申领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二、流程手续:
1、选择居住证预约办理;
2、填写申领人基本信息;
3、选择申领条件和申请情形;
4、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5、选择预约办理日期;
6、等待派出所初审;
7、初审通过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办理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2
一、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办暂住证的手续
1、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4、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三、办暂住证的具体方法
办理暂住证的具体方法如下: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2、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3、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4、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3
一、暂住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1、暂住证办理条件
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我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必须申领《暂住证》、不需要申领的人员范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以及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人可以不领取《暂住证》。
2、暂住证申领材料
流动人口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和居住证明,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户籍室或城市区警务室办理《暂住证》。居住证明包括:居住户户口本、用工单位(学校)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社区居(村)委会证明、房产证,或其它能够证明在本地居住的`证明。
3、暂住证办理时间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
4、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要求,流动人口在申领《暂住证》时公安机关要查验《计划生育流动证》或《婚育证明》
5、持《暂住证》办理驾照、车辆入户等由车管局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住证
暂住证是外地来本市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来人员在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证办理流程
三、暂住证如何办理:
1、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
2、在本市有合法的居住场所(如:承租的房屋必须具有《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等)。
3、有正当的务工、经商理由。
如何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4、劳改或劳教人员因保外就医、请假回家暂住的,须有本人持劳改、劳教场所的证明,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之内,向居住地派出所(警察署)申报暂住登记。
五、申领《暂住证》后应遵守哪些规定
申领了《暂住证》后,除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外,按照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还应遵守以下几条:
1、遇到公安机关查验暂住证时,应配合检查,主动出示;
2、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者借用他人的暂住证;
3、离开暂住地时,应当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办理注销暂住手续。
六、暂住证有效期是多久,怎么续期
1、暂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一般来说,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办理延期的手续是应到发证机关办理、一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延期二次后、仍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暂住证。外地户口办理暂住证有效期是1年。延期后办理在到你租房子的当地办暂住证的地方办理,带上1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就可以了。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2、如何续期
如果是暂住证到期了,需要在有效期满前10天之内,到底的派出所或者暂住人口登记站点办理换证手续。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现在暂住证已经改为居住证,办理无任何费用。
暂住证不是取消了吗?为什么还能办?
是暂住证改为居住证了,不是取消暂住证了。
居住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5、《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二、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三、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