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82条解读,劳动合同82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92条修改原因

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82条解读,劳动合同82条解读

同年9月份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08年的《劳动合同法》以及随后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互为双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后13年国家针对劳务派遣进行专章修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3年7月1日

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以看出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责任承担内容一致,即均为“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至此,之前的双向互为承担连带责任演变成了单向连带责任。

那么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已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案由】

陈某等人从甲省到乙省打工,并与乙省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劳务公司将陈某等人派遣至乙省某市某建筑公司工作,每月工资人民币1000元,由劳务公司支付,派遣期限1年。随后,劳务公司又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其中约定,建筑公司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币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报酬,每月10日前以电汇的形式汇至劳务公司设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帐户,劳务公司收到款项后,于每月15日向被派遣到建筑公司的劳动者支付工资,劳务派遣公司不得任意克扣建筑公司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建筑公司在电汇的同时,应当将对派遣劳动者的考勤和考核记录交给劳务公司。以作为其发放劳动者工资的依据。劳务公司应当将工资发放情况抄报建筑公司。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结果建筑公司没有按期将应当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劳动者的工资电汇到帐户,之后一直未支付。劳务公司未收到建筑公司的汇款,也就一直拖欠陈某等人的工资,陈某等人向劳务公司索要工资,劳务公司称建筑公司未支付陈某等人的工资,让陈某等人向建筑公司索要工资,陈某等人找到建筑公司要求发放工资,同样被拒绝,问陈某应当怎么办?

【分析】

劳动派遣公司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公司一直拖欠陈某工资,陈某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1、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

法律解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1.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4.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92条第2款规是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1、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劳务派遣单位也有一部分是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一部分是由人事部门审批,因此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管,应由其审批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进行。2、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民事责任:“给被派遣劳动者权益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对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劳动派遣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包括劳务派遣单位,还包括用工单位。

在本地工厂上班,签的是外地劳务派遣合同,出现工伤怎么办?

你好,

在本地工厂上班,发生工伤就可以在本地申请工伤。虽然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但是可以在本地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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