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居住证吗,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居住证吗

办理上海居住证需要那些条件

1、上海居住证申请表;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居住证吗,外地人可以在上海办居住证吗

2、个人有效身份证;

3、上海6个月以上住所证明;

①居住自购住房,提供房地产权证;

②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单位集体宿舍,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亲戚朋友家,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来沪就业合同;

5、社会保险证明(满6个月以上);

6、个人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社保证明;

7、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提供结婚证及认定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来沪就读、进修提供上海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上海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

外地人在上海办理居住证条件是什么

外地人在上海落户条件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等;

5、创业人才,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外地人在上海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外地人在上海办居住证的条件

外地人在上海办居住证的条件如下: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第九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十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将材料移送公安部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lushi/118865.html

相关文章