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用商品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耐用商品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什么是耐用商品

消费周期长,价格高,消费者购买时持谨慎态度的消费品,称之为耐用消费品。如高档家具、大件电器等。

耐用商品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耐用商品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什么是耐用品?

(2008-08-2822:14:49)标签:志愿者风采耐用品手表消费品电冰箱厂功夫美国杂谈购买决策,就要对消费品进行分类,标准是使用时间的长短,分作三类:①非耐用品(日用品):一次性消费或使用时间很短的消费品。消费者需要经常购买,希望能在最方便的地方买到。如企业生产的是非耐用品,那么除了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以外,还应在销售网点上多下功夫,才能经营成功。如啤酒、食品、汽车润滑油等。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包括批发商、零售商)的关系:销售商是生产企业的顾客。所以,生产企业就得研究怎么提高服务水平,与销售商形成利润共同体。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这应该是此类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②半耐用品(选购品):即能使用一段时间的消费品,如服装、家具等。消费者不需要经常购买,但是在购买时要认真挑选。企业应该在花色品种上多下功夫。例如,手表有高、中、低三种档次,高档手表是身份的象征,中档手表是装饰品,低档手表只是实现看时间的基本功能。日本企业正是专门研究了美国的手表市场之后,打入了美国市场。日本销往美国市场的手表有2000多个品种,而且每天都有30多种新品种上市。③耐用品(特殊品):即使用很长一段时间的消费品,如彩电、冰箱等。耐用品一般价格比较高。消费者最注意的是其质量,看重的是品牌,即生产企业。因此,此类产品生产企业要想取得成功,就要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海尔为什么能够成功?它首先从抓质量起家,后来抓服务,再后来抓企业文化建设。

床垫属于消费者权益法提到的耐用品吗

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所规定的“耐用品”的理解,至今未见权威的、明确的范围解释。法律只规定了“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

按一般的理解:耐用品(主要是大宗电器)+装修装饰。所以,床垫一般不属于耐用品范围。但法律上有“等”的外延扩展空间(没有封闭),那么床垫如果价值较高,具有相应的科技含量(比如按摩床垫中赋植了电子功用和操作功能),也具备了使用时间较长的耐用特征,也应当算是“等”类的耐用品。

笔者认为,该条规定的耐用品应当是指:科技含量较高的商品和技术性较强或者结构程序复杂的服务,这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相应的权威机关或人士予以解释或定性。

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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